责任人:现场技术员、专职质量员或技术负责人、栋号长、上下道工序作业班组长。 职责:交接检是对自检结果的认可,保证下道工序作业的有序有利开展,确保最终质量的
达标。
实施程序:
(1) 现场技术员、专职质量员或技术负责人引导下道工序作业班组长对上道工序的
各项内容进行检查,以确保自己工作的正常开展及有利性进行检查。
(2) 对规范、规程、标准及施工图中规定的,需要在工序间进行检查的项目,交方
应按接方要求认真办理交接检查表。移交的有关资料和进行交接等工作必须签字完善,否则不得进行下道工序。
(3) 涉及总、分包之间有相互关系的隐蔽项目,负责做下道工序的单位必须在隐蔽
前填写“总、分包交接检查表”,与做前一道工序的单位办理交接检手续。经交方自检或交接双方共同检查,达到质量标准并经双方签认后,方可进行下一道隐蔽工序的施工。否则,由做最后一道工序的单位承担一切后果。
奖罚措施:如相关项目管理责任人为履行交接检制度罚款200元/层,未及时开展交接检
罚款100元/层,相应班组未履行交接检制度罚款1000元/层,未及时开展交接检罚款500元/层。实施过程交接检制度履行较好,符合样板审核标准且实体质量提高明显,实测实量公司标准达90分以上,项目部给予管理人员100元/层奖励、班组按合同履行。
相关责任人: :
XXX项目部 X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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