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BA板委托加工协议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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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3
(委 外 加 工 协 议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加工方:(以下简称乙方)
因生产需要,今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加工产品,为维护双方的经济利益,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协商,特就甲乙双方之间的合作事宜订立本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产品确认
1.新产品加工前,由甲方向乙方提供一套或几套相应或相近的合格产品作为(工艺)样品(新产品可能无样品),同时提供产品的相关资料,如:PCB版位图、产品BOM清单、产品检验规范、产品生产测试工装(可委托乙方制作)模具、等供乙方配套使用。
二.产品报价
1.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样品、加工要求进行批量性生产报价;
2.甲方承担所有产品SMD钢网费(或乙方承接定做)。钢网的所有权归甲方
3.乙方含税(17%)形式进行报价,双方签字确认后生效。
三.工程、质量要求
1.甲方所有设计更改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重新和甲方确认工艺后方可操作。 2.经甲方确认过的乙方工艺流程、工艺文件的修改乙方必须经甲方再次确认方可操作。 四. 加工定单及确认
1.发料前,甲方提供相应产品的《委外加工订单》给乙方。该单上要求明确注明领料日期,生产机型名称﹑数量﹑交货期等。
2.乙方在收到甲方的《委外加工订单》时应该对甲方的各项要求进行确认,并由乙方授权人签字回复后生效。同时乙方按甲方的要求到甲方仓库领取相关物料。
五. 物料及生产情况
1.所有BOM清单上的生产直接物料由甲方提供;
2.乙方以《委外加工订单》(且以相应的BOM清单为辅)的形式领料。领发料及成品接收签字的有效性为双方各自指定的人员(需双方电传授权人名单及签字笔迹)。 3. 物料的生产耗损比例如下:
1).A类物料:PCB﹑IC、散热片、DC线、变压器等DIP部分物料,其允许的生产耗损为0;塑胶外壳允许损耗2%,凭不良退料补领。如非生产损坏,甲方免费一一对换。如为生产性损坏,乙方以超领的方式向甲方购买, 但物料单个价值如超过0.5圆的,乙方需同时将不良品退回甲方。
2).B类物料:SMT二极管﹑三极管等物料,其允许的生产损耗为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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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C类物料:如电阻电容等相对廉价物料,其允许的生产耗损为3‰ 。
4).对于贵重的不良物料,须经过双方质量或工程人员鉴定。对于来料不良的,甲方以一一对换的方式免费予以对换;属于乙方原因造成的A﹑B﹑C类物料的损坏﹑超领或少数,由乙方提供相应超领申请单向甲方购买(超领申请单必须有相应授权人审核),货款可从加工费中扣除,乙方如因该类原因推迟交货或影响甲方合同的正常交期,甲方将按第七条款执行。
5).乙方在生产完成后,应该随PCBA产品,返还乙方按照BOM清单和一定比例损耗的配料数量,如果损耗超出第五条1-3条的,应该按照甲方实际采购价格赔偿
六. 合同方式
甲方以《委外加工订单》原件或传真的方式同乙方签定合同。在合同中,甲方应标明加工产品的名称、型号、数量、供货时间、交货地点等,经乙方确认后方可有效。如乙方要求中止生效合同,应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是否中止或终止合同及其他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七. 包装方式
1)甲方所发物料必须明确标注该物料的物料编码﹑型号﹑加工订单号以及数量;
2)由乙方负责成品的包装,包装箱规格必须统一,每款规格每批仅接受一个尾数箱。PCBA需防
静电包装、外箱必须将我公司产品的型号﹑编码﹑合同号以及数量标示清楚; 3)如因乙方包装不合格对甲方产品造成的直接损失由乙方承担。
4)甲方负责乙方外包装的回收,所以乙方送货时必须同甲方仓管交接相关数据。
八.交货
1.甲方收到乙方回签的有效合同后,乙方需按合同内容按时交货。双方必须遵守协商的时间。如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时交货,造成甲方停产,甲方将视后果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损失。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不能按期交货,甲方有向乙方进行经济索赔的权利. 2.合同确认后,如因甲方来料不及时造成乙方无法按时交货,乙方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3.乙方负责物料及成品的运输.
九. 产品验收
1.货物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后,甲方即根据双方所确认的检验标准进行验收,并在3个工作日内将验收结果通知乙方,逾期视为合格。若验收批次不合格,乙方须在接到通知后2个小时内出示处理结果及协调解决。 2.对验收及生产过程中发现不合格产品的处理。
1). 验收不合格的产品,需退回乙方的,乙方必须在接到通知4小时内派人退回不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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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经沟通或特殊原因需上线处理的,可由乙方派人协助我司处理;或由我司单独处理
后向乙方收取相应的费用。
十. 付款方式
1.付款方式:月结60天
2.乙方在每月26--30日将对帐传真或E-mail到甲方财务部。甲方在5天内将核对好的对帐单签字回传。
十一 甲方按本协议所下合同作为本协议附件,如合同与本协议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协议为准。
乙方送货单、甲方合同、双方对帐单的原件或传真件等均为甲乙双方业务往来的有效法律文件.
十二 其他
所有属于甲方的与产品相关的物品 (如钢网﹑物料﹑文件等),在该产品停止在乙方加工后,乙方应妥善保管,不得自行处理,直到甲方取走。否则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
十三 甲乙双方任一方违反本协议之条款,对另一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则损害方负责对被损害
方的经济损失作出相应赔偿。
十四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约束。所发生经济纠纷由提出诉讼方所在地人民
裁决。
十五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保留一份。 十六 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
甲方: 乙方: 地点: 地点: 代表: 代表: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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