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小侦探旅游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让学生在体验中习得知识,感受快乐

让学生在体验中习得知识,感受快乐

来源:小侦探旅游网


让学生在体验中习得知识,感受快乐

师:“你就是一颗小水滴,你会在荷叶上做什么呢?” 学生:“我要在荷叶上滚来滚去,太好玩了。” 学生:我要在荷叶上玩蹦蹦床的游戏…… (生边说边做动作,沉浸在快乐中。) 师:“透明的小雨滴们,你们快乐吗?” 生:(异口同声地说)“快乐!” 师:“那把你的快乐读出来吧!” (学生感情朗读) 师:“小雨滴在睡觉呢?” (生朗读变得轻柔起来)

师:“变成雨滴美美地睡,变成小鱼快乐地游,变成蝴蝶自由地穿梭,……变什么都会让你感到——快乐。就让我们来快乐地变一变吧!”

这是《真想变成大大的荷叶》的片段,学生们在想、演、读、创等体验中,不仅习得语文知识,还体验到学习的快乐。 一、 快乐中形成思维习惯

在教学过程中,学生基于自己经验的“前理解”视界来理解文本. 实现其现实视界与文本视界的融合,教学中教师要基于课文培养学生良好的思维习惯。教学《虎门销烟》时,课后有以“我站在林则徐塑像前”为题写一段话。我请一学生说:“林则徐,你真是太伟大了!”后面就没有了;“你能结合课文具体说说他什么地方伟

大吗?”他想了一会说:“林则徐在虎门销毁鸦片,所以很伟大。”我又请另一个学生说,“林则徐销烟整整持续了23天,二百多万斤鸦片化为烟渣,随着潮水卷进了咆哮的大海之中。他真是太伟大了。”我表扬他能联系课文内容来说话。但思维仍然不够发散。于是,我继续启发:“刚才这位同学看到林则徐的雕像不禁想到了他销烟这件事,销烟又有怎样意义呢?”继续启发,“对我们现在有怎样的意义呢?”学生很快知道结合自己的生活实际来说。有的说:“正因为有了当年林则徐的虎门销烟,才使得毒害中国人的鸦片从此消失……”学生的思路似乎被打开了,归纳出从几个方面说的:① 说主要事件;② 历史和现实意义;③ 说感想或启发。学生说起来很容易,在快乐中品味文本结构表层的基础上,达到了与文本的视野融合,有效地发散了学生的思维。 二、 快乐中习得写作方法

教师在指导学生阅读课文时,要善于使学生通过阅读净化自己的心灵。好的文章都有独特的文体特色,能从不同的角度获取感悟,从中掌握写作方法。我引导学生从《黄河的主人》习得“侧面衬托”的写作手法,从《九寨沟》了解了“详略得当”和“首尾呼应”的表达方式,《宋庆龄故居的樟树》则让学生知道什么是“借物喻人”等,每一篇文章都有不同意境,不同的特色,不同的写作方法。只有积极地鼓励学生去读,善于引导学生发现写作的知识,使学生品味到文章的妙处。如果学生能不断地从课文中习得写作知识,又能广泛地阅读课外书,相信他们一定会在快乐的学习中提高写作水

平。

三、 快乐中升华情感体验

唐代诗人白居易说:“感人心者,莫乎于情。”学生的情感往往随着对课文的理解而不断加深。课堂上教师要不断关注学生对课文的理解,使学生在快乐中提升情感。例如《天鹅的故事》中老天鹅破冰的场面是令人震撼的,原以为学生读了这样触动人心的文字一定会给他们很多的感受。然而,学生的回答除了“勇敢”、“坚强”就是“了不起”、“真伟大”外丝毫没有情感可言。接下来,我改变教学方式,引导学生抓住描写老天鹅动作的词句,通过比较、想象,使学生真正走进文本,获得真实体验。当他们再次朗读时,语调低沉有力、情感饱满,和刚才的朗读完全不同。“阅读教学是学生、教师、文本之间的对话过程。”教师要带着自己的体验、以及自己对文本的感受引导学生真正走进文本空间,经历快乐旅程,并在此基础上构建新的认知和新的情感体验。 四、 快乐中促进个性发展

阅读是一种由许多因素组成的复杂的智力活动,又是个性化的认知行为。尊重学生的个体差异,鼓励学生选择适合自己的学习方式,学生在自我的学习过程中,才能与知识相互碰撞、相互回应、相互融合、相互营养、相互创生,才会闪烁着一种流动生成的提升美。在教学《公仪休拒收礼物》这篇课文时,课后留下一项作业,喜欢历史故事的同学可以找找公仪休的小故事读读;喜欢表演的同学可以与班级同学演演这个课本剧;对剧本创作感兴趣的同学还可

以创编课本剧;喜爱朗读的同学可以和同伴分角色朗读等等。由于是第一次接触课本剧,学生对这种很高兴,各组选择自己的作业和伙伴进行练习。在后来的展示中每个学生都找到适合自己的角色,在与同伴的合作中每位同学都体会到了成功的快乐。每个人都有展示自己的机会。

语文教学是一种创造性的心智活动。教师在教学中要善于解读教材,将有形文字与文本内核融为一体,根据课文特点和学生的实际,积极引导学生主动参与文本建构,让学生在快乐中习得语文知识,形成语文能力。

(作者单位:淮阴师范学院第一附属小学)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xiaozhentang.com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2495号-4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