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防集成系统工程合同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宁德市安信伟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甲方将小区现场监控系统、停车场道闸系统及停车场交通设备附属 工程以总价包干形式发包给乙方施工,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总造价和订货款
(1) 工程造价:本合同全部工程施工预算总造价为人民币 肆万壹仟叁佰捌拾壹元(¥41381元)整,(各单项工程造价详见(附件1-3)预算单,工程结算价格以施工现场实际用量结算)。
(2) 预付款:甲方提供给乙方工程预算总造价30%的预付款 壹万贰仟肆佰 元(¥12400元)整,合同签定之日付给。
第二条 工程进度和结算方式
(1) 乙方进入施工现场敷设工程所需管道及线路,待乙方安装所有设备完毕,甲方付给乙方工程预算总造价50%的材料款 贰万零陆佰玖拾 元(¥20690元)整;
(2) 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安装电脑录像监控专用设备终端,整套系统进行调试正常使用,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在7个工作日付给乙方工程结算总造价20%的剩余款(结算价格计算)。
第三条 工程工期及顺延工期
工程工期为 2011 年 月 日至 2011 年 月 日。
在组织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得顺延工期,双方应及时进行协商,并通过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1) 因天灾或人力不能抗拒的原因被迫停工者;
(2) 因甲方提出变更计划而不能继续施工者;
(3) 因甲方原因造成被迫停工或不能顺利施工者。
第四条 服务条款
在正常使用情况下,执行国家规定保修一年的制度:
(1)一年内属产品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一切维修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2)系统无论出现任何质量、技术故障,我公司接到报修一个工作日内提供远程技术指导。确实无法自行处理的,相关技术人员将在确认故障72小时内到达现场,负责排除故障(属人为破坏或由于水、火及380伏强电等其它自然灾害,如雷击所造成的损坏,不在免费保修范围之内将收取相应的成本费)。
第五条 其它
(1) 材料进入施工现场并已安装完毕的,如有丢失或损坏由甲方负责;
(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也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 本合同签约地为: 宁德市 ;
(4)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5) 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发包方单位:
承包方单位:宁德市蕉城区安信伟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盖章) (盖章)
经办代表人: 经办代表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月 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xiaozhentang.com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2495号-4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