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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自主提升激励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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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自主提升激励办法(总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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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德胜集团钒钛有限公司 员工自主提升激励办法

为激发公司员工自主提升、自主学习的热情,灌输“全员学习、终身学习”的理念,营造“人人受教育、人人可成才”的良好氛围,改善员工队伍的学历、职称、职业资格结构,打造高学历、高素质团队,特制订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自主参加学历、职称、职业资格及职业技能提升的在职员工。

二、奖励标准

(一)学历自主提升奖励

学历 专科 本科 硕士研究生(面试入学) 硕士研究生(国家统考入学) 岗位津贴 100元/月 300元/月 1000元/月 2000元/月 对于已经取得学历证书的员工奖励标准如下:

学历 专科(全日制) 专科(非全日制) 本科(全日制) 本科(非全日制) 硕士研究生(面试入学) 硕士研究生(国家统考入学) 岗位津贴 100元/月 50元/月 300元/月 150元/月 1000元/月 2000元/月 注:上述两类津贴采取 “就高不就低”原则,不重复发放。

(二)职称自主提升奖励

职称等级 助理级 中级 高级 岗位津贴 100元/月 500元/月 1000元/月 (三)职业资格自主提升奖励

职业资格等级 初级(三级) 中级(二级) 高级(一级) 岗位津贴 100元/月 300元/月 500元/月 注:因职业资格并非所有项目均为初级(三级)、中级(二级)、高级(一级),超过三级的,从第三级开始奖励,仅有两级的,按中级、高级标准进行奖励,仅有一级的,由公司办负责审核,根据取证难度、证书含金量及与公司、岗位关联度等进行确定,如注册会计师可按高级职业资格认定。

(四)参加培训中心自主提升培训,取得通用技术工种全部科目结业的员工,按照50元/月支付职业技能提升津贴。

三、奖励办法

(一)员工自主提升所报考学历、职称专业及职业资格项目需与本人岗位或与公司主体业务相关。与公司主体业务相关但与岗位不相关的,津贴标准减半执行。

(二)员工职业资格提升项目应在人社部公布的140项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且为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准入类职业资格为从事岗位必须取得的证书,不在奖励范围内(详见附件)。

(三)职称证书的评审、发证机构应为各地职改办(职称改革领导小组),企事业单位评审的职称不在奖励范围内。

(四)参加学历教育、职称学习及职业资格考试培训应以业余时间为主,原则上不影响工作。确需外出考试的,本人凭考试时间安排表等有关证明提出申请,经部门领导审批同意,视同出勤。

(五)学历提升奖励对象为自2017年1月1日后取得的学历证书的员工;职称、职业资格奖励对象为已取得职称、职业资格证书的员工,以及本办法实施后取得证书的员工。已按照公司相关规定领取奖励的,不再参照本办法领取津贴。

(六)毕业文凭、职称、职业资格证书须真实可靠,且通过个人自主学习、培训、总结的超过,严禁弄虚作假或通过其他非法途径取得。否则,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已经兑现的奖励、津贴予以追回。

四、申领津贴流程:

(一)个人提交自主学习提升计划至公司办。 (二)个人提交已取得的证书原件、复印件至公司办核查。

(三)公司办需严格把关,负责验证取得相关证书的真实性。

(四)公司办每半年奖员工提升情况报公司,经公司领导审批发放奖励及津贴(津贴自取得证书时间当月起发放)。

五、员工学历、职称提升奖励在公司人才培养培训专项基金中列支。

六、本奖励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施,原《员工自主学习提升奖励办法》不再执行。

附件:国家职业资格目录

四川德胜集团钒钛有限公司

2017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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