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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安全生产)地铁安全监理细则

来源:小侦探旅游网


(安全生产)地铁安全监理

细则

北京轨道交通XXXX机电安装工程

安全监理细则

编制: 审核: XXXXX监理X公司 轨道交通XXXX工程监理部

2009年10月

目录

1工程概况 2监理依据

3监理部的安全监理职责 4监理部自身建设

5监理部安全监理的内容和措施 6组织机构

1. 工程概况

XXXX是联系XX新城和中心城区的快速轨道交通线,和4号线共同构成北京市南北向的轨道交通主干线。XXXX沿线主要穿过丰台区南苑西、XX区西红门、XX新城主城区、XX新城核心区、XX区生物医药基地等地区。XXXX在南四环公益西桥北侧和4号线接轨。北京地铁4号线已开工建设,预计2009年建成通车。4号线在其南端终

点站——公益西桥站以南区间预留了线路向南延伸的条件。自起点向南,XXXX主要沿丰台区马家堡西路、槐房西路、规划范家庄路、XX区京良公路、西红门西环路、兴华大街、新源大街敷设。和线路相交的主要市政、铁路等基础设施有南四环公益西桥、南环铁路、京开高速公路、南五环兴华桥、南水北调南干渠(规划)、京山铁路、京沪高速铁路(近期开工)、南六环盛源桥。线路正线全长21.756km,其中地下线长度为17.427km,占80.1%;过渡段长度为0.703km,占3.2%,高架段长度为3.626km,占16.7%;出入段线长度约为1.002km,其中地下线长度为0.565km,过渡段长度为0.186km,地面段长度为0.250km。正线曲线最小半径300m,位于黄村火车站~义和庄区间;正线线路线路最大坡度26‰,位于西红门站~高米店北站区间;出入段线最大线路最大坡度35‰。

全线新建车站11座,由北向南依次为新宫站、西红门站、高米店北站、高米店南站、枣园站、清源路站、黄村西大街站、黄村火车站、义和庄站、韩园子站、天宫院站。其中西红门站为高架站,韩园子站为半地下站(地下壹层、地面三层),其余9座车站为地下站。在南兆路以南设、天堂河以东设南兆路车辆段1处。 2. 监理依据

2.1. 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

2.2.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393号令); 2.3. 《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4-08-13通过);

2.4.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

设部令128号);

2.5.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北京市建委

2004-05-25);

2.6. 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和《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的通知(建质〈2004〉213号); 2.7. 《关于建设工程监理单位安全生产监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北京

市建委施工安全管理处2005-08-10)

2.8. 《关于加强建筑拆除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京建施〈2005〉

567号)

2.9. 关于印发《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发生若干规定》和《建筑

工程预防坍塌事故若干规定》的通知(建质〈2003〉82号); 2.10. 关于转发《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

规定》的通知(京建施〈2005〉802号);

2.11.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程》

(JGJ130-2001);

2.12. 《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程》(JGJ128-2000); 2.13. 《液压滑动模板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GJ65-); 2.14.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 2.15.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2.16.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93);

2.17.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建设部通知建标[2002]219

号);

2.18.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DBJ01-62-2002); 2.19.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 2.20.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2.21.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 2.22. 《建设工程监理规程》(DBJ01-41-2002) 2.23. 《建设工程安全监理规程》(DB11/382-2006)

2.24.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规程》(DBJ11/383-2006) 2.25. 监理X公司和建设单位签订的监理合同以及国家、地方现行有

关施工安全方面的其它法律、法规。 3. 监理部的安全监理职责 3.1. 审查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3.2. 审查施工总承包、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

资质,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各级管理人员上岗资格及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资格;三类人员是指施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

3.3. 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应急抢险预案和安全技术措

施且签署意见。要重点审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危险性较大的分项分部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主要包括: 3.3.1. 大型结构和设备吊装、拆除等高危作业施工;

3.3.2. 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符合国家标

准的安全警示标志

3.3.3. 火灾报警系统气灭管道压力试验;

3.3.4. 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等已经建设行政主管部

门批准,尚无技术标准的施工。

3.4. 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3.5. 监督施工单位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特别是安全

生产责任制,安全检查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 3.6. 监督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计划的实施情况。 4. 监理部自身建设

4.1. 监理部要加强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学习,提高安

全意识、熟悉安全操作规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全面负责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且依据工程特点明确各监理工程师的安全工作职责。

4.2. 监理部编制的《监理规划》要包括安全监理方案,安全监理方案

应包括安全监理内容、工作程序和管理措施。

4.3. 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监理部应编制监理实施细则,监

理实施细则中应包括安全监理的具体措施。 5. 监理部安全监理的具体内容和措施 5.1. 进行安全监理交底

监理部进行施工监理交底时,必须包括安全监理的内容。如有必要,安全监理也可单独进行。

5.2. 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

监理部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时,按以下要求进行:

5.2.1. 安全生产管理方针必须是安全第壹,预防为主。 5.2.2. 安全管理的组织机构及和安全管理职责必须落实。 5.2.3. 安全管理制度健全,这些制度应包括:

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交底制度; ②安全检查制度;

③大中型施工设备验收制度; ④持证上岗制度; ⑤施工临时用电制度; ⑥动火审批制度; ⑦特种机械安全操作制度; ⑧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⑨危急情况暂停施工制度; ⑩安全事故报告制度等。 5.2.4. 安全防护措施应明确,包括:

①人员的安全帽、安全带防护措施;

②基坑、井坑、出入口、预留洞口、楼梯口、接料平台等临边部位的防护措施;

③配电设备、用电机械、氧气瓶、乙炔瓶、易燃物贮存处等位置的防护措施;

④交叉作业安全防护措施;

⑤特种作业安全防护措施; ⑥季节性施工安全防护措施; ⑦作业面、走道板的安全防护措施; ⑧安全网设置措施等。

5.2.5对3.3条所列危险性较大的专项工程,应要求施工单位单独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且附安全验算结果。专项施工方案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总监理工程师审查且签署意见后实施。 5.3. 施工过程的安全监理

5.3.1. 动工前对施工单位的以下工作进行检查:

①是否已取得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施工许可证; ②现场安全管理机构、制度是否已建立;

③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到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设置按照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执行);

④其它安全准备工作是否已完成。 当全部具备之上条件后,方可允许动工。

5.3.2. 进行施工操作的电工、架子工、焊工、起重工等特殊岗位操作

人员持证情况。不具备相应岗位证书的不允许上岗。

5.3.3. 检查施工作业人员遵守安全施工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操作

规程以及使用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的情况。

5.3.4. 督促施工单位在使用施工起重机械和可拆卸脚手架等架设设施

前,组织有资质的机构进行验收。

5.3.5. 检查施工组织设计中各项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

5.3.6. 在每项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督促、检查施工单位技术人员向

施工班组进行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交底。

5.3.7. 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

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基坑边沿以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警示标志。

5.3.8. 检查施工单位办公、生活区的设置是否符合安全性要求;施工

现场使用的装配式活动房屋是否具有产品合格证且督促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检查职工的膳食、饮水、休息场所等是否符合卫生标准。

5.3.9. 检查施工单位在现场建立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和用火、用电、

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以及消防通道、消防水源、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配置情况。 5.3.10.

检查施工单位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

装的落实情况。 5.3.11. 5.3.12. 5.3.13.

督促施工单位书面告知危险岗位操作规程和违章的危害。 督促、检查项目部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 经常进行安全生产巡视,发现安全隐患应采取现场纠正、

例会批评、监理通知等形式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监理部发现安全问题出现危机情况时,应立即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且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

的,监理部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6. 安全监理组织机构图

副组长: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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