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项目施工安全风险管理,有效规避和控制安全风险,确保施工安全,根据徐建指安质发„2010‟249号文《关于印发<徐州铁路枢纽建设指挥部施工安全风险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及徐建指安发„2012‟2号文《关于全面推行安全风险管理的指导意见》中有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1、危险源辨识
各分部安质环保部按照工程实际情况对管区内危险源进行辨识,列出危险源清单并报送局指安质环保部。局指安质环保部对全线危险源进行统计和补充,通过LEC法对危险源进行评价,找出重大危险源并公布给各分部,分部将管段内重大危险源层层下发并确保公布到作业层。
2、重大危险源盯控
识别出重大危险源后,各分部将各自管段内重大危险源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台账(格式详见附件一)。各分部要随时关注重大危险源的动态,发现隐患及时采取措施整改。
3、安全风险等级管理
根据识别出的安全危险源将施工风险分为极高度风险、高度风险、中度风险和低度风险四个级别,其中,极高度风险和高度风险的施工统称为高风险施工。
1)极高度风险主要指:营业线Ⅰ级、Ⅱ级施工,特殊结构桥梁施工及地下工程、既有站房改造施工。
2)高度风险主要指:营业线Ⅲ级施工,临近营业线A类施工,道、国家(部委)及省(厅)直管航道等特大桥架梁施工,8米(含)以上高陡边坡施工,5米(含)以上高桥墩及架梁施工。
3)中度风险主要指:临近营业线B类和C类施工,跨省道公路、地市级(局)直管航道特大桥连续梁施工,5米(含)~8米(不含)高陡边坡施工,2米(含)~5米(不含)高桥墩
及架梁施工,5米(含)以上深基坑施工。
4)低度风险主要指:跨县道、乡道公路、河流的架梁施工,2米(含)~5米(不含)高陡边坡、基坑开挖等施工。
各分部必须每月对施工风险点进行排查,并根据排查结果科学确定风险等级(可参考徐建指安函„2010‟249号文),进行责任包保,明确包保人员责任。包保人员应定期对风险点进行检查, 做好监控检查记录。如检查中发现异常或隐患应立即向有关领导、部门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4、安全风险控制措施
徐建指安发„2012‟2号文收纳了12项重点作业内容,包括营业线(临近)施工、连续梁施工、铺架施工、自轮运转特种设备、站房深基坑施工、站房模板支架系统施工、站房脚手架施工、站房“四口、五临边”、垂直运输、施工用电、明火作业和消防、道路交通安全等。该文件依据施工工序对这12项重点作业内容存在的安全风险对应编制了控制措施,具体参见原文件。各分部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抓好本单位安全风险管理,科学规范建立自身风险管理体系,制定年度安全风险管理计划并认真实施,确保施工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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