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分配指导意见
各科室:
为了有效指导科内二次分配,根据大家反馈的共性的问题,顾问组对二次分配提成一下指导意见:
1. 职称、学历、工龄等可以作为绩效分配的要素之一,但不是主要因素;
指导意见:30%按系数分配,参考职称(正高1.5、副高1.3、中级1.1、中级以下有证0.9、中级以下无证0.7)、学历(本科及以上1.0、专科0.85、中专0.75)、工龄(30年及以上1.0、20≤工龄<30年0.8、10≤工龄<20年0.7、10年以下0.6),70%按工作量和考核;
2. 科内进修、产假等人员绩效分配
指导意见:建议进修1~3月(含3个月按科内人均绩效60~70%发放,剩余30~40%部分由科内分配,主任或护长也可参与30~40%剩余部分的分配;三个月以上拿全院平均,由医院发放。产、病假不享受绩效。
3. 二次分配规范要求
1) 将分配规则形成书面文件报财务科备案,以备上级主管部门核查;
2) 须以电脑打印文档形式提供分配表,报财务科核发绩效;
3) 分配表须体现分配系数、工作量、考核结果、扣分原因等信息,可以向分配表相对规范的科室学习,如传染科医生、传染科护士、骨科护士、内一科护士;
4) 二次分配结果须各员工签名确认,作为财务核发绩效工资的依据;
5) 二次分配不符合规范要求的科室,推迟绩效发放,直至完善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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