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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苗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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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苗 族 第一节 族称 迁徙 人口分布

族 称

自称 境内苗族自称“嘎闹”,也称“呆蒙”,部分人群还有“尤”、“仿”、“西”、“苟”、“嘎斗”古支系称呼。

他称 境内水族称苗族为“妙”;汉族称为“苗家”,清代及时期的汉文史料多按服饰或居住地域称为“八寨黑苗”、“黑苗”、“短裙苗”、“山苗”、“白领苗”等。后根据苗族人民的意愿,1951年政务院正式定为“苗族”。

迁 徙

境内苗族与远古时代居住在黄河、长江中下游的“”九黎、“三苗”有着一脉相承的渊源关系。据苏州宗谱和苗族古籍《贾》的传述,一千多年前,境内就居住着“尤”、“嘎斗”、“卡” 人群。今龙塘乡腊尧、新华乌里、龙泉镇新塘、扬武乡羊浪很好村的一些苗家,为他们的后裔。县境西部地区,苏州民间一相称为“方尤,其意即为“尤”人居住的地方。后来这部分人有的迁居他处,有的与迁入的“嘎闹”互相融合。

境内现居的苗族,大多从榕江方向经今雷山、三都或凯里境辗转迁入定居。

宋代(960──1279年),今县境苗族的主体“嘎闹”支系,一支从今榕江经三都、雷山接壤地区迁入境内今党早乡一带定居,后再迁居今扬武乡、长青乡、龙塘乡和烧茶乡台辰等地,后裔分布全县;另一支从榕江经雷山进入今加配乡、羊巫乡和排调镇也改等地定居,后裔分布排调区全镇境。

明代(1368──14年),今金钟乡羊甲和桥星、烧茶乡城望和者拉、方胜乡干里溜及龙泉镇排牙村的苏州由今三都境先后迁入;今排调乌威和复兴乡排莫、排叙等地的苏州由今榕江八开地区迁入;今兴仁区的尝卡、甲劳、大兴寨、竹留、福亚和龙泉区的排和、羊浪等地的苗族从今凯里市境迁入;今石桥、清江等地的苗族分别从今雷山、麻江两县属地迁入,其后裔分布兴仁区多处。

清代光绪初年以前,今长青乡瓮瓜、烧茶乡甲脚、岩英乡石板寨和龙泉镇马寨等地的苗族由今凯里市境迁入;今排调区的高峰、送俄、羊高、排路、南芒等 地的苗族(其自称“红苗”)从今铜仁地区迁入;今兴仁区的尝卡、龙坡、王家村和排调区的刘家寨等地的苗族从今雷山县境迁入;湖南黔阳迁入部分定居于今新华乡排卓等地。还有汤、陈姓汉人从军入境,定居长青一带后融合为苗族。

境内苗族有汉姓名,大多是清代雍下在以后为编户口所兴,一般仅使用于社会事务场合,家庭内或族内交际,仍旧使用苗名。现有王、潘、李、莫、杨、龙、刘、马、顾、陈、文、熊、张、余、吴、韦、彭、薛、雷、汤、蒙、金、白、田、曾、汪、陆、罗、胡、池、徐等几十个汉姓。有的同宗同汉姓,也有的同宗不同汉姓或同汉姓不同宗。

人口及分布

37年(1948年)5月1日县填报的《丹寨县民族分布调查表》载,全县有苗族3103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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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总人口的69.81%。

1990年末苗族人口分布情况表

单位:个、人 苗 族 人 口 乡填 村(街) 分布 村数 合计 龙泉 金钟 扬武 龙塘 长青 合心 排调 孔庆 羊巫 加配 157 18 10 15 3 9 6 6 5 6 5 157 18 10 15 3 9 6 6 5 6 5 1095 13492 7806 13947 3350 6575 1182 3379 3705 1586 2384 人数 占该乡填人口% 74.30 58.38 66.63 87.28 96.10 77.69 27.59 79.02 81.09 61. 72.79 方胜 雅灰 排路 复兴 党早 兴仁 南皋 大兴 新华 岩英 烧茶 8 8 4 6 4 7 7 5 6 11 8 乡填 村(街) 分布 村数 8 8 4 6 4 7 7 5 6 11 8 3913 2008 1023 5576 1815 5761 5150 22 3206 8210 6005 苗 族 人 口 人数 占该乡填人口% 79.66 53.23 44.29 92.03 84.26 72.58 86.91 93.45 78.33 87.56 75.83 后,1953年年全国第一次人口普查有57918人,占总人口的70.93%。1956年后,部分苗族逐步识别为水族,苗族人口有所下降。19年全国第二次人口普查有55217人,占69.68%。1982年全国第三次人口普查有92675人,占72.34%。1990年全国第四次人口普查有105563人,占74.99%。

1985年,苗族成户人口分布于全县605个自然寨中(含县城6个街)的508个,其中苗族聚居311寨,人口约占全县苗族人口的71%;苗汉杂居124寨,108个在排调区和兴仁区;苗水杂居25寨,12个在龙泉区;苗水汉三族杂居34寨,与多民族杂居14寨(街)。1990年人口普查,苗族分布于全县所有的村(街),最多为排莫村1819人;在县城、乡镇驻地村和丹寨金汞矿、金钟农场等政治经济文化中心的苗族,占其总人口的14%。

第二节 家庭 社会组织

家 庭

县境现代苗族家庭,多是二代或三代四五个人组成的父系制核心家庭,也有少数三四代同堂一二十人的大家族。家中由男性长者主持安排生产和社会事务,掌管家庭财产;夫亡子幼家庭,由妻子承担家长责任,但其权利多从属于房族。男人犁田、割草、砍柴、挑粪、打谷、赶场买卖等,女人挖地、种地、插秧、纺纱、织布、缝衣、做家务等,是传统的劳动分工。

多子的家庭,儿子结婚生育子女后,一般要分居,父母多跟小儿子居住。儿子有分享家产的权利和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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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与安葬父母、分担家庭债务的义务。分家时,田土山林(指土地私有制时期)以及房屋、牲畜、主要农具与家具等平分给儿子,有些人家留出“养老田”和“姑娘田”。女儿不能分享家产,但可得银饰等较丰厚的嫁妆。丈夫亡故,遗产由妻子管理使用;如改嫁,则只能带走嫁妆、衣物,无权处置房屋土地。随改嫁母亲生活的儿子,对生父遗产有平等的继承权。无子女或有女无子人家,可以从家族中过继养子,或招婿上门(极少有),其相互间的权利义务,与亲子家庭相同。

苗族一般以数代有血缘关系的父系家庭为一个家族,苗语称为“纪”。家族无族长。家族成员在生产、生活方面关系密切,凡遇婚、丧、立房、水火灾害、栽秧收割等大事,家族都民尽力相助,遇有生育病伤、失盗、畜亡等事,也都携礼物看视慰问。对于孤儿、寡妇、鳏老等人,其家族在生产、生活上均给予照顾帮助。

社 会 组 织

鼓社 苗语称为“姜略”或“嘎纪略”,是苗族父系氏族社会的宗支组织。苗族迁徙来到丹寨定居之后,按宗支建立鼓社。每个彭社有鼓头,有领导生产的“活路头”,有主持原始宗教祭祀活动的巫师,有调解纠纷处断案件的理老。近代以后鼓社渐衰落。鼓社最大的活动是祭祖,苗语称为“能略”,汉译为“吃鼓藏”(亦称祭鼓节)。时期,扬武、羊甲一带以房族或家族为主吃鼓藏,麻鸟、羊先、复兴一带以宗族进行。南皋、岩一带则早已演变为翻鼓节,在一个片区各寨渐次进行。

吃鼓藏一般12年举行一次,垂线次分为醒鼓、祭鼓两大阶段,祭鼓是中心环节,有砍鼓树、凿鼓、换鼓、引鼓、杀祭牛、淋花树、盖鼓祠、送鼓、洗鼓9个环节,每个程序都有繁杂隆重的仪式。每一次活动都要杀水牛、猪、鸡、鸭数十上百头(只),用粮数千至数万公斤,花银钱成百上千两(圆)。初年麻鸟吃鼓藏,杀水牛100多头,猪50余头,鸡鸭不可计数。20年(1931年)羊排马玉璋、马鲁卿家族吃鼓藏,仅水牛就杀58头,糯米就吃了几万公斤,耗大洋2600多元,其他物资不计其数。后,不再吃鼓藏。

榔 榔是苗族古代农村公社制度的遗存在清代和前期,是县境苗族社区强有力的社会组织,它对内维护社会秩序、私有财产和道德伦常 ,对外抵御外来侵犯,保卫地方安全。有一寨一榔,也有几寨甚至几十寨合榔。清雍正埋藏,排调、方胜一带抵抗党清军征剿的榔规模很大,“以一大寨统数十百小寨”。初期,羊乌河(鸡家河)沿岸十余寨建立一个合榔。每个榔都通过议榔大会选举榔头,议订榔规,杀黄牛和公鸡歃血食肉,表示承认榔规并坚决遵行。榔规内容大体有:无理杀人和投敌者,杀死或用火烧死;冲家或拦路抢劫钱物者,溺死;重大偷盗或惯盗者溺死,小偷小摸者罚其钱物并游寨示众;强占他人田土山林者,除退还原主外,罚杀猪办酒向众赔礼;拐占人妻者,除索还原妻外并罚重金赔礼;损害他人名誉者,以鸡、酒、红布给对方挂红道歉。咸同时期羊巫寨彭某叛变投敌,被本榔寨民处死。时期,羊甲地区李某惯盗财物,被装入猪仔笼沉河溺死;吴某偷田中稻谷,被罚猪肉、酒各60公斤供榔众吃,并游寨示众。

本世纪80年代,许多苗族村寨又采用榔的组织形式订立乡规民约,以保护山林、庄稼和个人合法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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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维护地方治安,增强邻里团结。

榔规(乡规民约)不但本榔的成员要遵守,进入榔区内活动的其他成员也要遵守,如有违犯,一样按规约处理。

会 即互助会,是亲友邻里之间为筹资解决生产、婚事、丧事、建房或荒时的需要而建立的一种互助互利性质组织,盛行于前。有银会、来会、谷会、3种,每个会的会员为七八人至十多二十人不等,会费额(钱或实物)一般为银元2元至20元,或大米1斗(20公斤)至几斗,或稻谷1挑(50公斤)至几挑,付费利息最高的为50%。缴费期短的每个月1次,长的半年1次。会员在轮到收益前每次只需缴纳会费,至收益后下一次起要缴纳会费和会息。全部轮完之后,该会自然解散。时期,排迁一带几乎家家有人入会;龙泉镇螃蟹寨的龙依艾嘎,同时参加几十个会。

附:寨老、理老 寨老,苗语称为“娄”,是德高望重、办事公道、群众拥戴的自然领袖,组织、主持寨上诸如公益、议榔等重大活动,调解处理诸如财产、婚姻等民事纠纷,均只是一种义务,但寨民都会服从。清开初年排迁岩寨的寨老顾万守,主持寨务、调处民事公道果断,颇有名望。理老 ,苗语称为“理娄”或“告贾”、“告理”,是精通苗族典籍“贾”懂得苗族社会历史和人情世故、能言善辩的自然领袖,常充当民间矛盾纠纷的调解、仲裁者和民间习惯法的执法者。理老在办事时,都要朗诵有关的贾理词,引经据典地对有关人员进行教育、规劝或辩论、裁决。理老多是尽义务,代表一方辩论时,可按古礼收受很少的报酬。时期排道寨的理老吴志成,每要参加处理几十件民间纠纷。

中期以后,寨老、理老的作用不断被削弱,后消失。

第三节 习 俗

生 产 习 俗

生产互助 县境苗族农家凡遇犁田、插秧、运肥、收获、建房等大的生产活动,家族邻里亲友都热心无偿出劳力出工具互助,不要求对等还工。对孤寡鳏及患病人家的生产困难更是主动无偿帮助。这种传统至今不衰。

起活路与祭土 各苗族村寨从正月初一起均禁止动土,认为田地也和人一样过年休息。一般在正月十五前后某个吉日,由寨中的“活路头”先起活路,即扛锄挑粪,到田野挖几锄,倒粪壅好,烧香焚钱纸,插上一束打结的芭茅草标,苗语称为“就皋”。从此各家才可以做犁田、挖土、施肥之类农活。南皋、大兴、岩英地区则到二月翻鼓节过后才能犁田。如有谁违犯,认为将得罪土神,农作物会有不测,要用小猪、酒饭等祭土。

忌虫 逢“鼠”、“马”日普遍 “祭虫”,不做犁田、挖地、播种、薅追一类农活(可以打柴、割草、摘菜),否则,认为农作物会遭虫害。

忌雷与祭神 遇头三声春雷鸣,要“忌雷”,3日内不犁田挖土,不播种,不施肥,否则认为雷神会施放雷火烧庄稼。如果发现家作物枝叶枯黄发红,就认为被雷火烧坏,要用公鸡、小猪、酒饭、白纸到现场祭祭雷神。祭雷神主动流行于排调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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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秧门与关秧门 插秧季节,由寨 中的“活路头”先在田里插上几蔸秧苗,再插上一节打结的芭茅草标,称为“开秧门”,然后各家才能动手插秧。开秧时家家吃糯米饭,表达栽下丰收希望的喜悦。全寨插完秧,有些地方还有由“活路头”主持,把有意留下的最后一点田插上秧,称为“关秧门”。然后全寨过粽粑节祭稻神“嘎嫩娜”,并必定把粽芭叶用米草捆成筒状,插在秧田里。传说这粽芭叶和米草是稻神的衣服和花带,稻神得了它,高高兴兴上天去跳芦笙铜鼓舞,这样水稻才获丰收。

种棉习俗 种棉时,人们穿得整整洁洁上坡,少女当妇们往往还配戴银饰。先在挖好的棉地立一石块(象征棉神婆),四周插上拴挂着螺蛳壳、鸡蛋壳和各色布条的树枝、山花和打结的芭茅草标,摆上鸡蛋、鱼虾、酒饭,大家需或坐可蹲,一人头戴斗笠,先在石块边种三窝,祭祀棉神婆后顺喊“起来!”(意为请棉苗神出土。)众人才站起来动手种棉。认为这样做了,棉会长得象小树和山花那样茂盛,棉桃会象螺蛳壳那样大,棉花会象鸡蛋壳那样白。

插芭茅草标 凡田地刚种上作物,都在田地里插上束打结的芭茅草标,表示“不得进入”,防止践踏损坏。如果草标里再夹一根剥去皮的五倍子树枝,则还表示驱邪,以保作物无灾病。砍的柴、割的草若要暂放坡上,就插上打结的芭茅草标,表示“不得动此”,他人绝不会拿走。赶到集出卖猪牛或铁木竹器等重要产品之前,在大门口插上打结的芭茅草标,表示“别家女人免进”,认为买卖才会顺利。

打猎习俗 山区苗族男子喜打猎。有的“打猎迷”还在家中设置猎神坛,杀公鸡祭猎神,把弓或猎沾上鸡血,平时均挂于坛下。打获猎物时忌呼“打死了”,并把弓放地下,认为这样山神才不知道它的“养牲”是,才不施复活术让猎物跑掉。猎获野兽,头归猎狗,腿归打中者,其余部分“见者有分”瓜分。煮猎物肉时,除了放盐以外,不能加入任何调味香料,否则认为今后打猎不获且误伤人。猎兽的头骨不能划破,并要挂在猎神坛下或楼枕下,否则认为影响猎狗的本领。

染布习俗 县境苗族喜穿自织自染的土布,50年代末以前几乎家家有染缸。一般是初秋开始染布,用蓝靛作染料。起造染水喜用“龙”日 ,染缸要安放在房内中柱旁边。先剪三个白纸人(象征染布神)贴于染缸上,用3条鱼、3碗酒、1碗米祭之,有的还加上两个鸡蛋,认为这样染水才造得好。春耕开始就不能染布,或把染水倒掉,或用斗笠把染缸盖住,上压一块泥土,表示已封缸,否则认为染神看见了染水,会阴降雨水来犁田。

建房习俗 建房要择吉年,发墨、立房架、装大门、架楼梯、迁新居均择吉日。上山伐“架马”中柱时,须带鱼、酒、糯米饭、香、钱纸,由掌墨师傅祭祀后才能砍。做中柱剩下的树梢,必定用来制做一对新木马。抬到家后,把中柱架新木马上,用1只公鸡、1升米、1元2角钱和鱼、糯米饭、酒、香、钱纸祭新木马和木工工具,然后主人站在柱脚一头,掌墨师傅站在树梢一头,两人拉直墨线往中柱四面各弹一线,即为“发墨”。之后众人才动手制造房架。中柱高度定取尾数为“八”,如1丈8尺8寸、2丈8尺8寸等。大梁务选象征子孙发达兴旺的两株并生或枝叶繁茂的杉树来做,在中部画上菱形梁图,钉上银质梁心。并将历书、毛笔、墨锭、筷子、茶叶、各种粮食蔬菜种子等用红绸缎包于梁心。兴仁、排调地区苗族还举行开梁口、上大梁、撒梁粑等仪式。迁新居时,大多举行牵牛、挑稻谷和柴等进门的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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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 活 习俗

居住 县境苗族寨多建山凹或山湾,少数建在河边或山包上,讲究近水源、近田土。每寨一般为二三十户到五六十户。寨旁多栽植有枫、楠、竹等树。前,部分寨子筑有围墙或栽有荆刺竹丛作为屏障,建有寨门出入。有的寨中建有池塘,供防火和牛洗澡用。

住房多为干栏式杉木楼房,二楼一底,少数一楼一底,均以木板作围壁。有的依山就势建造吊脚楼或“半边”。均悬山式屋顶,前多盖发杉木皮或草,后基本上都 盖小青瓦。近年有些人家建起砖木或砖混结构的平房或楼房。排调、复兴等地区喜在房前搭建木质晒台,供晾晒粮、布、衣物及夏季乘凉。房屋建造多为五柱四瓜或七柱六瓜,3间一幢,中间为堂屋。兴仁等地区喜把堂屋门壁内缩一柱,形成“吞口”。有的在正房两头搭建偏厦或厢房。形成“三高一矮”或“凹”形结构。

房屋空间布置一般为:上层作粮仓和堆放杂物,中层分隔为堂屋间、火塘间、卧室、外廊,供人饮食起居,底层作灶房、关牲畜、放柴草、安椎磨。排调及兴仁地区的一些人家,谷仓或畜圈另建在一边。觉悟是庆典、宴客和祭祀的中心场所,内壁多设香火神龛(有的设在堂屋角),只供祖神。住房讲究宽敞,不讲究采光,每间房间只有一两孔小窗,内有活动推板可供开关。家具少而简陋,一般仅有饭桌、碗柜、衣箱或小衣柜、木板床和小板凳等。80年代,有些人家添置了各种新式的桌椅箱柜和钟表、缝纫机、收音机、电视机等。

饮食 苗族主食为大米。平时吃粘米干饭,多用木甑蒸吃,亦用鼎罐焖,较甑子饭香软。糯米在节日、婚丧、走亲访友和祭祀时必不可少,可制作成白糯饭、花糯饭、糍粑、粽粑、汤粑、黄糕粑、米花、甜酒等,分别使用于不同场合。主食的辅助品种有玉米、红薯、小米、小麦、大麦、高粱等。

副食以蔬菜瓜豆为主,最普遍的有青菜、韭菜、南瓜、豇豆、魔芋等。排调地区的韭菜以又长又嫩而闻名。嗜食酸辣味,平时多是用清水或米汤煮菜,加以酸、辣调味即食。农家户户制备番茄酸、辣椒酸、酸糟、鱼酸等。以韭菜根掺八月笋制作的酸菜,尤其酸香可口。户户会制做酸汤豆腐。传统名肴有酸汤和酸牛皮。酸汤鱼做法:把鲜理鱼去胆,放入加有调料的酸汤锅中煮熟,取出拌以花椒粉或蒜泥等佐料,即可食用。酸牛皮做法:把水牛皮去毛刮净,炖软至筷插即穿,泡入酸坛,随吃随取,切成簿片拌调料而食,其色晶莹透明,其味酸香棉软清凉,在前最为流行。

肉食品种主要为猪、牛、鸡肉,多在婚、丧、立房、节日、祭祀时食用。80年代经济发展,农民生活逐步改判,肉食渐成家常食品。杀猪时,喜做血灌肠,连同内杂邀家族共食。鲤鱼和公鸡是各种祭典和招待上宾最常用的食品。有些人喜以鸡、鸭、鹅、狗之肉掺大米煮粥食。

普遍喜吃火锅和使用“蘸水”。喜用的调料有:辣椒、花椒、葱、姜、豆豉、狗肉香、山苍籽、香椿芽、辣蓼等。不喜吃甜味菜肴,从不用糖作调料。

男女均喜饮酒。亲友临门,必待以酒,菜食则不计较。宴客时,有敬酒和饮牛角酒、交杯酒、转转酒、猜拳酒、酒歌酒等酒礼俗。酒分甜酒、辣酒、泡酒,农家以糯米、大米或玉米、红薯等自酿。还有用甜酒与辣酒勾兑存放的窖酒,醇香绵甜,醉而不觉。男子嗜吸烟,部分人喜饮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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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饰 境内各地苗族成年男子大体一样。清代中叶以后穿青、蓝色右衽短衣,青黑色大裆宽筒裤,绑裹腿,常年穿草鞋或跣脚,寒冬有的穿布鞋布袜。留发梳辫,外包青帕。初年以后剃光头,仍包头帕,上穿右衽大襟长衫,有的外套马褂,多拴布腰带,基余基本不变。中期以后留短发、露发或包关帕,渐穿对襟3贴包短衣。后,多数中青年男子逐渐改着中山装、军便服,有的穿西服。

已婚女子服饰有7种类型,各分盛装与便装。盛装在结婚、节庆时穿,并作寿服。

龙泉型女子服饰:流行于龙泉镇、龙泉区及兴仁区的烧茶乡等地。清代中叶以前短衣裙。中叶以后上穿右衽绲领及腰短衣,襟缀胸牌,腹拴刺绣或织锦围腰带,下穿宽筒大裆青色中长裤,扎青布裹腿并外束以花带,前后腰各拴一张围片。头绾高平髻,额前盘左旋发檐,外包青方布,用银蝴蝶别簪别紧佩戴银耳坠、银手圈,脚穿草鞋或布鞋。中期以后,平时或冬季渐改穿右衽大襟长衫,拴前围片或长围腰。盛装上穿7或9件短衣,外衣在清代中叶以前为集刺绣、挑花、织绵、辣染多种工艺缝成的对襟无纽扣花衣(苗语称“偶榜”),中叶以后至今多为缎质银纽扣短夹衣。下穿3或5条裤,围片、裹腿、花带均多件,后腰束一副银链。不包头巾,发髻插银梳、银簪、银雀花,缠银绦链等,戴银项圈、银手圈、银戒子指各三五只。脚穿缎质靴状袜和船形花鞋(元宝鞋)。

南皋型女子服饰:流行于南皋、大兴、岩英3乡及兴仁镇部分地区等。绾大髻,盘发檐,插木梳,老年妇女外搭青刺目巾。上穿青色大低领对襟宽袖短衣,外束布帕,戴绣花袖筒,拴刺绣围腰。下穿齐膝青色百褶裙,前后身各拴一张青色围裙片,扎裹腿,有时外套袜。50年代前后穿无后跟草鞋,以后多穿绣花布鞋或各式胶底鞋。盛装时头戴银角、银花,插银梳银簪,绕银绦链上衣乡有五彩缤纷的图案,并镶钉有数百个银铃、银泡、银花和彩珠等,裙的饰带上亦然,戴银项圈、银手圈各几只。全身银重五六公斤。

排调型女子服饰:流行于排调、方胜、党早、羊巫、孔庆、加配等乡镇的大部分村寨。头绾大平髻,盘发檐,插木梳,有的外搭青布巾,戴手镯式银耳环。上穿青色紧身对襟密排肿短衣,腰缠青布帕。加配一带外套挑花披肩。近年有些人夏穿衬衣。下穿紧身长裤,外套长约20厘米的细褶短裙,拴前后围裙片,吊宽幅挑花彩带。扎青布裹腿。前穿无后跟草鞋或跣足,现穿各式胶底鞋。盛装时头戴银发箍,发髻插银梳、银角、银雀花等。上穿7件以上短衣,外套为满是刺绣图案或缀满银泡银铃、银喇叭、银瓜子等银饰的右衽短衣。颈、手各戴三五只银项圈、银戒指,全身银饰重三五公斤。下拴短裙、围裙片、花带各二三十条。

排莫型女子服饰:流行于复兴乡排莫、排倒和杨武乡乌湾等村。头绾锥髻,外包蜡染或青布方巾呈尖状,以两端缀有彩珠流苏的花带束之。上身必穿魄内衣,外穿青、蓝色右衽中长衫,拴绣花围腰。下穿青色宽筒裤,扎裹腿,穿绣花布鞋。盛状时不包头巾,头套银围发带,发髻插银梳、银簪、银角等,并绕银绦链。佩戴银耳环、银项圈、银手圈、银戒指。上身外罩宽袖蜡染短衣,下身在裤外套穿蜡染或刺绣长裙。

城江型女子服饰:流行于兴仁镇城江村、兴仁村大簸箕寨和烧茶乡白头村等地。平时不分婚否均头绾螺状尖髻,插银簪,绕银绦链,前外搭蜡染方巾,现搭白毛巾,佩银瓜子耳坠,戴银项圈、银戒指。上穿青蓝色无领右衽短衣,托肩及襟口、袖口均镶彩色花边。下穿青色直筒长裤,前后腰各拴一二张花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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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片。60年代前后多穿麻耳草鞋或绣花布鞋,现穿机织袜、凉鞋、胶底鞋。盛装样式不变,但增加许多花饰。婚否区别是:未婚女子不修面,留鬓角;已婚者修面,不留鬓。

雅灰型女子服饰:流行于雅灰乡雅灰、送陇2村以及排路乡杀高等地。绾平髻,盘发檐,插木梳,包青布头巾,戴银耳铛或大银耳环、银手圈。上装内穿菱形刺绣胸罩,外穿青蓝色无纽扣、无领敞胸对襟服,下装内穿青色小裤脚长裤,扎裹腿并缠须带,外穿青色百褶长裙,裙前拴围裙片。50年代前脚穿无后跟草鞋,现多穿鞋。盛装时头插银角、银簪,上穿刺绣衣,戴银项圈,胸挂鸟兽图案的银牌。裙脚饰白鸡毛,裙边吊挂银或白铜质精致筒形烟盒。

刘家寨型女子服饰:流行于孔庆乡刘家寨村等地,与雷山县西江地区苗族女子服饰相同。绾高髻,插银簪、彩花、木梳,有的外包白头巾,戴耳环。上穿青、蓝色右衽短衣,托肩与袖口缀彩色花边,下穿青色长裤(老年妇女有时穿桶裙),胸前拴刺绣围腰。50年代前后穿无后跟草鞋或布鞋,现多穿绣花布鞋或胶底鞋。盛装时头戴极为精致的银箍,上安有密密麻麻的银质花、鱼、鸡、罗汉马、喇叭、棕叶、铜鼓面、桃花等,颈戴银压领和银项圈,穿满是刺绣和银饰的大领短衣、青色及踝百褶裙,拴刺绣围裙片。戴银手圈,脚穿绣花鞋,全身银饰重10公斤左右。

加配、方胜等乡个别村寨的妇女,服饰同当地汉族。

县境苗族历来是自种棉花,自纺、自织、自染、自缝衣服。民间并以纺织刺绣技能作为衡量女子价值的重要标志。60年代以后,渐用机制布缝制服装,仍旧崇尚青、蓝、黑三色。80年代渐有青年妇女用花布缝制短上衣,也有的改穿市场出售的时装。

婚 姻 习 俗

县境苗族婚姻制度为一夫一妻制。前有极少数一夫多妻,是因为妻不生育或无男嗣且家庭富裕者。历来遵从“同宗不婚”的择偶原则,虽同宗而祖先元宝分支开亲的,各支之间可通婚。清代中叶以后,与水族、汉族通婚的渐多。初婚年龄一般为17──21岁之间,喜欢男大妇一二岁。青青年年男女的社交自由和“游方”的恋爱习俗,结婚则有的是双方自愿,有的是父母包办。前盛行“还娘头”婚,即姑妈的一个女儿和必须无条件嫁给舅舅的儿子,后渐予革除。

普遍遵循传统的婚姻缔结程序,有说媒、定婚、结婚、回门几个步骤。

说媒 苗语叫“奈客”,男方中意某家姑娘,即请一媒人择吉日去说亲。媒人一般是与女家有些瓜葛或女家熟悉的男女。说媒不需礼物,但民间认为“买卖牲口才是讲一次,说亲不九次也得说七次”。否则姑娘被轻视。一般要经过三四次女家才会应允。择偶连姻首要讲究对方家庭“干净”,即没有麻风病、癫痫等恶疾史,其次才看容貌人品、财产等,不讲究“八字”。

订婚 苗语叫“赛乎客”或“毫酒嘎冬客”,由男方择日在女家举行。南皋、岩英地区有的约定在双方村寨之间的路上举行(称为吃半路酒)。到日,男方一二个亲叔伯同媒人带着糯米饭、酒、猪肉等礼物前往,有的还带布、衣物、鱼、鸡鸭等。前,多数地区还带1只公鸡去“杀鸡看眼”,以卜定连姻的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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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订婚酒时议定聘礼,包括礼金(母舅钱、父母钱、送亲客钱)以及酒、猪肉糖(分送女方家族各户)等,各地项目与数额不一,现时多者上千元人民币,少者二三百元。

结婚 苗语称“傲念”,意为“取媳妇”。婚期由男方决定,要据新郎生年属相择年,日期多选在秋后到春节前,最喜用“猪”、“马”、“免”、“龙”等日。婚前一天,排调地区男家派一男一妇分别带一马刀、布伞赴妇家接新娘,南皋、大兴、岩英一带有寨上姐妹们邀约来与新娘吃一餐分别饭,龙泉地区在前有小伙子们来为新娘唱《出嫁歌》作送别。结婚日上午,盛装的新娘一手捏新帕子,一手持红纸伞,由送亲人陪同步行前往新郎家。正式的“送亲客”有1──4个伴娘,以及抬陪嫁礼物和扛马刀、鸟作为象征性保护人的10个男子,多数地区另外还有十几个至几十个少女少妇送亲。排调地区,各寨的小伙子们常用树枝、荆刺拦路,笑年接亲的男子如何挥刀排除通过;龙泉地区,新郎寨上的小伙子们则在寨旁铺上一两段稀泥拦路,笑看负责保卫的送汉如何找草铺上亲以保送亲队伍鞋不沾泥地通过。

新娘到门前,男方所有主客都要出屋外回避。由新郎家族中一个父母子女齐全的女子携新娘迈左脚踏火焰包进门,主人客人才能随后涌入。男家一般都都以3道牛角酒敬迎每位送亲客。不兴拜堂,将男女双方的糯米饭、鱼等食品掐食祭祖后,婚礼即告结束,开宴。新婚之夜,新娘由伴娘伴宿。南皋带,小伙子们进新房向新娘 讨花带;排调地区,有男青年请新娘在厨房捉鱼、煮鱼逗乐。

有“忌锅灶”习俗。新娘结婚即坐家的,婚礼加行“摸锅灶”仪式,才能在夫家操厨,并从此忌娘家锅灶。不落夫家的,则先祭夫家锅灶,今后坐家才举行此仪式。

县境苗族的陪嫁物品,除了新娘较丰厚的衣物银饰外,只有一些祭祖用的糯米饭、鱼、猪肉、酸牛皮、鸡鸭等。前,个别富有人家最多陪送1头水牛或1头猪或一 二箱柜。80年代渐有增送箱柜、被子、手表等。

回门 苗语称“党米”。一般在婚后第三天,新娘在新郎及男家若干男子陪同下,携带糯米饭等礼品回门。女家邀集家族设宴等待。当日返,亦回赠糯米饭,有的还赠女婿衣物、头帕钱币等。排调地区着短裙装苗族,在新郎返家时,女家画其花脸才放行。

南皋、大兴、岩英和延长兴地区有“不落夫家”婚俗。新娘在婚礼结束后即返回娘家居住,逢年过节或农忙时,才接回夫家住几天,如此直至怀孕。“不落夫家”的时间,为几年甚至十几年,后渐为几年或几个月。

自由恋爱的青年男女有的采用自主结婚的形式:男方择定吉日并暗中通知女方,夜间新郎约一二伙伴同至女寨,瞒着女家把新娘悄悄接走,踩火包进门,掐食祭祖,即算成婚。这种结婚形式苗语称为“喜念”意为“偷偷成婚”。第三天,男家派人携带些酒肉赴女家告知。有的女家坚决不同意婚事,把新娘强要回去,而一般多是默认现实,叫男家去陪礼认亲。赔礼物品与传统聘礼基本相同,但数量往往多些。龙泉地区,去认亲时女家故意把大门关闭,男方必须会吟诵古老的《开门谣》才得放入,否则女家戏谑折腾够了才让进门。

男女再婚均自由。丈夫去世夫弟未有妻室的,经寡妇及其娘家同意,可以“转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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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族男女离婚,除了“还娘头”婚外均为自由。前,离婚只需双方家庭协商同意,或经理老调解裁决即可。提出离婚的一方,一般要付给对方几十银元的赔偿金。后离婚多仍依旧俗。少数经政权机关处理,不再付赔偿金。

丧 葬 习 俗

婴孩和儿童死亡,以杉木皮或木板埋葬,不告亲友吊丧,不举行葬礼,不垒坟包。成年人死亡,要通告亲友,举行葬礼,择吉日安葬,并垒坟包。其程序有送终报丧、守灵、吊丧、入殓出殡、安葬、拜灵、送水、走客、上坟等。

送终报丧 老人临终,由儿孙扶其落气,认为这样子孙才“得力”。然后打井水(岩英地区用松枝煮水)为死者净身、整容、穿寿服。寿服只能用棉布或丝绸缝制,有能用合成纤维、毛料等,件数须是单数,从未穿过的要烧或剪个小孔,认为这样亡才得。寿衣一律不用纽扣,原有的要剪掉。寿鞋内垫蚕茧片,说才好走过阴间的蛇虫坡。穿戴毕,停尸于堂屋的灵床上(有的地方顺屋梁停放,有的横屋梁停放),方全家恸哭,鸣铁炮、鸟或鞭炮向寨邻报丧。择定安葬日后(一般在三五天内),派人向各年亲友报丧。孝子女手腕拴上从寿单上撕下的布条,意为服丧。

守灵 停尸待葬期间,在灵床脚烧香、钱纸,点长明素油灯,日夜有男子守灵,严防猫鼠过尸身。夜间,女儿或儿媳或昔日伙伴在灵床边哭丧,一般是唱传统的《哭丧歌》,也有即兴而唱的。深夜,蒸糯米饭分送守灵人宵夜,意为死者走阴间路才有响午饭吃。雅灰一带,守灵期间由孝子等人持马刀、背布包、吹芦笙、牵祭牛,为死者跳3次“阴间芦笙舞”。龙泉地区有的以木杵冲出粑槽,称为敲“粑槽鼓”。在野外死亡者,不得抬进屋内,只能在屋旁搭灵棚停尸、守灵。

吊丧 安葬前一晚举行吊丧活动。亲友带着莽筒芦笙队或唢呐队、抬着礼物来。礼物有米、酒、寿单、银瓢、银角等,排调和兴仁大部分地区,女儿女婿还送活猪、羊甚至牛来宰杀,排调地区有送土布和寿服的。莽筒芦笙舞、唢呐曲、哭丧歌声和铁炮声通宵达旦。龙泉区及兴仁区烧茶乡等地,当晚主客青年男女之间互相以红绿黑颜料“打花猫”,冲淡悲哀气氛。

入殓出殡 入殓于安葬之日在屋外进行。大部分地区是棺尸分开抬上山,在坟穴处入殓,孔庆、排调、南皋、五一等地少数村寨是在大门外入殓。棺内先垫上孝家和亲友送的寿单、蚕毯和枕头布,件数必须是单精心策划,并须穿孔如新寿衣,然后再放入尸体和单数的银瓢、钱袋(内装银屑)等陪葬品。雅灰一带还放入一双草鞋。绝不能带铜铁质东西入棺。女丧入殡时要请舅家人旁观。

在出殡前,一般人家杀猪祭奠,富有人家则杀牛、马(马随出殡后敲死),如后期杨武乡乌寨莫世昌死,杀了4牛3马。男丧杀牯牛,女丧杀母牛并送一支带尾巴的牛后腿肉人舅家。

出殡时,用公鸡“引路”,挥马刀驱邪,丢钱纸“买路”,由孝子牵灵轿或灵柩,后面是芦笙莽筒唢呐队及其他送葬男女。南皋、岩英及甲劳、龙坡等地,送葬妇女须穿盛装。岩英蒙姓出殡时,由一长者肩扛锄头、钉耙,其锄把端挂一花篮半谷半米煮的夹生饭,右脚木屐,左脚草鞋,头戴斗笠,在前导引,意为“走阴阳路”。沿途芦笙莽筒唢呐齐鸣,铁炮鞭炮阵阵,认为这样才能轰跑阴间的拦路恶鬼,让亡灵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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抬灵途中,不能换肩,只能换人,认为否则亡灵在阴间无力气。

安葬 均实行土葬。非正常死者的恶疾(如麻风病)死者,多先火化后再将骨灰入棺葬于偏僻低洼之处。坟地讲究“龙脉风水”。墓穴开挖前,先焚香烧钱纸敬地神,由孝子挖第一块土皮留着盖坟顶,其他人才挖坑。孝子先动手盖土,其他人才动手,垒土成勺形坟丘。羊甲王姓和岩英蒙姓等把特煮的半米半谷饭同埋,意为亡灵的谷米之仓。

拜灵 俗称“做四夜”,一般在葬后第四日晚上,孝子带水罐、酒、饭、肉及香、钱纸到坟边祭奠(排调地区请亲友带酒肉来同祭),唤亡灵洗脸、喝酒吃饭,跟孝子回家,把亡灵拜上香火神龛。从此,每餐都要盛饭挟菜摆筷供奉亡灵,直至“送水”。龙泉地区,第四日还须备一小缺罐半米半谷半生半熟的饭,于夜晚去祭奠时连一装酒小罐埋于坟边,意为供亡灵食用。

送水 葬后第二十七日,孝子备糯米饭、酒、肉等物品,并打来一罐井水,请过阴巫师来“送水”给亡灵“喝”,苗语称为“杯凹谁”。家族和亲友均带糯米饭、酒、肉等来祭供,巫师将祭品及罐中井水一一点给亡灵“享用”,指引亡灵去天神嘎对的地方跟祖宗团聚,勿再来打扰活人。

走客 葬后第二十九日或第三十日,须领亡灵去走客。孝子家三五人带糯米饭、酒、猪肉或鸡鸭,到亲友家去(多是姑、舅或女婿家),共饮一餐,当日或宿一夜后返回。亲友照样回赠肉饭鸡鸭,意为送给亡灵的礼物。死者生前喜欢赶场的,也可以带亡灵去赶场,即约三五人到集市买些酒肉食品,当场祭送亡灵,吃后回家。整个丧事活动至此方告结束。

上坟 以后渐兴清明上坟。孝子在葬后第一个清明节前夕,择吉日以酒饭、羊或鹅鸡鸭猪等上坟祭奠,扫墓添土,焚香纸,插纸标,如是连续3年,以后则可随意与否。

节 日

县境境苗族节日繁多,较为普遍和具有民族特色的传统节日有苗年节、春节,翻鼓节、爬坡节、粽粑节、新米节。

苗年节 是南皋、排调两方音区中近3万人所过的节日,苗语称“农年”,意即“过年”。苗族有自己的历法,苗年节的“除夕”,孔庆一带为古苗历十二月(夏历十月)头“兔”或“狗”日,羊巫、排保一带为古苗历十二月“兔”日,羊物、宰宿、排排寨一带为古苗历十二月头“龙”日,加配乡排脚寨为古苗历十月中旬的“狗”日,岩英地区为古苗历一月头“狗”日。苗年是祭祀祖宗和庆祝一年收成的节日,节日活动短的三五天,长的半月左右。除夕日,杀猪、打磁粑、宰鸡鸭,以酒肉磁粑祭祖,插香祭神,放爆竹,全家与应邀来的亲友一起共吃年饭、守岁。初二以后宴请亲友和玩年。南皋、大兴、岩英一带地区,从苗年初三至二十二开展游年活动,各寨青年男女穿起盛装,依次聚集于石桥大簸箕与龙坡、竹留、甲劳上下寨、乌毕上下寨、大兴大寨、弯寨、脚开上寨、翻仰、岩英、翻杠、排佐、尝卡等寨的芦笙堂,吹芦笙,跳芦笙舞。过了十五日后的“猪”日,最后聚于尝卡,参加人数逾万,除了跳芦笙,还举行斗牛、赛马、差距雀、闹冲对歌等活动。

春节 是县境全体苗族同过的节日,苗语亦称“农年”,日期同夏历年节。过苗年的村寨,春节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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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为随便,其他要寨则十分隆重。节日前夕各家都忙碌打柴草、烤酒、做豆腐、杀年猪、打年粑、腌制腊肉等。除夕日,杀公鸡并以酒、肉糍粑等祭供祖宗及各种神灵,煮蛋为孩童招魂,吃团年饭,在爆竹声中守岁。“鼠”时新年到,家家开大门,烧香纸,放爆竹,迎财神,有些村寨的青年妇女抢先去井中打来象征勤劳幸福的新年水。正月初一至十七期间,党早、排路、龙塘、孔庆刘家寨、烧茶、羊巫、排保、雅灰、马鞍、方胜、麻鸟、羊先、排告、泉山、小朗、者拉、县城关、雄虎、排调、长青、加配大寨、兴仁等地先后集会,开展跳芦笙、踩铜鼓、对歌、斗牛、赛马等项目多少不等的传统玩年活动,各地时间一般为3天。雅灰还跳古瓢舞。近年有的地方增加篮球、赛跑、象棋等体育项目。每次集会不下二三千人,城关、长青、排调、兴仁达万人以上。

翻鼓节 苗语称“非奴”,意为“翻鼓”,为南皋、大兴、岩英、新华4乡和兴仁镇部分村寨的一多苗族人年过的节日,除了大兴乡弯寨是每年正月(夏历,下同)的“狗”日过1次、新华乡脚开上寨和中寨每年正月、九月“猪”日各过1次外,其他村寨在二月、九月或“猪”日或“鼠”日或“龙”或“牛”日,各过1次。翻鼓节由古代的吃鼓藏演变而来,原也跳铜鼓、杀猪牛、宴亲友,以后大部分村寨各户祭祖、宴客1天,有的第二天斗牛,唯有南皋乡清江村二月翻鼓节时聚众跳木鼓舞、闹冲对歌3天。

爬坡节 苗语称“雄也”,意为“游山坡”,也有的称“借养”,即“爬坡”,是青年男女游方唱歌寻偶的节日。流行于岩英、大兴、兴仁、新华、复兴、龙泉等乡镇的部分地区,日期不同。兴仁杉木冲岭岗是清明时节;竹留坡、翻仰坡始于四月头“鼠”日,乌毕养溜坡始于四月头“马”日,岩英坡始于七月头“鼠”日,甲劳坡始于七月头“马”日,均呼连续于该日过3次;龙泉山前为插秧至插秧期间的“马”日,现为六月六日;排倒坡是七月的“鼠”、“马”日。届时,青年男女从四面八方云集爬坡场,或三五成群,或成双成对对唱情歌,日暮方散。竹留、翻仰、乌毕、甲劳、排佐等坡的爬坡节,形式有别。许多男女通过爬坡节而缔结良缘。

粽粑节 苗语称“农转给”,意为“吃粽粑”,是境内苗族普遍过的节日。除少数依汉族在端午节过外,大多以寨为单位,选择五月关秧门后的一日过。到时家家户户包粽子,备酒肉,祭稻神,祭祖、宴客,抬粽粑给新出嫁的姑娘。各地粽粑质地、形状亦多种多样,各具特色,有纯糯米粽、夹豆粽、灰粽,有“枕头”粽、“脚杆”粽、三角粽、四角粽、“鸡腿” 粽、“手杆”粽、“指头”粽等等。排调也改村每年五月头“兔”日过粽粑节,其粽粑必须用细竹篾捆扎,传说是为纪念祖先当年五月该日带着匆匆用竹蔑捆扎而煮的粽粑逃生来此而形成。

新米节 或称吃新节,苗语称“农给赫”,意为“吃新米饭”,是县境大部分苗族人家所过的祭祀祖宗告以丰收的节日。传说苗族西迁入黔后,为了让原籍祖宗知道他们已在新地方安居乐业,便每年以过新米节的形式向祖宗报告丰衣足食的信息。过节时,必以新米饭和鱼、酒等祭祖、宴客,并以酸汤为主菜。有的村寨还斗牛、吹芦笙、跳铜鼓或古瓢舞等。各地过节日期早的六月,以月居多,为时1或2天。复兴、雅灰、方胜等过得迟的地区,把刚收割的糯谷煮过,炒干脱壳,再蒸成鲜香的“瘪米饭”待客。

吃灰糟节 兴仁甲劳、岩英乡翻杠和福亚等村寨,七月头“兔”日过吃灰糟节,苗语称为“农凹羊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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苟”,意为“吃苟祖公的灰糟”。祭祖、宴客、娱乐,历时3天。在“兔”日关几天,各地用米草灰水浸泡糯米制做灰糟饭,装坛密封。“兔”日黎明取灰糟祭祖()忌荤,给家人应邀来过节的亲友一起品尝。天亮后捉鱼、杀猪、做荤菜宴客。第二天斗牛,第三天青年男女游方对歌。节日期间,每餐都盛一碗灰糟当菜任随品食。灰糟咸香可口,别有风味。

祭尤节 岩英乡岩英村、龙塘乡腊尧村、新华乡乌里和乌佐村等地的龙姓苗族,每年冬月头“虎”日过祭尤节,苗语叫“农尤”,意为“过尤祖公节”,为纪念一位名“尤”的远祖而形成习俗,为期1天。以鱼等食品祭祖、宴客。

此外,有此苗族人家还与境内其他民族一起过二月祭桥节、三月三、清明节、四月八、端午节、六月六、七月半、中秋节等节日。

礼 仪

家庭用餐,一般要等长辈上桌后才动筷;遇吃好的,瘦肉、鸡鸭腿优先留给孩童,肝、鸡头敬给长者;进食时若有人临门,不论亲疏必邀同食,否则视为失礼。晚辈不当长者的面翘腿,不走过长者面前,不直呼长辈名字,主动给老者和客人敬烟、敬茶水、斟酒、添饭、端洗脸洗脚水。亲友来作客,不分穷富尊卑都热情招待;若带来礼物,必定有回赠。每童每年首次来作客,均赠送钱币可蛋、糯米饭、布匹等。

生育婴儿,第三天黎明在大门外摆凳,上轩一碗糯米饭和一碗鱼,女婴加装有针、线布的花篮,男婴加放鸟(或戥子)、书、笔镰刀,然后由长辈抱到门外命名(名字采用子[女]一父一祖父连名制),并派人向外家报喜。婴儿的外婆、舅妈必带来米、蛋、鸡、肉及婴用衣物、背带、小被子等礼物来庆贺。南皋、岩英带还送1个柜子。排调、兴仁、南皋等,满月前请外婆、舅妈们来吃“满月酒”,饮宴三天两夜,主客互相唱酒歌、跳舞、画花脸。龙泉地区,则在产后第29、31日等单日,由婆婆或公婆陪媳妇去外家“走满月”,吃饭时由外婆或舅妈用筷挟喂她第一口饭菜。如背婴儿去,返回时外婆必送1对小鸡、摘糯搯、钱币等礼物。

老人去世,至亲属 送1幅寿单、1箩大米等物,并带1队莽筒芦笙或唢呐来吊丧。兴仁排调地区部分村寨,女儿必送1头猪杀祭。若有牛马镣,男丧由女婿杀牛马,妇丧由母舅杀牛。

“包粽粑隔季,打糍粑隔年”。粽粑、糍粑是粽粑节和和执行和馈赠亲友特别是已嫁女儿的必备物品。礼品糍粑,兴仁、烧茶等地喜画上彩色花鸟鱼虾;龙泉地区喜捏成三四十厘米直径的大圆粑,赠每户亲友几个,对新出嫁(指3年以内)的姑娘要送1箩;南皋等地喜捏成碗口大的小糍粑,赠每户亲友二三十个,对新出嫁的姑娘则送一二百个。

信 仰

县境苗族认为万物有灵,信仰原始宗教,崇敬祖宗,崇拜自然,崇信鬼神。

认为人有魂魄,“落魂”就会生病,要“栽花树”或“喊魂”。认为祖魂能保佑子孙,特别崇敬,平时用餐多掐食以祭,逢年过节、喜庆,更必先祭而后食。多数人家高香火神龛供奉祖宗神灵。还形成了以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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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为宗旨的吃鼓藏活动和翻鼓节、祭尤节、新米节等节日。

崇拜自然物和自然现象。有的架桥、祭古树及水井、敬巨岩,以乞求桥神、山神、井神、岩神送子孙。 有的把孩童祭拜给树、桥、井、岩,以之取名或与之连名,以保佑其健康成长。山崩、土垮、树倒、流星入寨、蛇蚁进家等自然现象,都认为是鬼神加害于人的预兆,要请巫师祈禳。有的寨边建有菩萨庙,认为可护寨保境。

重要的传统经济文化活动都树立有自己的业神,如搯神、棉神、染布神、木匠、铁匠祖师神、家畜神(圈神)、猎神、歌神、巫神等,有从事有关活动时,都要敬祭。还崇信形形色色的恶鬼善神。能说出名称及祈禳方法的鬼神有150来种。

相信巫术能祈禳鬼神。出现病伤、怪异或灾难,有的就请巫师(俗称“鬼师”)“查鬼”和“用鬼”,其“查鬼”的方法有过阴、石卜、米卜、卦卜、蛋卜、草卜、手相卜等,“用鬼”方法有招魂、堪花树、撑门、扫家、保家、扫寨等。加配乡高峰等地有的苗族人用傩戏“还愿”的方法祭鬼神。

禁 忌

境内苗族禁忌有生产禁忌、生活禁忌、语言禁忌等方面。后禁忌渐少。

生产禁忌 开春“动土”仪式前,忌犁田、挖地、挑粪放田地,认为不然土地神会问罪降灾;春雷初鸣、阳雀初叫、“鼠”“马”二日,忌做田土活路,认为不然均有害庄稼。开春至插秧祭染布,认为不然缺雨水打田。有配偶者忌养种公猪,木匠忌改短房柱头,认为不然子孙衰败。出门做事前,忌煮饭夹生、妇女进屋,出门后忌先遇妇女,忌踢脚,认为不然做事不顺。

生活禁忌 孩童忌食鸡冠和鸡皮,认为不然易脸红和皮肤起鸡皮疙瘩。背后娘路上忌踢脚、跌倒,忌与别的新娘相遇(遇则互相绕道回避或互换手帕),忌雷鸣,认为否则婚姻不得。女儿女婿忌女方家锅灶,即不能触及女方家庭与宗族家的大灶、饭甑,不能进其粮仓,不能上其房顶和爬其果树,认为不然会瞎眼跛脚。产妇坐月期间忌出房外,忌操厨,忌食生冷酸辣食物,忌与屋外之人互唤名字。儿媳妇的奶汁忌沾染公公和水牯牛的食物。丧事期间,安葬以前丧家忌梳洗、扫地、争吵;羊乌、排廷、排和一带孝家忌食鱼、虾、大蒜,乌湾杨姓孝家忌吃自家大米,岩英龙姓忌荤,也改一带忌荤、忌鱼;龙坡孝家(或可只限1名年长者)在3年内忌食狗肉、泥鳅、黄鳝、螺蛳、七星鱼,忌首先采食春笋、蕨菜。正月初一忌扫地、用钱、烧糍粑、向个倒水、使用碓磨和农具等。平时盛饭时忌插筷于碗,煮菜时锅耳忌横房梁,忌打半开伞,忌向内包裹脚布,忌头顶簸箕,忌在家内戴斗笠,孩童忌坐卧于簸箕,因这些都是丧事行为。女子忌头项布袋,认为不然生育异常。羊巫一带已出嫁的女子,回娘家后忌与兄弟共用一盆洗脚水,忌背同辈男孩;公媳忌同食一钵(盘)菜。

语言禁忌 外伤出血忌说“流血”,说“流生水”。吊唁死者忌说“死”,是成人死说“老了”、“跑地方”,是小孩死说“丢失”、“讨菜”。打着猎物时忌说}“打死了”,说“睡觉了”。吃鼓藏用餐时忌说“吃饱”,说“满仓”。饭菜吃光,客人忌说“吃完了”,说“吃多了”。议论动物时忌说“老鼠”,说“小孩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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忌说“老虎”,说“老公公”。

第四节 民 间 文 艺

民 间 文 学

境内苗族民间文学体裁多样,篇幅浩瀚,内容广泛,表现手法丰富,均为口头传承。后,先后搜集整理了百余万字篇幅的作品发表或编印于各种书刊。

诗歌 在苗族民间文学中数量最多。有古歌、“贾”、叙事歌、礼仪歌、劳动歌、情歌、酒歌、苦歌、时政歌、儿歌等品种。有叙述体、问答体,绝大部分为五言句,用词朴素而意境优美深刻,均讲究押韵(谐声)。

古歌除了有与各地大同小异的创世史诗外,龙泉地区还流传有独特的《霞道奴》和《霞果方》。“霞道奴”意为“评判婚事歌”,因专在女子离婚后的场合对唱而得名,问答体,有上万行。内容仅极少部分有关婚姻起源与婚俗,绝大部分是解释万事万物的来源或形式,其解释充奇特浪漫色彩,大多超乎客观现实,反映古代苗族人民对各种自然与社会现象的认识或臆想。如歌中说,金银铜铁锡同是熔炉妈妈的孩子,各吸吮妈妈身上5个不同奶头的浮汁,于是各显不同的肤色。“霞果方”意为“地方典故歌”,唱述清代及清以前境内外许多寨多与人事。当代闻名的古歌本报特约记者有王德元、陈金才等人。

叙事歌有10多首,短的近百行,长的超千行,绝大多数是古代或近代的作品,爱情婚姻题材居多,《告刚》记述清雍乾时期排调苗族首领告刚(阿杠)反抗斗争、被俘牺牲的悲壮故事,经少潘光华搜集整理,发表于《民间文学》并载入《苗族史诗》一书。《多流颂》流传广泛,有1000多行,叙述人间孤儿戈相共与仙女多往颂悲欢离合的爱情。流传于龙泉等地区的《蓓曼》,叙述美丽富有而心灵纯洁的少女蓓曼的悲惨遭遇,展示了苗族的风俗和道德观。《筑八寨城歌》和《月奴婀》是两首关于清代八寨厅人物、事件的纪实性叙事诗。这些叙术诗故事完整,刻画人物较细腻。当代较有名的叙事歌手有陈金才、张大英、余育中等人。

礼仪歌有酒、婚姻歌、丧歌、祝颂歌、祭祀歌、等种类。苗族中老年人在宴席上喜唱酒歌,内容多为夸赞、祝福对方与自谦,常使用夸张、想象、比兴等表现手法。《拦寨门歌》是问答体酒歌,长数千行,内容与《霞道奴》相似。婚姻歌有《出嫁歌》、《换嫁歌》、《伴嫁歌》等。《出嫁歌》长1000多行,从种稻得糯米陪陪嫁,种棉花纺纱织布缝成嫁装,新娘辞别家人及锅灶水井、畜禽园地等等,一直唱到婚礼的完成,淋漓尽致地展现了境内苗族的婚俗。丧歌有哭老人的,哭伴侣、兄弟、朋友、子女的。其中哭老人的有稳定的格式,完整的情节,从追述死者生平,为其制棺、杀牛、吊丧送其与祖宗团聚,到叮嘱其来世做人等,共1000多行,语言生动,情景交融,感染力强。其它礼仪歌有《苗年歌》、《贺年歌》、《鱼虾歌》、《立房歌》、《贺婴孩歌》、《吃新歌》、《问亲歌》、《接亲歌》等。当代较有名的礼仪歌手有陈金才、金毓元、曾毓均、余育中、王国芬(女)等人。

生产劳动歌有《种稻歌》、《棉花歌》、《种竹歌》、《造酒歌》、《打铁歌》、《纺织歌》、《染布歌》、《活路歌》、《季节歌》、《蜡染歌》等,篇幅几十行到几百行不等。有的唱述各种产品来源、生产过程与情景,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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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唱述各季节农事,表现热爱劳动、向往美好生活的情趣。

情歌数量极多,乡间男女大多会唱,每首有几句至几十句。按内容分,有青春歌、见面歌、赞美歌、求爱歌、相恋歌、成婚歌、失恋歌、单身歌等。还有一些情歌是对包办婚姻的怨恨和反抗,对轻浮行为的批判。情歌中有一种“双歌”,两道歌的内容、句数完全相同,但用词与押的调却不一样,别有风趣。情歌大量运用种修辞手法,语言形象生动,意境非常优美,感染力强。

苦歌和时政歌,有揭露封建社会阶级压迫和苦难的《来了官军来苦难》,有反映旧时代痛苦生活的《羊望苦地方》、《寡崽歌》等;有歌颂中国党和、赞美社会主义社会的《我爱》、《歌唱》、《回苗乡》、《苗乡变了样》等。

传统儿歌有《催眠歌》、《捉蚱蜢歌》、《蜻蜓歌》及学语歌等,均短小,语言直观形象,富有儿童情趣。 贾 “贾”是境内苗族民间文学中具有重要地位和深广影响的一种歌体文学样式,由许许多多相对和完整的部分组成,篇幅1万多行,分为《贾理根源》、《浑河黑水》、《水淹树绝》、《葫芦兄弟》、《跋山涉水》、《寨落鼓社》、《开亲接戚》、《婚合姻离》、《解怨释仇》、《禳鬼祈神》等支(“支”相当于汉诗的“部”)。贾包罗远古神话、古代傻事诗、古代与近代社会历史事件和理词巫词等,内容涉及远古至近代人类创世活动、苗族西迁黔东南经过及迁居中所建立的鼓社组织、婚制与婚俗沿革、各种社会经济婚姻首先案件判例、原始宗教与巫术等。贾为五言叙述体,间有三言、四言、六言至十多言句,能育能唱,其突出的艺术特点是押调、对偶、排比、拟人,想象丰富,哲理性强。

古代苗族通过贾来解释人类与自然的一切现象,阐述最基本的人生道理与自然观,树立评判是非的依据和法则。贾同时具有文学、历史、宗教祭祀、习惯法等多方面功能,被当作民族的权威“经典”。过去,懂贾的人才有资格当理老、大歌手、大巫师。当代许多民俗事象和歌谣故事,都可以从贾中找到渊源或出典。当代著名的贾师有余西成、吴玉金、潘定华等人。

说唱(嘎百福) 南皋、岩英一带流传有《白水牛》、《波格和娜依》、《金象朵和皮象妮》等说唱。苗语称这种文学样式为“嘎百福”,即是苗族曲艺。每篇记述一个完整故事,一般过程和人物关系用说,重要情节和评论部分用唱,作品有较强有讽喻性和哲理性。

神话传说故事 数量丰富。神话中除了创世神话外,还有《月宫阿相》、《打火石》、《榜香曲》、《滩呆阿》等生活神话。传说有《往勾器》、《告刚》、《牛王》等清代斗争人物传说,有《背磨坟》、《打鼓井的传说》、《石桥的传说》、《等郎松》、《奇特的纪念树》等地方风物传说,有《鼓面上有太阳》、《刺绣的传说》、《蜡染的来历》、《花带》等工艺传说,有《赛马的由来》、《翻鼓节的由来》、《玩龙》、《忌锅灶》、《无后跟草鞋的由来》等习俗传说。这些传说以简洁相互的手法和丰富的想象,为各种风物和习俗事象作出“合理”的注释,使人们从中受到真、善、美的教育。如南皋地区流传的《花带》传说:少女露娜和陈略相爱,乌龟精欲占露娜为妻,设计把阿略变成花蛇。露娜去游方不见阿略,只见一条花蛇泪汪汪跟随着她。露娜知道情人为妖怪所害,唱起悲伤的歌。乌龟精闻声来抢露娜,花蛇与之搏斗,同归于尽。露娜深深怀念阿略,依照蛇皮的花纹织成花带,拴在身上永相伴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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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大多情节简练,篇幅不长。幻想故事有《阿库的替久》、《快姑娘找丈夫》、《螺蛳姑娘》、《阳简月斗》、《菩萨和穷人》等,这类故事大多叙述善良的人得到神力的帮助,获得了幸福,反映追求美好生活的愿望。动植物故事有《稻魂》、《老虎怕摘刀》、《孤孤鸟》、《猫狗鼠的故事》、《牛无上牙马无角》等,多是根据动植物特、习性特点演绎情节,表现某种主题思想。精怪故事有《戈里灭魂》、《三兄弟和两姐妹》、《巧打老变妈》等,均叙述人们不怕鬼怪,敢于斗争。生活故事有爱情题材的《蓓曼》、《蓓尼季》等,有褒贬善恶的《莫做亏心事》、《九留与九幼》、《岩石老人》、等,有刻画人生百态的《酒朋友和憨兄弟》、《老外公和女婿》、《哪样最好吃》、《好酒》等,有智人故事《滑财主请帮工》、《聪明的七媳妇》等。这些故事赞美勤劳、勇敢、正直、善良的美德,讽刺和批判自私自利、奸诈等不良现象,抨击抢夺、剥削他人的恶势力。

童话寓言笑话 童话有《聪明的小阿尼》、《石蚌和老虎》、《乌龟和野猫》等,寓言有《水火相争》等,笑话有《哭岳父》、《长大再吃》等。笑话情节单纯,语言活泼,对种种不良现象和愚昧行为进行了辛辣幽默的讽刺。

谜语谚语歇后语 谜语题材广泛,构思形象,谜底不仅打实物和自然现象,还打动作行为,多为歌谣体。略举数例:“吃也用嘴,屙也用嘴,用头走路,最喜欢水。”(田螺)/“千条冲,万条岭,人畜不到草木不生。”(瓦屋顶)/“腰大肚子圆,颈子开出块水田。”(腌酸坛)/“边吃饭,边屙屎,背上长着大屁股。”推刨刨木。

谚语多为诗歌体,五言句,但吟而不唱。其内容,有反映自然与农事的,如:“桐花开,棉衣甩。”“木姜花开,水牛田来。”“人靠饭养,粮靠粪养。”“黄豆薅花,包谷薅芽。”有褒贬时政的,如“官争权,民争食。”“榔严食丰足,法严民平安。”有反映习俗的,如:“高不过山岭,大不过舅爷。”“女人的名声留在织机里,男人的名声留在贾理中。”“一锄挖不成地,一次说不成亲。”有反映为人修养的,如:“一口水塘只能养一家的鱼,一块心田不可生两份爱情。”“肚量宽胜房屋宽,心肠好胜过食物好。”有说明事理的,如:“误了春耕误一年,误了青春误一生。”“猛虎也生出弱猫,小马也生出大骡。”“虱子咬不死水牛,疙蚤顶不起被袄。”有启发指导生活的,如:“奢有百挑(田)俭有一罗(米)能发家。”“衣不嫌新,妻不嫌旧。”

歇后语前半句有的是比喻典故,后半句(本意)常省略不说,但人人都能领会,如:“八月撒稻种,六十学贾理──迟了。”“请水獭守鱼──自找倒霉。”“蚂蟥叮脚肝──形影不离。”“鸭子翻田坎──滚的滚,爬的爬。”

音乐 舞蹈

声乐 境内苗族民间声乐有飞歌调、情歌调、酒歌调、贾调、出嫁歌调、丧歌调、劳动歌调等。常唱的曲调有30来个,每支曲调的乐句或三五句,或只是一句作循环反复。

飞歌嘹亮、奔放、豪迈、旋律起伏,真假嗓并用。复兴一带的飞歌调尤其优美。情歌调多用假嗓,轻声唱法,有独唱、合唱、二迭声唱。乐句平易手流畅,少修饰音,旋律起伏和节奏变化不磊。酒调较平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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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真嗓,唱法浪漫潇洒诙谐。贾调古朴、深厚、庄重、有力,使用真嗓,宣叙性强。出家歌调节奏较缓,情绪缠绵。哭丧歌调近似气声唱法,有拖声,抒情味浓。祭祀调有祭鼓调、过阴调等,使用真嗓,宣叙性如,吟诵风格。劳动歌调乐句短小,节奏感强,一领众和唱法,诙谐情调。儿歌调旋律简红,极少修饰音。

器乐 传统乐器有芦笙、莽筒、铜鼓、木鼓、古瓢琴、夜箫、唢呐等。

芦笙是境内苗族皆深为喜爱的多簧气鸣乐器,有4种。流行大部分地区的是配莽筒芦笙,声音浑厚宏大,气势磅礴,主要用于丧事活动。另3种主要流行于排调、兴仁两区,用于节庆娱乐。芦笙乐曲有数十个,都隐有歌词,其乐曲也是由芦笙歌旋律演变而成,分别表示过路、闹寨脚、迎客、请跳舞、赞美、讨花带、上房梁、吊唁、送亡灵上天、送客、道别、感谢等等含义。乐曲的这种语意性功能,局内人一听就懂。每支乐曲句少的几句,多的10多句,每个乐句一般都反复3次才进入下一个乐句。后,丹寨苗族芦笙手、芦笙队多次到北京及全国各地表演芦笙乐舞,载誉而归 。

铜鼓和木鼓现流行于排调、兴仁两区的部分村寨,用于祭祀与节日娱乐(排莫、排倒、排佐等只供祭祀)。其乐句不多,经变化组合形成不同的鼓谱。

雅灰、送陇一带独特的弦乐器古瓢琴,苗语称“给哈”,意为“瓢笙”,可拉可弱,用于节日或春夜娱乐。乐曲众多,分为歌曲和舞曲,均隐有歌词,分别表示劳动或谈情、娱乐等含义,如“捞鱼虾”、“讨花带”等。乐曲大多较长,节奏紧密稍快,格调古朴。

唢呐用于丧事和立房等场合,乐曲多,分别表达过街、进堂、贺喜、赞颂、哀悼等内容,旋律活泼悦耳,节奏连绵不绝。

夜萧流行于南皋、排调等地区,为男青年夜间游方时用,音清幽柔和,曲有多支,均隐有歌词,分别表示问候、呼唤、邀请、告别、致谢等含义。

男子游方时喜木叶,曲调同于情歌调可夜萧曲。过去有以大鱼鳞片代替木叶吹奏的,其音较木叶宏亮。 舞蹈 芦笙舞流行啊广,对象不限,历久不衰。有二步舞、三步舞、四步舞、六步舞等。按吹者、舞者的顺序围成圆圈,脚芦笙节拍徐徐而舞,舞姿古朴、简洁。舞者以年轻女性居多。由吹笙者表演的双人舞,舞姿变化多,动作幅度大,并形成“斗鸡”、 “牛打角”等传统节目。苗年节和春节期间,往往出现数百人共舞的壮观场面。铜鼓舞、木鼓舞、古瓢舞均为集体舞,舞姿与芦笙舞大体相同。板凳舞流行于南皋、大兴、岩英一带,多在节日或喜庆场合,酒酣之时进行。舞者以中年女性居多。每人手拿2只小板凳围成圆圈,自击或互击板凳,随节拍左右前后大幅度移步、扭腰,并常伴以酒歌,风格粗犷豪爽。加配乡小塘等流传傩舞,在做“法事”、“还愿”时跳,并配有面具、道具和锣鼓钹等伴奏乐器。

工 艺 美 术

境内苗族的工艺美术主要有蜡染、编织、刺绣、剪纸、银饰等品种。

蜡染 流行于复兴、排调等乡镇的10多个寨子,制品的床单、葬单、被面、上装、提袋、童装、头帕、裙子等。染蜡图案由几何纹样和花鸟虫鱼互相配合而成。几何纹样主要有铜鼓纹、马蹄核计、“三脚纹”、碓嘴纹、“歌窝纹”(螺旋)纹等,蕴含古文化内涵,被誉为“不须出土的文物”。花鸟图案有蝴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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鸟、鱼、虫、花、谷粒、棉桃、螳螂、螃蟹等等,均高度变形夸张,有很浓的浪漫与写意色彩。境内苗族蜡染工艺品风格古朴、奇特、粗犷、豪放,有很高的审美与艺术价值。

编织 纺织工艺美术主要体现在花纹布、花带、苗锦和精编竹器方面。花纹布有斜纹、花椒纹、“回”纹、鱼眼纹、条纹、方格纹、席纹、梨花纹、浮萍纹等品种,有单色、双色、和多色花纹,有纯棉织的和棉绒混织的。花带有宽有窄,以提花技法纺织,图案有变形的辣椒花、梨花、蕨苔、马头、陀螺、浮萍、水莲和几何纹等。有黑白带、彩色带,有丝线带、棉线带绒线带。县内各地苗族少女均擅长织花带。苗锦用料、花色织法与花带基本相同,大件织品图案还增加有写意夸张变形的鸟、蝶、虫、鱼等,格调古朴绚丽,盛行于龙泉、排调两区。竹编制品中工艺价值高的有卡拉鸟笼、甲脚花篮、也都饭盒、点烈凉席。卡拉寨的鸟笼最负盛名,有大、小、方、圆、单丝、双丝等不同造型,有的还有花草、龙头、凤头、宝珠等精美雕刻,令人赏心悦目。

银饰 银饰造型有银角、雀、花、发箍、绦链、簪、梳、蝴蝶别簪、胸牌、耳饰、项圈、戒指、围腰链、后腰链、纽扣、泡、球、珠、瓜子、罗汉、铃等等,工艺精湛,规格多样。

第 二 章 汉 族 第一节 迁徙 分布

县境的汉族素称“客家”,时期始称“汉族”。境内苗族称之为“丢”,水族称之为“戛”。 清初以前,境内鲜有汉人。雍正年间建厅设卫汛,始有大批汉族军政人员和眷属迁入居住。乾隆二十年(1755年)在厅境设立11屯堡,从驻贵州的绿营兵丁子弟和新兵中招置屯军810户,又有大批汉人迁徒境内。至另 嘉庆二十五年(1820年),仅屯户汉人就达8690人。如兴仁周姓、长青池姓、老八寨赵姓、马鞍肖姓、城关南街莫姓、排调唐满范3姓、方胜罗姓等等,其祖均是从戎迁居者。当时厅境免田赋立市场,也吸引不少汉民沿刚疏通的都柳江航道迁入经商或务农,如岔河黄姓、码头王姓、宰沙蔡姓、排调陈姓等等之祖均是。咸同战乱结束之后,又有一些汉人迁居厅境从政、务工、务农、行医等。清代迁入者大多原籍江西和江南(今江苏、安徽)两省。

时期,因经营工商业、做手艺、避战乱等而迁入者众,多为湖南、广西、四川省籍,也有从东北、江浙入居者。

后不断有汉族人口迁入主要是干部职工分配或调动。其中50年代建设丹寨汞矿和金钟农场、60年代末城市知识青年下乡插队、70年代初城市人口疏散下放时,分别有较多人集体迁入。迁入者多来自省内各县及山东、山西、河南、河北、江苏、江西、四川、广西、湖南、上海等省区市。

境内汉族有100多个姓氏。前迁入定居至今的有周、赵、池、秦、官、何、田、李、王吴、史、肖、唐、张、黄、陈、康、方、刘、邓、曾、杨、莫、彭、苏、樊、鄢、孙、丁、简、聂、邹、蒋、罗、桂、潘、龙、胡、徐、廖、骆、傅、陆、兰、蒙、谢、袁、饶、郑、席、左、祝、解、宋、金、段、藤、邝、黎、尹、钱、凯、魏、贺、毕、雷、满、韩、岑、范、任、蔡、姚、高、况欧阳等姓。

分 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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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年(1948年)5月1日县的《丹寨县民族分布调查表》载,境内汉族人口13820人,占总人口的30.81%。后,1953年全国第一次人口普查有17061人,占县人口总数的20.%。1979年末有29022人,占23.55%,为历史最多年。此后由于汉族人口多的丹寨汞矿人口外迁疏散下放的人口返城、民族成分改正等,境内汉族人口减少,1900年全国第四次人口普查时有20639人,占14.66%。

进内汉族主要分布于县城、丹寨汞矿、历史上有军事要地与交通线上,聚居光,杂剧多、分布散。1985年,汉族成户人口分布于237个自然寨(含县城6个街区),占总寨数的39%。其中聚居寨62个,34个在排调区,聚居人口约占汉族总人中的35%;汉苗杂居124寨,绝大部分在排调、兴仁两区;汉水杂居10寨,几乎都在合心、烧茶2乡;汉水苗杂居34寨,大部分在龙泉、兴仁两区;与多民族杂居8寨(街)。杂居人口约占汉族人口的65%。1990年,汉族人口分布于133个行政村(街)。居住在县城、丹寨金汞矿、金钟农场和各乡镇驻地村等政治经济文化中心的汉族人口占其总人口的52.5%。

1990年末汉族人口分布情况表

单位:个、人 汉族人口 乡镇 村(街) 分布 人数 村数 合计 龙泉 金钟 扬武 龙塘 长青 雅灰 排路 复兴 党早 兴仁 157 18 10 15 3 9 8 4 6 4 7 133 15 8 13 2 8 7 4 5 3 7 23185 70 610 1617 136 1421 956 808 292 339 12 镇人口% 16.33 30.67 5.21 10.12 3.90 16.79 25.35 34.98 4.82 15.74 20.69 合心 排调 孔庆 羊巫 加配 方胜 南皋 大兴 新华 岩英 烧茶 6 6 5 6 5 8 7 5 6 11 8 村数 5 5 4 6 5 6 5 4 5 8 8 719 828 857 982 652 733 719 357 820 507 1101 占该乡 乡镇 村(街) 分布 人数 镇人口% 16.78 19.36 18.76 38.17 19.91 14.92 12.13 6.15 20.03 5.41 13.90 汉族人口 占该乡 注:龙泉镇人口含丹寨金汞矿和金钟农场\\老冬寨林场人口。

第二节 家庭 家族

家 庭

县境汉族家庭,多为一对夫妻和父母、子女二三代组成的父系制核心家庭,也有由女儿女婿与岳父母组成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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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子家庭在儿子婚后一般要分居,父母多跟小儿子共同生活。分家时,田土山林(指土地私有制)、制房屋平均分给每个儿子,有的人家还分一份田给长孙。富有的人家,往往留有养老田和祭祀田。女儿无权参加分家产。分家时有家族长者到场,并写下“分关”(契约)各执。后男女同样享有家产继承权利和赡养父母的义务,但民间一般仍依旧俗,女儿多主动放弃共分家产或继承父母遗产的权利。绝嗣户的遗产,按“有房族归房族,无房族归家族,”的传统习俗处理。

汉族家庭重视子女的文化教育,鼓励和尽力供给子女上学读书,并以其学业优秀和成才为荣。近年有些人家子女考取大中专学校时,请酒庆贺。

家 族

汉族注重家庭关系,大的家族下面还分房族。前,往往公认或推举有族长,主持处理家庭内部与涉外的一些事务或民事纠葛。例如家族子弟中有行为不轨、道德败坏者,家长教育不听的,由家族进行规劝或处罚,惩罚方式有顶水站立、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罚款等。家族成员凡遇婚丧喜庆、逢灾有难等情况,都互相帮助。家族一般都修有宗谱。清代,长青张氏、石桥杨氏、中孚(摆泥)何氏、兴仁周氏建有家族祠堂。在清明节或约定的时间里,家族成员聚会祠堂进行祭祖等活动。

第三节

习 俗

饮 食 服 饰

居住 境内汉族住房大多数为木结构一楼一底地房,下层住人,上层低矮供存放杂物。有的亦建二楼一底楼房或吊脚楼,多见于排调山区。有的富户建有四合院。各种住房均为悬山式屋顶,现均盖小青瓦。房前屋后或栽有橙、柿、石榴等果树,象征“赐子”(柿子)、“成子”(橙子)、“多子”(多籽),人丁兴旺。住房多坐东朝西或坐南朝北,普遍为3间一幢。中间一间为堂屋,又称中堂,设神龛,摆香钵,供“天地君亲师”及本氏祖宗神位。两侧各间分别辟为火堂间、卧室、客房,厨房多另搭建于偏厦或后间。当街当市的住户,有的把临街一间建成柜台铺面,摆卖商品。近年有的人家建砖木或砖混结构楼房,水泥平项,玻璃窗,美观实用。

饮食 境内汉族主食大米,辅以玉米、红薯、小麦等。副食以蔬菜瓜豆为主。常用调味品有辣椒、葱、姜、蒜、花椒、胡椒、山奈等。油炸粑、发粑、米粉、炸米花、米花糖、甜酒汤粑、豆芽、豆腐,是境内汉族擅长制作的特色食品,其中炸米花、米花糖、甜酒汤粑主要作为节庆食品。县城的“龙井豆芽”和“西街豆腐”以质嫩味佳闻名遐迩。普遍喜火锅和酸汤菜肴,喜饮酒,男子多嗜吸烟,多数人爱喝清茶。客人临门,必先以烟茶招待。喜庆宴客一般均办菜席。前普通人家办8个菜,富有者办16个菜,分为“4干、4水、4行、4坐”,另加1个粉条汤菜(俗称“扫脚棍”)。现今一般人家要做18个菜,即“6扣、6炒、6凉”,外加1个火锅汤菜。其中小米鲊、梳子肉、蛋卷等是传统名菜肴。小米鲊是将糯小米饭拦上猪油、核桃仁或花生仁、蜂蜜或白糖,边炒边搅和后久蒸,其味非常香甜酥软爽口。

服饰 成年男子时期剃光头或留短发,上穿对襟短衣或右衽大襟长衫,老年人喜穿长衫外罩马褂,下穿宽筒扎腰长裤,脚穿草鞋、布鞋、胶鞋或跣足。少数人穿中山装或西装。后,50、60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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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多穿青色对襟布扣短衣,城填多穿深蓝色或黑色中山装,普遍留分头短发,喜戴有檐帽,穿各式市售鞋。

“”时期流行军便服套装。80年代年轻人多穿夹克、西装、运动装、牛仔装、毛线衫及皮鞋、运动鞋,留大包头长发,普遍戴手表。成年女子,时期未婚者梳独辫或束发垂于身后,已婚者绾圆髻于脑后,有的加发网,外包纱帕或花帕,穿右衽大襟中长衣,扎腰长裤,布鞋或绣花鞋,戴耳环、手镯。城镇有的女子穿旗袍。后,大多留齐肩发,少戴耳环和手镯,城镇妇女穿列宁装或军便装等,有的穿夏裙。农村有的仍穿传统服装,有的同城镇女子。80年代,城镇女子流行烫发和戴耳饰,服饰样式有西装、牛仔装、夹克装、毛线装、运动装、连衣裙、西装裙、健美裤等。穿各式流行市售鞋。衣料及色彩更是多种多样。普遍戴手表,戴戒指、项链和使用美容化妆品者日多。

婚 姻

境内汉族婚姻为一夫一妻制。除了一般择偶婚外,还有姑舅表婚、姨表婚、入赘婚、转房婚等婚姻形式。通婚圈宽广,与少数民族通婚也不为普遍。前,有纳妾现象,婚姻缔结凭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实行“明媒正娶”,对女子尤其强调“三从四德”和“贞节”。后,纳妾已不存在,实行恋爱自由、婚姻自愿,结婚大多数采用传统的程式,少数采用简朴的婚礼。

传统的婚姻缔结程序原循“六礼”,以后渐简化为说亲、定亲、结亲。

说亲 又称吃开口饭。男方先请媒人上女家试探问亲,如果允婚,便备聘礼和“启书”,由媒人和家族中一二个男子携往女家,双方饮宴“吃开口饭”。聘仪一般为1包花糯米饭,1壶酒,1方四五公斤猪肉,10余糕糖,数疋布或数套衣服和香、烛等,前还有手镯、耳环。返时女家亦回送“启书”。择偶讲究男女“八字”相合。

定亲 又称对花、讨八字。男家备半边猪肉、1挑酒以及若干糍粑、糖、衣服或布匹、鞋袜等礼物和写有男儿生辰八字的“鸾书”,择吉日偕同媒人携往妇女。女家邀集家族及内亲设宴招待。将返前,女家置一对纸花于神龛上,桌上用大瓷碗各扣着一个小杯,其中一杯装酒,一杯放小纸花,双方对唱“讨花(姑娘)歌”。一问一答后男方揭一次碗,接着酒杯就喝干再唱,直到揭着装花的杯子,讨得神龛上的纸花带回方才罢休,场面风趣。返回时,女家在“鸾书”上填具女儿生辰八字,连同礼物回送男方。

结亲 多在秋后举行。结婚前两家协商彩礼并各做准备。彩礼包括礼金、猪肉、酒、糖、糍粑、衣服首饰等,数额根据男家经济情况和女家嫁妆多少而定,现在价值少的近千元,多的几千元,且酒肉衣服等多折钱以人民币代替。礼金数额必尾数带“六”,意衣禄不尽。婚礼前一日,男家派“押礼先生”、“接亲娘”(未婚少女)和抬彩礼的抬夫(兼负责次日抬回嫁妆)等一二十人,前往女家接亲。前还有新郎、陪郎和鼓吹队前往。接亲队伍还依惯例带去接新娘用的红纸伞、七星灯和祭祀女方祖宗用的1桌席菜、1只公鸡、2小坛酒和香烛鞭炮,以及酬谢女家服务人员用的各种小礼封。女家祭祖,按礼单清收彩礼,开宴。如送酒肉而不是以钱币代替,要由男家人做菜。前新娘这天要开面梳头改着妇装,唱《哭嫁歌》告别父母亲人。结亲之日寅时女家发亲。新娘从头到脚里里外外全部换上新郎家送来的衣物,由亲人背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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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打红纸伞出大门,然后坐轿(40年代前)、步行或坐车前往新郎家。送亲者有“送亲奶”、“送亲娘”(未婚少女)数人,有的还有小舅子,总人数须双数。嫁妆有衣物、床上用品、箱柜桌椅等,80年代有的还送缝纫机、收录机、自行车、电视机等。由一福寿双全的妇女引新娘跨过男家大门槛上的马鞍、门槛下的筛子和七星灯,进入中堂,拜堂后入洞房,开宴。晚上青年人闹洞房。次日,新娘拜见公婆及男家内亲,并一一敬赠布鞋等物,皆回赠以钱币。婚后数日,还要在新郎家吃“会亲酒”,送新娘回门。

离婚、再婚 前由于封建礼教束缚,妇女离婚、再婚的现象极少。后离婚、再婚自由。离婚时如有孩子一般都留给男方,夫妻财产一般都是依法办理。

丧 葬

县境汉族中老年人的丧事一般都办得隆重。时期长青堡和80年代县城各街道,建立有“龙杆会”,互助料理会员家的丧事。传统的丧事程序大致有送终、入殓、守灵、祭奠、吊丧、殡葬、烧七等。

送终 病人临终,由长子和其他亲人抬扶其到堂屋登谷斗落气,把银或玉器放含其口内(银币在入殓时取出),停尸灵床(俗称柳床),放“落气炮”(鞭炮),烧“落气钱”(钱纸,过去烧3斤6两,现不定),“买水”烧温为死者净身,理发(男剃光头妇女梳发),穿寿服。寿服样式同平时之穿着。灵床放置为男左妇女右,尸身头东脚西。灵床下点长明灯(用碗装菜油或茶油,点七根灯芯,俗称七星或路灯)。

入殓 抬棺材放堂屋凳上,垫白纸、白布、放入尸体,作木炭、灯草或死者衣物扎紧,盖上红绫和白布制成的“冷被”,有的还在“冷被”上粘贴红纸的剪的“古老钱”或太极图,盖棺(不能盖严,留待“掩棺”时亲人最后瞻仰死者遗容)。灵柩内绝对不能有铜钱物。死者家族晚辈男女全戴白布孝帕,直系子孙加穿白色孝衣孝鞋。

守灵祭奠吊丧 入殓后,设置灵堂,安放灵位、遗像。大门上方贴“当大事”3字。吊唁亲友临门,孝子均跪于灵堂迎接。出殡之前,灵堂日夜有老子女守灵,并举行唱孝歌、客祭、家祭、点主(前)等祭奠活动。殡前一天,亲友携钱物、祭幢、花圈、芦笙、唢呐、鞭炮等前来吊丧,女儿女婿一般都带来猪羊、香亭、祭幢和祭灵用的荤席或素席食品。当夜有的人家请僧道“开路”,认为“开路”了亡灵才能进入地府,不成野鬼。分“大路”、“小路”两种,“小路”只设灵位,置魂幡,安四方帝王主牌而祈之;“大路”要“散花”、“解结”。最后掩棺密封待出殡。

殡葬 破晓前“发引”,移灵柩于门外。天亮后,用“龙杆”架好灵柩,棺盖上放立1只红公鸡,盖上棺罩,出殡。手持火把及撒“买路钱”的人在前,接着是拉纤的孝子女和6人抬的灵柩,后面是持祭幢及花圈、仙鹤、彩灯、金童玉女(均为纸竹扎制)的队伍,再后边是唢呐、莽筒芦笙队伍和送葬的亲友,吹吹打打,直向墓地。近年有的还舞蛳和表演蚌壳精送葬。坟地讲究“龙脉风水”。老子跪喊亡人三声并先撒土于穴,众人才动手掩土垒勺形坟丘。有的是回家吃饭后再去修整坟丘,称为“复山”。

烧七 葬后每6天,把表示冥钱的白包焚化于灵堂香亭前,有烧给亡人和烧给阎王的,愿亡灵“早升仙界”,祈阎王“保佑亡人脱化超升”。烧“六七”时内亲携饭肴来奠,烧“七七”时,把香亭抬到坟边烧掉,叫做“六七不吃家中饭,七七爬到望乡台”。整个丧事活动至此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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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立碑风尚 每年清明节前后扫墓挂清,“新坟不过社(即立春后第五个戊日)老坟挂到七月半”。 50──70年代,汉族干部工人去世,大多由年在单位开追悼会,年在单位和亲友送花圈吊唁,然后安葬。80年代渐掺以传统葬俗。

节 日

春节 又称过年,是境内汉族最隆重的节日。从腊月二十三日(夏历、下同)以香烛瓜果饴糖送灶神上天开始,家家就忙碌筹备过年。除夕,杀鸡宰鸭,点香烛焚纸钱放爆竹,祭供天地、祖宗。各种匠人祭工艺鼻祖,吃团年饭,守岁。夜间用盘子装上瓜果、茶水和3厘米长的稻草15根,烧香纸烛迎灶神回来。子时新年临,开大门并走一二十步再回家,意为开“财门”和出行大吉。正月初一老少均不远出前女子这日踢毽,有的人家掷骰子“抢状元”。初二至十七,党早、排调、烧茶、羊巫、雅灰、方胜、县城关、长青、兴仁等地的汉族,同少数民族一起陆续开展项目不一的娱乐集会活动,俗称看会,传统内容有耍龙、舞蛳、跑旱船、赛马、唱花灯、爬山对歌等,后增加赛跑、球赛、棋赛、灯谜、斗牛、芦笙歌舞比赛、放烟花等项目。节日期间,亲友互相往来欢宴。正月十五,各家团聚庆元宵。

清明节 是祭祀祖宗的节日,以家庭或房族为活动单位,时在“清明”之日或其前后,以鸡、鹅、羊、酒、肉、五色糯米饭等到坟地祭奠,修整坟墓,插上纸标。

端午节 又称端阳节,时在五月初五,传说源于纪念楚国大夫屈原。家家包粽子、吃粽子,挂艾草和草蒲于大门上驱邪,有的饮雄黄酒,认为右避疫。这日有的爬山“游百病”。有的在五月十五日过,叫过大端午,只是吃粽子。

七月半 又称中元节、鬼节,在七月十三日过,主要是祭祖敬鬼,办菜席供祭先人。用白纸制成“花包”,内封金银锞锭,于戌时末点香烛烧包,敬供先人和“阎罗大王”、“车夫力士”,并在各门边插历史露水香、香瓜、摇钱树等。部分群众夜间唱“茅草歌”娱乐:众人围坐一圈,由一人把事先摘来的稻叶任意送到某人手中,其人须手接“茅草”口即出歌,如此轮流接唱,尽兴而止。

中秋节 八月十五过。时期,各家把月饼、糖果等供摆于门外,杀白鸡、点香烛、敲磬敬奉月神,还兴“偷”地头瓜果娱乐。后,不再设供,各家,杀白鸡、吃月饼赏月。

部分汉族群众还过二月二(祭桥节)、三月三、春社节、四月八、六月六、重阳节等传统节日。时期,六月六节县城关有庙会,抬菩萨过街,爬龙泉山祭祀庙中神。

礼 仪

汉族注重传统文化。尊老爱幼,有为老人“做寿”和为小孩“做生”之俗。亲友邻里有喜庆婚丧等事,常送以物品、钱币表示庆贺或慰问,各种礼尚往来中喜用柬帜形式表达。家庭和房族成员中习惯按非人以排行顺序称呼,如二公、三叔、四哥、五嫂等等。成年人有按子女的身份称呼他人的习惯。路遇生人打招呼时,男性之间或对于男性常泛称为伙计、伙计爷、老庚等,女性之间或对于女性,常泛称为姨妈、姨娘、伙计妈等。

生育第三天,用草药煎水擦洗婴孩,叫做“洗三朝”。同时为其起名字,派人带鸡(女婴带母鸡,男婴带公鸡)至外家报喜。外婆在婴孩满月前邀集女性亲友,带甜酒(必装于接亲时男家抬去的那2只酒坛)、肉、蛋、鸡等营养品和婴孩衣物鞋帽包被、背带等礼物,前来祝贺。男家煮甜酒汤粑、红蛋和设宴招待,3日方散。

信仰 禁忌

信仰 境内汉族民间信仰原始宗教、佛教和道教。家中普遍设有神龛,供奉天地和祖神,逢年过节、喜庆时均予祭祀。认为山川、巨石、古树、桥梁、水井等都有神灵,常将体弱多病孩童拜寄于它们护佑。水火旱涝、山崩地裂等自然灾害,日食月食等罕见现象,亦认为鬼神使然,每每杀牲送物祈禳。县城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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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前天旱时累行舞草龙求雨。认为人的命运与年庚八字有关,有些“八字不好”的孩童,家长往往为其找年庚八字“好”的人认保爷保妈。佛教于清代传入,信教者多为妇女。清光绪(1875──1908年)年间,建龙泉山寺(又称祖师庙),还建有厅城及长青、排调、石桥、南皋等城隍庙、龙王庙、万寿宫、紫林庵等寺观庙庵,置有田地产业,住有少数僧尼。信徒的活动有吃斋、念经、打清醮等。今仍有极少数老年信徒吃斋。清末民初道士罗七公(道号觉元)在境内传播道教,盛行一时,今仍有极少数人信奉。该教设有主持(即掌坛师),已传至。活动主要是设坛做“法事”,为亡灵超度、做斋、打醮、开路、安龙谢土、开五方等。

禁忌 动土生产或起房造屋时,忌说不吉利话。出门赶场忌先光头人,忌说猴子。逢初七忌出门,初八忌归家。乘船时忌唱歌和打口哨。新娘出门出忌与父母见面,途中忌接亲灯熄灭,忌遇打雷、忌与别的接亲队伍相遇,进门时忌与新郎家老少会面。产妇坐月期间忌进堂屋,他人进产妇房忌带钥匙。出殡途中忌与别家灵柩相遇,灵柩入土前忌放触地面。孝子百日忌理发。包孝帕的人忌进别人家。正月初一不煮生,不扫地,不拿针线,不干活。

第 三 章 水 族 第一节

迁徙 分布

迁 徙

水族是由古代“百越”族群中“骆越”的一支发展而成的单一民族,自称“虽”。县境苗族称之为“古”,汉族清代中叶以后称之为“水家苗”、“水家”。1956年国家根据本族人民的意愿,确定族称为水族。元末民初,有水族自今三都水族自治县塘州地区辗转迁入境内今金钟乡高寨村定居。约明正德年间(1506──1521年),有水族使用价值三都安塘地区迁居今金种乡高排村。此后到末,陆续有水族从三都各地和都套头(今阳和、奉合地区)迁入合心地区及小羊昌、良山、乌地、乌棉、上从、早开等地,以及从今麻江县笔架迁入合心水家寨、从今凯里市舟溪地区迁入小羊昌。随着人口繁衍发展,渐分居境内各地。时期,有的从都匀套头迁居塘中,从都江县(今三都)仁和迁居夭坝司。

境内水族有潘、王、韦、莫、陆、高、李、唐、吴、龙、蒙、汪、杨、吕、陈、刘、石、梁等几十个汉字姓氏,以潘、王、韦、蒙姓人口较多。汉字姓名一般只使用于社会事务场合,且汉姓与血缘关系不一定重合,有的同姓不同宗,有的同宗不同姓。

分 布

1950年,县民族事务委员会调查有水族分布于金钟、复兴、杨武、永乐等乡,人数未有确切统计。19年全国第二人口普查有3041人,占全县总人口3.82%.。1979年首次有民族人口统计年报,当年水族人口为5065人。此后主要由于民族成分改正,加上自然增长,使水族人口增长幅度较大。1982年全国第三次人口普查为7579人,占5.92%。1990年全国第四次人口普查为11404人,占8.10%。主要分布在县境南、西南和东南部其他地区有少量杂散居。

1985年,水族成户人口分布于县境10个乡镇、47个行政村(街)、103个自然寨(含县城6个街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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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居寨有24个,其中金钟乡10个,聚居的水族人口约占其总人口的46%。水苗杂居有25寨,主要分布于合水族乡、龙泉镇、烧茶乡和兴仁镇;水汉杂居有10寨,主要分布于合心水族乡和烧茶乡;水苗杂居34寨,主要分布在龙泉、兴仁两区;与多民族杂居10寨(街)。还有相当数量的水族女子嫁与他族而个别散居其他村寨。杂散居的水族人口约占其总人口的%。

1990年人口普查,水族人口分布于19个乡镇、103个行政村(街)。高排村水族人口最多,为1081人,其他300人以上水族人口的村有桥星、得禄、马鞍、良山、高寨、合心桥、塘中、早开、甲脚、乌棉、杉木、乌地、白元13村。以上14个村占水族人口总数的63.04%。居住在县城、丹寨金汞矿、金钟农场、及各乡镇驻地村等政治经济中心的水族人口占其总人口的23.76%。

1990年末水族人口分布情况表

单位:个、人 水族人口 乡镇 村(街) 分布村数 人数 镇人口% 合计 龙泉 金钟 扬武 龙塘 长青 合心 排调 孔庆 羊巫 加配

注:龙泉镇人口含丹寨金汞矿和金钟农场、老冬寨林场人口。

157 18 10 15 3 9 6 6 5 6 5 103 14 8 11 6 6 4 2 1 3 10278 1383 3244 205 357 2377 40 3 2 3 7.29 5.98 27.69 1.28 4.13 55.49 0.94 0.07 0.08 0.09 方胜 雅灰 排路 复兴 党早 兴仁 南皋 大兴 新华 岩英 烧茶 8 8 4 6 4 7 7 5 6 11 8 5 8 4 6 4 3 2 3 6 7 92 399 196 72 438 18 4 58 656 731 占该乡 乡镇 村(街) 分布村数 人数 镇人口% 1.87 10.58 8.47 1.19 5.52 0.30 0.07 1.42 7.00 9.23 水族人口 占该乡 第二节 家庭 社会组织

家庭

境内水族家庭,多为一对夫妻和父母、子女组成的核心家庭,由男性长者主事。妇女在家庭中的地位较高,有的丈夫能力差,则由妻子当家,过去每年生产的棉花、布匹,均由母亲作主分给儿媳与女儿去自行处理使用。家庭分工大体是男耕女织,但女子一般都要参加运肥、挑粮等重体力劳动。成年儿子有赡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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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为其送终的义务。占极少数的由养子或入赘女婿与养(岳)父母组成的家庭,成员间有同亲子家庭一样的义务和权利。在高排,前养子在养父母去世时有义务杀马或牛祭之,否则被指责是“白手吃烧鱼”(喻坐享其成),死者旁系亲属有权剥夺与瓜分其应享有的部分遗产。

有“树大分桠,子大分家”习俗。分家时,父母把田地山林(指私有制时期)以及房产、猪牛、主要农具等,按价值平均分给每个儿子。大儿子一般都分给一丘最大的田,小儿子一般都分给老屋。父母一般都跟小儿子共同生活。有些人家留“养老田”和“姑娘田”,由与父母共同生活者或承担接待已嫁女子者(主要是节日来往并按礼俗赠给糯米饭、糍粑、粽粑等礼物及婚丧送礼)耕种,尽完义务后归其所有。

父母的遗产一般由儿子继承。有女无儿户,负责安葬的家族只能继承房产,田地由其女儿继承。高寨一带,母亲的衣布遗产由女儿继承。

社 会 组 织

家族 一般由五代以内的父系血缘家庭组成家族。家族有自然公认的男性家族领袖,乌棉地区还选有族长,家族中的红白喜事、家庭纠葛和民事纠纷都找他协调或仲裁,问题复杂的才找解决。遇有婚丧、建房、水火灾害等大事,全家族鼎力相助,若有生育、病伤、失盗等事,也都携礼物看视慰问。对于孤儿、寡妇、鳏老等人,家族在生产生活上照顾帮助。一家来客,往往全家庭成年人共陪招待。重要的祭祀活动,全家族共同举办。高排、高寨等地的家庭有家号,家号多来源于某个祖辈的名字或“绰号”。

榔 中叶以前,境内水族地区存在“榔”的社会组织,水族称“赫哈”。榔头由群众推举村寨自然领袖担任。清同治年间高寨的榔头潘阿贵,中期排谈寨的榔头王定科,都较有名。榔款内容主要是惩治偷盗、打劫、斗殴出血者,维护地方秩序。时期,抬浪寨有2名水族农民撬盗粮食,按榔规被溺毙;排谈寨有数人偷树木或棉花,均被按榔规罚钱,并喊寨示众。势力入黔后,强化保甲制度,榔的组织逐渐消亡。

第三节 习 俗

居 住

境内水族大多建寨于山坡,寨旁屋边植有枫杉松竹桃李等树,有的寨中心或寨侧设有晒谷坪、毽堂等公共活动场地,多为十几户或几十户的小寨子。同族同宗聚居的寨子少,同族不同宗或与他族共居的寨子多,雅灰乡乌棉寨就住有同族潘、陆、高、韦、杨、唐、莫、吕8姓(宗)。

住房多为干栏式二楼一底木房,项层低矮多只存放粮食及杂物。房屋大多为每幢3间,有的在正房两头搭建偏厦或厢房。80年代有少数人家修建了砖木或砖混结构的瓦房或平顶房。

屋内一般都是顶层作粮仓和堆放日用杂物,中层供人饮食起居,底层关养畜禽、安置碓磨和放置柴草。灶或设于底层,或建于偏厦。人居之中层,中间一间为堂屋,开间比两侧宽,为家庭节庆待客和祭祀活动的中心场所,多设有外廊。房屋不讲究采光,各间一般只开一孔直楞方窗或装有活动梭板的通窗。

家具历来很少,一般人家仅有简陋的饭桌、碗柜、小衣柜、木床和小板凳等。

房屋高度(中柱)一般为1.68丈至2.48丈之间,尾数定取“八”,认为“建房要发,离不了八”。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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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房须择年,从开屋基、砍“架马”树、立房架、装大门到迁新居等,每个环节都要择吉日。迁居新屋时,须举行牵牛、扛犁耙、挑稻谷或挑摘糯谷、抬铁锅、挑水桶、放爆竹入居的仪式,祈望今后丰衣足食。

饮 食

境内水族主食稻米。平时吃粘米,多用木甑蒸食,亦用鼎罐焖(70年代以前)或铝锅煮(70年代以后)。节庆和祭祀时食用糯米,其制作品种有主饭、糍粑、粽粑、黄羔粑、炸米花等。“煮谷饭”是过端节的传统珍馐,其做法是:将刚成熟的摘糯(香糯)收摘脱粒,煮一下即晾干透,用时舂出米,浸泡后蒸熟,其仍保持刚成熟的奶绿色,食时清香四溢。玉米、红薯是主食的主要辅助品种。还产有一种能炒爆花的“猴子包谷”,主作儿童食品。

副食主要是蔬菜和瓜豆,品种有二三十种,以青菜、韭菜、南瓜、萝卜、豇豆、黄豆、魔芋等最为普遍。肉食品种主要是猪牛鸡肉。鲤鱼是各种祭典和招待上宾最常用的佳品。副食品有煮、炖、炒、腌等吃法。火锅是最广泛常用的“煮”菜形式,吃时配以盐辣“蘸水”。普遍嗜食酸、辣味菜肴,恶食甜味菜品。家家户户必不可少辣椒,前食青椒时喜用剪刀剪,不用刀切。酸有番茄酸、糟辣酸、鱼酸、酸菜、盐酸菜、酸糟等品种,农家均会制做。酸汤鱼是秋冬季节待客名菜,有酸水汤(古典式)和糟辣酸汤(现代式)两种做法。

男女皆好饮酒,亲友来临,必以饮酒为有礼,菜反次之。节庆宴客时,中老年人喜唱酒歌向对方劝酒敬酒,青年男子喜划拳助酒兴。还兴全席主客过手轮回喝“团团酒”,是待客的隆重礼节。户户会酿酒,品种有辣酒、甜酒、窖酒、药酒。糯米甜酒是端节祭祖的特定酒类。有些男子爱吸烟。

水族农民还喜捕猎野兽野禽、虾蟹泥鳅和采集桃、李、樱桃、杨梅、板栗、红刺果、山楂等果品食用。

服 饰

清代中叶以前,境内水族男女均留长发,绾髻,女包长头巾,男穿无领长过膝布衫,女穿阔袖对襟短衣及百褶裙,均尚黑色。中叶以后女装演变为三种种类型:高寨、乌棉、上从等地,服色尚青、尚蓝,以蜡染为主要装饰;高排、小羊昌、良山等地,服色尚青、尚黑,以刺绣为主要装饰;合心、烧茶等地,趋同当地汉装。男装则各地大致相同。

成年男子服饰 清中叶以后上穿右衽布扣短衣,扣子在右,扣襻在左,与今相反。下穿过膝宽筒裤,绑裹腿(一般长3庹宽5寸,有尾穗)。梳发辫盘于头顶,外包头巾(一般长3庹宽7寸)。常年穿草鞋或赤脚,寒冬亦穿布鞋布袜。初以后剃光头,穿长衫,外或罩马褂,并拴筒形腰巾。中期以后留短发,穿有领对襟短便服,穿白内衣时必稍长于外衣,以露出一圈白色下摆为美。后,老年人服装变化不大,中青年多穿中山服、军便服和西裤,渐与汉族一样。

高寨型妇女服饰 以后便装为右衽覆臀中长衫,拴绣花围腰,穿青色宽筒裤,有的裤脚缀有花边。绾锥髻,包尖状青巾,外束两端装饰彩珠流苏的花带,80年代多改为梳辫盘于头上。包裹腿,穿翘尖鞋或乡花布鞋。盛装时不包头巾,戴银围发带,发髻插银梳、银簪、银角等,佩戴银耳环、银项圈、银手圈和银戒指,上穿左衽蜡染短衣,下穿蜡染或刺绣及踝长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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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排型妇女服饰 清中叶以后穿青色右衽短衣,腰束刺绣或织锦围腰带,下穿青色宽筒裤,拴前后围片,包裹腿,绾高平髻盘发檐外包青巾,插银蝴蝶别簪,脚穿草鞋或布鞋,戴银耳坠、银手圈,少妇还戴银项圈银戒指。中叶以后平时渐穿大襟长衫,外拴围腰或围片。盛装时,衣裤、围片、裹腿均达10来件(副),并必外罩古花衣或缎质短衣与围片,不包头巾,发髻插银梳、银簪、银绦链、银雀银花,戴银耳坠、银项圈、银手圈、银戒指,拴银后围腰链,脚必穿缎质靴状袜和翘尖花鞋。

水族男女服装所用的自织布料,绝对不用牛血、牛胶、蛋清等动物性物质浆染。

水族服饰历来由女子自己种棉、纺纱、织布、浆染、剪裁、缝制,民间并以此衡量女子才干。70年代起渐采用市售布料缝衣,仍旧崇尚青、蓝、黑三色。

婚 姻

境内水族婚姻为一夫一妻制,前有一夫多妻者,仅是无子嗣且富裕的个别人家。世代严格遵循“同宗不婚”的择偶原则,即使血缘关系已极为疏远,也不能逾越。与苗族汉族通婚已渐趋普遍。通婚圈一般在10公里范围内。初婚年龄多为17、19、21岁,要单不要双,论女不论男。严禁姨表婚。前有“还娘头”婚,不需“还娘头”的,姑女外嫁须征求舅家同意,并在出嫁时付给舅父一份“外甥钱”。

男女恋爱自由,但结婚一般需遵从父王之意,采用“明媒正娶”的方式,否则被认为不合传统而受轻视。结婚程序有问亲、吃小酒、约期、订期、迎亲、回门等步骤。

问亲 水语叫“筛海”。男方中意某姑娘后,就请媒人择吉日去问亲,多数地区不需带礼物,合心等地要带一二公斤红糖。问亲一般要往返几次,女家若应允,就送一包糯米饭带回男家。水族择偶看重勤劳朴实、身体健康和家计状况,部分地区还讲究“八字”相合。

吃小酒 水语称“借蒿嘀”。问亲成功后,男家择吉日赴妇家吃小酒定亲。高寨等地带方块红糖、猪肉、糯米饭、酒、米花和1只银项圈(后多为银手圈)去。送项圈(手圈)表示亲事已经“号定”,

约期 水语称“拜哈海”。到了结婚之年,男家一般在春播之前请媒人通告女家,使其好作准备。 订期 水语称“苗姑布”。一般是根据《水书》选定结婚吉日后,在迎亲前一月,男方请家族男子2人与媒人携带一壶酒、1方猪肉、1篮豆腐和“四叔钱”(给女方父母及叔伯的礼金),前往女家告以迎娶日期,共同议定聘礼数目。高寨、抬浪等地,聘礼包括外甥钱(给女方舅家的礼金)、四叔钱、扯标钱(给迎娶日负责扯除插在女家大门边的的芭茅草标的人的礼金)、银手圈以及糖、米花、酒、肉、豆腐等,价值上千元人民币。其他地区有父母钱、布料、糯米饭、酒、猪肉、红糖、米花糖或饼干等,富者还有银项圈、银腰链等。外甥钱旧时为1两2钱银子或1元2毫银元,现为几十元或几十元人民币。四叔钱、父母钱根据经济情况来定,旧时五六两至12两银子或五六元至12元银元,现为几十至上千元人民币。

迎亲 水语称“卡脸”。多于秋后举行,细节繁杂,且因地而异,大致情形是:迎亲前一天,高寨、合心、乌棉等地男家需派男女10来人,携聘礼前往女家迎亲,多数地区则由新娘家自行于结亲日送至男家。结亲日清晨,新娘全身盛,手持新帕子,头遮红纸伞,在众送人和迎亲人的簇拥下步行前往新郎家。嫁妆礼除例定的糯米饭、鱼(其中必有一条怀卵母鱼)、猪肉或整猪、1对活鸡外,有衣被、土布匹、箱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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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新娘进门时主客均出屋外回避。不兴拜堂,不闹洞房,将新郎新娘两家的鱼肉酒祭祖后,婚礼即告完成,开宴。水族不忌锅灶,如娶苗族姑娘,婚礼中必须加行“摸锅灶”仪式(不落夫家的则以后坐家里才举行),她才能在夫家操厨。高寨等地,第二天新郎家请女方家族及其内亲来吃会亲酒(俗称“复席”)。

回门 一般在婚后第三天,男方家族的若干男女携带糯米饭等礼物,陪新娘回门。新郎能否同去,依《水书》测定。女家将带去的糯米饭祭祖后,开席。返回时亦送糯米饭作回礼,合心地区还送给新郎鞋袜各1双、裹腿布1副。

以后,渐有男子自由恋爱后自主结婚,水语称为“问你”,直译“偷姑娘”,其程序是:男方禀告父母同意后,择吉日约一二个伙伴于夜间去把新娘偷偷接来,举行进门、掐食、祭祖等仪式即算完婚。第三天男方请人去女家告知。如果女家不同意,则或不来相走,或来人把姑娘拉回去;如果女家同意,则商定日子去陪礼认亲。

水族家庭不能在同一年内又嫁女又娶媳妇。

水族男子离婚比较自由。前,一般由双方父老协商同意,或由寨老裁决,并破竹筒各持一半为凭即可。提出离婚的一方要付给对方赔偿金,一般为银元十几元到几十元,个别多达几百元。后,离婚办法大体仍依旧俗,不再付赔偿金,女方需退还聘礼中的银器。

丧 葬

境内水族有厚葬习俗,除孩、未成年认和一些非正常死亡者的丧事从简外,成年认的葬礼隆重,程序繁杂,保留较浓厚的原始宗教与巫术色彩。其程序大致有送终、入殓、吊丧、安葬、送水等。

送终 病人临终,由子女扶坐床上落气,立即请水书先生择定各种丧仪的吉时吉日和择定“歹瓮”人(水语译音,即属相合于利年的男人,凡净身、穿寿衣、入殓、扶柩、挖墓穴、开控砍旗杆等事都由他先动手)。然后取井水(合心、乌棉等地用温茶水)净身,男剃发女梳发绾髻,换上寿服,女性有的戴上银耳环、银手圈、玉石手镯等,移尸于灵床,放铁炮(乌棉亦放),恸哭,向家族亲友报丧。寿服均须棉质或丝绸,件数须单数,从未穿过的要用香头烧个小孔,认为这样做亡灵才得。丧期忌荤(鱼不忌),直至安葬入土后才能开荤,一般是男丧男方全宗族人忌,女丧则男女双方均忌。

灵床高于堂屋,尸身头朝上方(东或南),脚朝下方(西或北),顺梁停放(叫“顺水走”,回去祖先所居之东方),乌棉、早开地区有些则头朝神龛,横梁停放。灵床关烧香、纸钱、点长明灯,始终有人守灵。

入殓 按择定的日时抬棺进堂屋入殓。女丧要请舅家人来看了才能入殓。先将寿单和“蚕毯”垫于棺内(均烧或剪个小孔,件数须单数),再将尸体入棺。送银瓢、银带(内装银屑)陪葬,但绝对不能将铜铁质东西入棺,如开大控,还要放入特制长钱纸。大部分地区,撕出寿单布条拴于子孙手腕,表示服丧,而合心等某些地方则须戴孝如汉族丧俗。

在野外死亡者,不准运进寨内停尸或入殓,只能在寨边搭棚停放,择日安埋。

吊丧与开控 安葬前一天,举行吊丧和开控活动(“开控”为水语译词,意为“开路”)。开控在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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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年代一度被禁止,80年代在高寨、高排等地恢复。这天,亲友带米、酒、豆腐、猪羊(雅灰地区)、芦笙莽筒队、唢呐及鞭炮铁炮等,前来吊丧,过去至亲还带一盆鲤鱼来上祭。

开控,要敲铜鼓木鼓,杀牛(早开杀黄牛,其他地区均杀水牛),敲马(多限于男丧),杀猪。开大控还要扎制纸伞、旗幡、走马灯,用青布白布搭控堂供芦笙唢呐队活动及杀牛仪式用。开大控场面隆重,仪式特殊,有开鼓、送响午、杀牛、许祭品、殡葬5个程序。

开鼓时,丧家及家族每户各备一份鱼、糯米饭、酒摆于灵前,巫师念祭词,祭毕鼓笙唢呐齐鸣,鞭炮铁炮大作,在屋檐前树起高过屋檐而不高过屋脊的旗杆,上悬青色(男丧)或青白两色(女丧)布幡。

开鼓至安葬前举行1次或数次“送响午” 仪式,备糯米饭、鱼、酒等祭送亡灵后,分给守灵人吃。认为这样亡灵走阴间才有响午饭吃。

安葬前一日上午举行杀牛仪式。孝子人人戴斗笠及银项圈,穿长衫,肩扛摘糯穗,牵牛入控堂,巫师念祭词,举行拿谷穗喂牛仪式,拴牛于木桩,将左耳割下上点,表示牛已送给亡灵,然后用马刀朝牛肩包处砍去,杀死。马于出殡时佩鞍驮上各种祭物,送殡至坟地后再牵回控场椎杀。一般是男丧由女婿杀牛马,女丧由母舅杀牛。清开叶高寨潘王遂死,开控杀9头牛。时期,20年代水家湾潘依往死,开控杀9牛2马,30年代排谈寨王保索之母(苗族)死,开控杀5牛2马。开控期间,不论是亲友或陌生路人,都可在丧家用饭,耗费钱粮颇巨。后,开控规模小,有的只杀猪。

安葬 均实行土葬。多在清晨吉时出殡。灵柩出屋讲究方位。孝子女犯“八卦掌”的,出殡时须由巫师为他举行“料龚”(水语,意为“掰手”)仪式。乌棉、上从地区,灵柩由死者家族人抬一头,亲戚抬一头(现渐不论)。前面为拿火把和丢钱纸的,接着是纤绾孝子,灵柩后面是莽筒芦笙、唢呐、纸伞旗幡队伍及送葬者,一路吹奏,放鞭炮铁炮。坟地讲究“龙脉风水”,墓穴一般都撒朱砂粉。吉时下柩入穴,孝子先动手盖土,其他人才跟着掩土垒勺形坟丘。有假葬习俗,即择无近期安葬的吉日时,或暂葬于家中或坟地,柩下垫横木或在棺头放一块木板隔土并留个通气孔,然后撮土盖没,等到了数月甚至数年后的吉日,再出殡深葬或抽去横木、木板。假葬期间,除孝家外同宗各家不用忌荤。

送水 安葬满27天,大部分地区孝家举行“送水”仪式,水语称为“亥囊借”。孝家准备一罐井水和鱼、饭、酒、肉(有些地区还用1头猪),合心地区还备亡人生前所用物品如犁、耙、纺车等,亲友亦带来糯米饭和酒肉,由祭师把上述供品一一祭送亡灵。有些村寨不“送水”仿汉族“烧七”。

清中叶后渐有立碑者。自以后渐兴清明上坟扫墓挂纸标。

节 日

境内水族主要的节日有端节、春节、粽粑节、吃新节。

端节 水语称“借端”,是水族的年节。水族有自己的历法,每年12个月,水历正月相当于夏历才月。现在小羊昌、塘中、杉木等地韦姓在水历十二月首亥日过端节,高排王姓在水历正月首亥日过,马鞍、高排、水家寨等地潘姓在水历正月首午日过,届时,亥日过节的村寨大宴宾客,斗牛、赛马、敲鼓、吹芦笙,午日过节的村寨只宴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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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节前一天的“除夕”,家家把锅瓢碗筷用灰碱水洗净,不能沾荤,当晚和次日晨两餐忌荤(鱼不忌)。除夕夜,各家在堂屋里烧炭火,设供桌,摆放糯放饭、糯米甜酒、鱼、盐、土烟叶、火草、点燃了烟的烟竿、南瓜、柿梨果等供品,合心地区一些人家还供衣物,迎接祖灵归来共过年节。人们守岁,说是留给归来的祖灵歇息。凌晨祭祖。端节日,各家以糯米甜酒、酸汤鱼和糯米饭3种节日必备食品以及酒肉盛情款待宾客。饭后主客们有的到端坡参加或观看赛马,到田头看斗牛,有些人则打毽、敲铜鼓、吹芦笙、跳芦笙铜鼓舞。近年有的村寨增加爬坡、赛跑、赛球等活动。

春节 是境内水族都过的节日,时间同夏历年节,水语称为“借荐”。春节前几天,家家户户打扫卫生,打糍粑、杀年猪、烤酒、办年货。除夕日,全家团聚,祭祖先(不忌荤),敬神灵,吃年饭,守岁。下正月初一,男子邀约上山打猎、捕鸟。初二到十五,携带糯米粑、红糖块等礼物走亲友(高寨一年只走一头亲,不兴又来又往),有的村寨青年们打毽、跳芦笙,有的参加各地举办的耍龙、赛马、唱山歌、跳芦笙等集会娱乐活动。十五以后逐渐转入春耕生产。

粽粑节 水语称“借冉”。大部分村寨在夏历五月插秧结束后选个吉日过,包粽粑祭祖,宴请近亲好友,并必把不沾荤的粽粑叶插于田中祭稻神,以祈望丰年。少部分村寨在端午节吃粽粑,同汉俗。

吃新节 水语称“借傲会”。大部分地区的水族在夏历七月中旬选个吉日,采摘早熟糯米,备酒鱼肉,祭祖(祭沾荤),宴请近亲好友。鲤鱼是节日必备和主要的食品。有的村寨在七月十三日过,称为过七月半。

此外,部分村寨的水族群众,与汉、苗等民族同过三月三、清明节、四月八、六月六、中秋节、重阳节等节日。

礼 仪

水族尊老敬客,饮宴请长者和客人先举杯动筷,动物心肝必敬给长辈与客人,小辈主动给长者和客人添饭、斟酒、敬烟、端洗脚洗脸水,不在长辈和客人面前翘腿、唱山歌、打口哨,不走长辈和客人面前过(只能从身后过)。遗弃老人、虐待孩童者为社会年不容。亲友来临,不论熟悉可生疏均热情招待,挽留住宿,并必定由同性同辈者陪其夜宿。乌棉地区,新客第一次来,常赠以布匹或衣服。

龙泉、金钟、合心地区,女儿新嫁三年内,娘家每年插秧时节必送斗笠、背蓬,有的还送纺车。 生育第三日给婴孩取名,命名采用子(女)一父一祖父连名制,并自动有本名一家号的连。例如起名“福”,父名“依”,祖父名“往”,家号名“老”,于是这孩子就有了“福依往”和“”“福老”两个名字。婴孩的外婆、舅妈等在满月前带着背带、衣帽、包被、鸡蛋等礼物来庆贺,其他的女性亲友亦送鸡蛋、糯米等。龙泉区和龙泉镇等地的大部分水族人家,在第二十九、三十一日等单日由婆婆或公婆陪媳妇去娘家“走满月”,就餐时由娘家人喂第一口饭菜。如背婴孩去,返回娘家必送1对小鸡和钱币等礼物。兴仁、排调等地区部分人家则是请外婆来吃满月酒,宿两夜,第三天才返回。

信仰 禁忌

信仰 水族民间认为万物有灵,广泛信仰原始宗教。认为亡灵能作祟,活人会“落魂”,必要时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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亡灵祭供,为活人“招魂”。特别祟敬祖神,许多人家设有神龛供奉。崇拜巨石、古树、洞穴、井泉等自然和雷、虹等自然现象,崇拜土地菩萨,甚至畜圈、厨灶、各种作坊和农具、工具,都认为有神灵依附,年节均予祭供。有的人把多病的孩子寄拜给水井巨石或他人,祈望保佑。今仍在高寨、高排、乌棉、上从、台浪等村寨流传使用的《水书》,是水族原始宗教的初级集成,成为民间择“吉”避“凶”、施行巫术的重要依据。

相信巫术有祈禳鬼神的效力,出现疾病、灾害或怪异现象,往往请巫师占卜、禳解。其卜鬼方法有石卜、米卜、封卜、蛋卜、鸡眼卜、过阴、查《水书》等,祈禳方式有招魂、撑门、栽花树、保家、扫寨等。少数村寨流传《水书》黑巫术。

后,水族人民科学文化水平提高,信仰原始宗教与巫术的人已大为减少。

禁忌 水族人在生产生活各方面都有许多禁忌,《水书·正七卷》就记载了168第忌戒条目。较普遍的禁忌有:下在月初一至“动土”日之前、开春后至插秧前遇雷鸣、以及全年每逢子、午日,均忌做田土农活,否则认为庄稼会遭灾害。下月至犁田季节忌染布,否则认为无雨水打田。除了孤鳏外忌养公猪,否则认为人丁衰败。出门做事之前,忌碗钵碰裂、煮夹生饭和别家妇女进屋,出门忌先遇妇女,否则认为不顺利。未日忌采药、下药,否则认为药效不灵。新娘出嫁途中忌与别的新娘相遇,忌雷鸣。产妇坐月期间忌吃酸、出门、摸冷水和操厨。丧事期间宗族忌荤,与死者同属相的中老年人忌参加丧事活动,孝子忌理发、唱歌、过夫妻生活等。正月初一忌扫地、用钱、向门外泼水和走客,忌说不吉利的话。公公忌进媳妇卧房,忌吃沾了媳妇乳汁的食物。出虹时忌喝或挑井泉之水。忌跨火塘和踩火塘上的铁三脚。忌飞鸟屙屎淋身、野兽进寨、蛇蚁进屋和乌鸦、猫头鹰在树上叫,忌野鸡飞入寨、公鸡酉时啼。

第四节 民间文艺

民间文学

境内水族民间文学有神话、传说、故事、诗歌、成语、民谚等,除了迁徙歌《水书》有记载外,均为口头流传。近年来,有少量已被搜集和发表。

神话 流广泛的神话多是有关人类起源、民族来源、和对自然现象的解释,如《兄妹结婚》、《人虎牛》等。

传说 有人物、地方风物、民俗、工艺等传说。如《往依的故事》,讲述清初排谈寨的往依草箩挑水、流断裂石、抵抗清军等一系列极富传奇色彩的故事;《罗三王》讲述都光明兄弟斗争事迹;《巫苟昂》、《牛角山》解释山水风光成因;《丧事为什么忌荤》、《忌雷》《蜡染的由来》、《文字的传说》介绍忌荤、忌雷习俗及蜡染、水书的由来等。各地还流传有祖先迁徙传说。

故事 故事题材多样,情节简练,各具特色。《河蚌姑娘》是流传较广的幻想故事,讲述龙女与农家青年的悲欢离合。动物故事《考虑跟人打伙计》、《人熊》等,精怪故事有《养蜂的由来》、《水银精》等,均启示劝化人们识别美丑、扶正压邪。生活故事多是赞美勤劳、善良,嘲讽鞭挞奸滑、势利,如《神仙老人的手帕》、《三个老滑》、《吃肉当过年》等。智人故事有《死妻换活妻》《捉鼻子》等,充满诙谐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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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美聪明、机智、灵活的品格。

诗歌 诗歌按内容可分为古歌、情歌、酒歌、仪式歌、丧歌等。古歌《浪恒》(水语译音,意为“迁徙”),反映水族祖先为了寻求安居处所而不断迁徙的艰辛历程,篇幅较长。情歌和酒歌普遍流传,但现在几乎均是用汉语或苗语唱,只有少数老年人会唱水语歌,其旋律平缓,句子长短不一,以七言居多,酒歌有和声。仪式歌有起房歌、贺新娘歌、贺婴孩歌等,多为七言句,内容为赞美、祝颂之类。还流传有祭祀性歌谣和端午祭年神谣、铁匠祭炉谣等。谚语多为反映生产生活经验和道德伦理观念,旧时有的被寨老直接引用来处理、裁决纠纷。

音乐 舞蹈

音乐 境内水族水族民间音乐有声乐和乐器

声乐有情歌调、酒歌调、开控歌调等曲调。各类曲调均旋律简约,变化起伏不大,乐句一般只有几句,反复反复循环。

器乐有鼓乐、芦声乐、唢呐乐等。铜鼓流传悠久,时期几乎每寨都有,金钟乡高寨就有四面,现仅少数村寨存有。木鼓用与铜鼓合奏。鼓乐句不多,经组合变化可形成不同的鼓谱,使用于丧事或吉庆的不同场合。芦笙有二种,多数村寨有,节庆多用笋壳叶作笙管共鸣器的芦笙,丧事用配莽筒芦笙。芦笙乐曲有30来个,分别表示邀约、问情、跳月、赞美、致谢、道别、报讯、登门、吊唁送葬等内容。唢呐少数村寨有,乌棉村现有10副,其曲牌及应用与汉族苗族相同。

舞蹈 水族民间舞蹈有铜鼓舞、芦笙舞、斗角舞等,均为集体舞。现仍广泛流行芦笙舞。

节日芦笙舞由3男边吹边跳于前,女子腰素白鸡毛彩裙古装(现为穿盛装),头插银花连袂随舞于后,不时顿脚、踢脚、转身,舞姿沉稳简朴。丧事场合的莽筒芦笙舞舞姿基本相同,但不用穿古装。

铜鼓舞多在端午节、春节或丧事活动中表演。男青年随着鼓点圈地而舞,或稳步,或跳跃,或转身,风格明快刚健。

斗角舞取材于水牛斗角,多在节庆时表演。以竹蔑编制2个牛头道具,表面糊纸彩绘,披饰鸡毛裙和彩绸。表演时以芦笙莽筒伴奏,吹芦笙者在前边吹边舞,戴牛头道具的2人随其后作半蹲式边舞边斗角,再后有数名头插雉尾、腰拴白鸡毛花裙的男扮妇装者伴舞。舞姿变化多幅度大,起伏翻腾,粗犷豪爽。盛行于前。

工 艺 美 术

境内水族民间工艺美术有剪纸、刺绣、印染、蜡染、编织、银饰等,制作者除了银饰是男性外,几乎作是女性。

剪纸 图案有花草虫蝶鱼鸟等,先用较厚白皮纸描图,再按图样剪成,作为刺绣底样。高寨现有三分之一的妇女会制作。

刺绣 用于背带、妇女服饰、童帽、蚊帐檐等,有绣花、挑花、贴花、梭花、补花等种类。女子几乎人人会刺绣。有的背带,用魄马尾与白丝线相缠绕,用彩色丝线作围线,绣出有浮雕感的花鸟虫鱼图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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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很高艺术价值。

印染与蜡染 高寨一带妇女擅长制作蜡染衣裙、床上用品、背带心、口袋等,其图案有变形写意的花鸟草蝶虫鱼及几何纹样,古朴素雅,久负盛名。1959年,《装饰》期刊首次向国内外作介绍,1960年出版的《丹寨蜡染》一书,更有翔实评介,上级有关部门先后到高寨村征集了大批作品。印染是盛行于前的靛染工艺,将花草虫鱼图案模板压在白布上,刷上黄豆浆,干后浸染,或将白布缝扎后浸染,即得到蓝底白花的印花布,用作床单、被面、头巾等。

编织 织土布、织花带是女子的传统手艺。土布能织出平纹、斜纹、花椒纹、回形纹、条纹、菱形纹、浮萍纹等多种花纹布,质地细密厚实,美观实用。花带有棉线带、丝线带、黑白带、彩色带,近年还创新织出彩色绒线带、嵌金银色线带。花带图案有几何纹样、梨花、辣椒花、蕨苔、浮萍等。有的妇女会织锦。

银饰 小羊昌、高排等寨有银匠,打制项圈、手圈、耳坠、围腰链、后腰链、纽扣、银雀、银花以及童帽上的银罗汉、银铃等,品种规格花色繁多,仅项圈就有扭丝、棱形、圆形、扁形、空心刻花等品种。

第四章 侗族 彝族 布依族 其他少数民族

第一节 侗族

1953年全国第一次人口普查,境内首次登记有侗族14人。19年第二次人口普查有257人,占全县人口的.032%。1982年第三次人口普查有347人,占0.27%。此后主要由于民族成分改正,侗族人口迅速增加,1985年为665人;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为1184人,占全县人口的0.84%,分布于15个乡镇,其中加配乡贫河村南勤上寨、排路乡杀高村和杀益村、方胜乡关俄村、雅灰乡羊高村和县城、丹寨金汞矿的侗族人口,占其总人数的72.78%。前5年是前迁入定居,其中贫河村杨姓和送俄村刘姓是清代从天柱县高酿地区迁入,至今已12代约300年;后2处基本上是后因工作关系而迁入的职工及其子女。此外有少数零星散居于县内其他32个村。

境内侗族使用汉语汉文,有的兼通苗语,后迁入的少数人能说侗语。

侗族大多与汉族或苗族杂居,依山建寨,多为一楼一底木结构小青瓦房,掩映于林木之中。内间分为堂屋、卧室、厨房、火塘间等,堂屋设有香火神龛。主食以大米为主,副食以蔬菜为主。男女服饰与当地汉族相同。

侗族婚姻为一夫一妻制,家庭多为二三代组成的核心家庭。婚姻、立房仪式甚为隆重,亲友均来贺喜。结婚有讨“八字”、吃小酒、迎娶、回门等程序,迎娶时新郎家打发10余人到新娘家迎亲,女家有箱柜、衣被、糯米饭等陪嫁礼物,并有送亲妈、陪娘等人送新娘至男家。丧葬实行土葬,有些人家杀水牯牛上祭,亲友均来吊丧送葬。

民间信仰祖神等神灵,神龛祭供天地君亲神位。主要节日为春节和七月半。春节时,送俄的侗族人家以老南瓜、野菜、杂粮和酒肉一起祭祖和食用,意为不忘祖裴创业的艰辛。

第二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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彝 族

1953年县境有彝族153人,占全县人口的0.19%。19年第二次人口普查有268人,占全县人口的.034%。1982年第三次人口普查有366人,占0.29%。此后主要由于民族成分改正,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有715人,占全县人口的0.51%,其中雅灰乡瓮邦村和雅灰村、杨武乡老八寨村和老冬村、复兴乡争光村、方胜乡方胜村以及县城的彝族人口,占其总人口的83.50%,有极少数零星散居在丹寨金汞矿和其他19个村。县城和金汞矿的彝族多是后因工作而迁入的职工及其子女。占境内彝族人口五分之一的瓮邦、乌早、马颈坳等地的陈姓,其祖于清代从三脚屯州同(今三都水族自治县)境迁入,至今已12代。

境内彝族使用汉语汉文,少数人能用苗语交际。

境内彝族大多与汉族苗族杂居。住房多为一楼一底木结构小青瓦房,内设堂屋、卧室、火堂间、灶房等。有的人家把畜圈、粮他单建于住房旁或寨边。主食为大米,玉米、红薯、小麦等辅之。喜饮酒,多为自酿。瓮邦陈姓忌食狗肉。男女服饰与当地汉族一样。

婚姻为一夫一妻制,由二三代组成父系核心家庭。婚姻、立房都作为重大喜庆,亲友都来祝贺。丧事忌荤,尸停顺梁,实行土葬,讲究坟地“风水”和安葬日期、方位,葬礼中杀牛、猪、羊上祭。

彝族民间信仰祖神等神灵,堂屋设神龛,供奉天地君亲师位。主要节日为春节和七月半。

第三节 布 依 族

县境布依族主要分布于县城和丹寨汞矿,大多是后因工作关系而迁入者及其子女。19年全国第二次人口普查有230人,占全县人口的0.29%。1982年第三次人口普查有386人,占0.30%。此后主要由于民族成分改正,到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为746人,占全县人口的0.53%。其中分布于县城379人,丹寨金汞矿157人,大多从事非农职业;其余的零星散居于杨武、金钟、兴仁等15个乡镇机关、事业单位或农村。境内布依族使用汉语汉文,由于人数少且长期与汉族杂居,生活习俗方面已与汉族相同。

第三节

其 他 少 数 民 族

县境除了苗、汉、水、侗、彝、布依族外,还居住有其他10多个少数民族,均人口极少且多数是后才陆续迁入。1990年全国第四次人口普查,县内有土家族88人,回族82人,瑶族77人,壮族40人,土族30人,满族10人,仡佬族10人,白族9人,东乡族7人,景颇族6人,蒙古族5人,藏族4人,朝鲜族1人,么佬族1人,傣族1人。土家族散居于县城内、丹寨金汞矿、南皋等,瑶族散居于城内、杨武、加配乡、和排路乡等,土族主要居住于大朗,其他民族基本上都是分布在县城内和丹寨金汞矿,均使用汉语汉文,生活习俗与当地汉族基本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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