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十
不予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
编号:
:
你于 年 月 日 提出 申请。
经审查,你的申请存在
问题,不符合
的规定,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第二款的规定,决定不予交通行政许可。
申请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
申请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提起行政诉讼。
(印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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