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单位名称 施 工 部 位 单位工程名称 施 工 内 容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纪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严格执行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不准擅自修改。 3、基坑开挖前,应先检查了解地质、水文、道路、附近建筑物、民房等状况,做好记录,开挖过程经常观测变化情况,发现异常,立即釆取应急措施。 安 全 技 术 交 底 内 容 4、作业前要全面检查开挖的机械、电气设备是否符合安全要求,严禁带“病”运行,5、作业中应坚持由上而下分层开挖,先放坡(先支护)、后开挖的原则,不准碰损边坡或碰撞支撑系统或护壁桩,防止坍塌,未支护前不准超挖。 6、基坑周边5米范围严禁超荷载堆土、堆放材料设备,不得搭设临时工棚设施。 7、基坑抽水用的潜水泵和电缆电线应绝缘良好,接线正确,符合三相五线制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要求,抽水时坑内作业人员应返回地面,不得有人在坑内边抽水边作业,移动泵机前必须切断电源。 8、汽车运土,装载机铲土时,应有专人指挥,遵守现场交通标志和指令。 9、基坑开挖过程,应按设计要求及时做好相关支护体系。 10、基坑开挖到设计标高后,坑底应及时满封闭,及时进行基础施工,防止基坑暴露时间过长。 11、开挖过程如需石方爆破,应制定包括药量计算的专项安全作业方案,报门审批后才准施爆,并严格按有关爆破器材规定运输、领用、存放和管理(包括遵守爆破作业安全规程)。 12、夜间作业应配有足够照明,基坑内应釆用36V以下安全电压。 13、深基坑内应有通风、防尘、防毒和防火措施。 14、作业人员必须沿上下通道上下基坑。 15、现场补充交底内容: 检查基坑现场排水、降水、集水措施是否落实。 交底人签名 接受交底 负责人签名 交底 时间 年 月 日 本表一式两份,班组自存一份,归档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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