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名 电子文件编码 董事会的职权(B) GLZD009 页码 1-1 第一条 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第二条 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第三条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第四条 制订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第五条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第六条 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第七条 拟定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的方案; 第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第九条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第十条 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十一条 董事会不得从事整个公司业务活动以外的活动; 第十二条 如果股东大会决议和董事会决议有冲突,一般以前者为准,股东大会可以否决董事会决议,直至解散董事会。 签发人 责任人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