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禁品开箱验视制度(暂行)
由于近期公司揽收件,违禁品发出被拦截处罚加剧,导致公司整体运营质量下降,承包区罚款增多。现针对违禁品,要求各业务员100%执行开箱验视制度,力求没有一票违禁品流入网络.
1、公司所有承包区和直营业务员,对于散件,必须100%实行开箱验视制度。加强承包区和下面业务员关于违禁品的认知,不能断定是否为违禁品的,要及时联系相关人员.
2、确定为航空违禁品的,目的网点有汽运的,全部贴上汽运标贴,没贴一律视为非禁运品,直接发航空件。禁运标贴一定要贴在正确的地方,面单左上角位置,面
单上一半,包装上一半,手写汽运字体标识,视为无效,总公司也不会承认。 3、面单【内件品名】一栏,必须注明内件物品名称.为了快件的安全,贵重物品,公司将会制出统一对应代码,物品名称只需填写对应代码。代码如下:手机-—A、电脑—-B、珍贵物品(珠宝,首饰,名表等)-—C、有价证券,-—D,涉及个人隐私类的物品-—E,其他非贵重物品直接标注内件物品名称即可。 4、业务员回公司交件,公司安排专人对业务员揽收件进行抽查。散件未填写内件名称或代码的,检查为非违禁品的,罚款20元/票;航空违禁品未按规定贴标的,罚款20/票;未填写内件名称或代码的,抽查到违禁品,罚款200元/票;故意错填内件名称或代码躲避违禁品检查的,罚款500元/票。
5、此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2015年8月1日前,只做登记通报,不做处罚。
南京市栖霞区圆通速递
2015年7月20日
1.1 航空违法禁寄物品:
1. 烈性毒药和传染性物品:如,铊、氰及其化合物、砷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砒霜、农药(杀虫剂、灭草剂等)、哥罗仿、苯铵、催泪弹、危险性病菌(炭疽等)、生漆、血液、尿液、体液、医用废弃物等; 2. 物和精神物品:如:鸦片(含罂粟壳、花、苞、叶等)、吗啡、可卡因、海洛英、大麻、、麻黄素及其它制品等; 3. 各类武器、弹药:如:支、子弹、炮弹、手榴弹、地雷、等; 4. 含有、淫秽、有伤风化等危害和社会政治稳定等的报刊书籍、图片、宣传品、音像制品,计算机磁盘及光盘等; 5. 国家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明令禁止流通、寄递或进出境的物品,如国家秘密文件和资料、国家货币及伪造的货币和有价证券、仿真武器、管制刀具、珍贵文物、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 1.2 航空违规禁寄物品:
指威胁航空飞行安全的物品,指在航空运输中,可能明显地危害人身健康、安全或对财产造成损害的物品:
1. 爆炸品:如,火药、炸药、烟火制品(礼花、鞭炮、摔炮、拉炮等)发令纸、打火机、煤气炉、煤气罐等;
2. 易爆气体:如压缩气体、灭火器、蓄气筒、充气球体、救生器、易爆开的汽车安全气囊、气雾剂、气体打火机、瓦斯气瓶、灯泡等;
3. 易燃液体:如油漆、汽油、煤油、柴油、酒精类、机油、樟脑油、发动机起动液、松节油、天拿水、胶水、香水、去光水、喷雾杀虫剂、空气清新剂等;
4. 易燃固体:自燃物质,遇水释放易燃气体的物质,如煤、松香、石蜡、油麻、金属钠、镁铝粉、活性碳、钛粉、椰肉干、蓖麻制品、橡胶碎屑、安全火柴(盒擦的或片擦的)、干燥的白磷、干燥的黄磷、镁粉、固体胶等; 5. 氧化剂、有机过氧化物、放射性物质、腐蚀性的物品(能灼烧人体组织,并对金属等物品造成损坏的固体和液体):如,放射性(铀、钴、镭、钚等)、理电池、化学药品、化学实验用品(高锰酸钾、硫酸、氯磺酸、冰醋酸、烧碱、有机溶剂、双氧水、等)、蓄电池、碱性的电池液等;
6. 磁性物体,未加消磁防护包装的磁铁、磁钢等含强磁的制品。如验钞机、音箱、磁铁等含磁性的物体;
7. 妨碍公共卫生的:如,尸骨、骨灰、灵柩、未经硝制的兽皮、未经药制的兽骨、动物、动物器官、植物以及它们的标本等;
8. 粉末状物品 (不论何种颜色) 、液体(不论使用何种包装)、膏状物(如牙膏等)、外包装有危险标志的货品; 9. 其他各类禁止航空运输的物品。 1.3 汽运违法禁寄物品:
1. 烈性毒药和传染性物品:如,铊、氰及其化合物、砷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砒霜、农药(杀虫剂、灭草剂等)、哥罗仿、苯铵、催泪弹、危险性病菌(炭疽等)、生漆、血液、尿液、体液、医用废弃物等; 2. 物和精神物品:如:鸦片(含罂粟壳、花、苞、叶等)、吗啡、可卡因、海洛英、大麻、、麻黄素及其它制品等; 3. 各类武器、弹药:如:支、子弹、炮弹、手榴弹、地雷、等; 4. 含有、淫秽、有伤风化等危害和社会政治稳定等的报刊书籍、图片、宣传品、音像制品,计算机磁盘及光盘等; 5. 国家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明令禁止流通、寄递或进出境的物品,如国家秘密文件和资料、国家货币及伪造的货币和有价证券、仿真武器、管制刀具、珍贵文物、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 6. 妨碍公共卫生的:如,尸骨、骨灰、灵柩、未经硝制的兽皮、未经药制的兽骨、动物、植物以及它们的标本等; 1.4 汽运违规禁寄物品:
1. 爆炸品:如,火药、炸药、烟火制品(礼花、鞭炮、摔炮、拉炮等)发令纸、打火机、煤气炉、煤气罐等;
2. 易爆气体:如压缩气体、灭火器、蓄气筒、充气球体、救生器、易爆开的汽车安全气囊、气雾剂、气体打火机、瓦斯气瓶、灯泡等;
3. 易燃液体:如油漆、汽油、煤油、柴油、酒精类、机油、樟脑油、发动机起动液、松节油、天拿水、胶水、香水、去光水、喷雾杀虫剂、清新剂等; 4. 易燃固体:自燃物质,遇水释放易燃气体的物质,如煤、松香、石蜡、油麻、金属钠、镁铝粉、活性碳、钛粉、椰肉干、蓖麻制品、橡胶碎屑、安全火柴(盒擦的或片擦的)、干燥的白磷、干燥的黄磷、镁粉、固体胶等; 5. 氧化剂、有机过氧化物、放射性物质、腐蚀性的物品(能灼烧人体组织,并对金属等物品造成损坏的固体和液体):如,放射性(铀、钴、镭、钚等)、理电池、化学药品、化学实验用品(高锰酸钾、硫酸、氯磺酸、冰醋酸、烧碱、有机溶剂、双氧水、等)、蓄电池、碱性的电池液等; 6. 带电物品(电子产品)将电池和实物分离可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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