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瑞安市一级教师职务评审综合评价标准(试行)
项次 评价 权重 得分 内容 学历 一 教龄 资历 班主 任龄 年度 二 考核 师德 评先 表现 评优 8 评 价 标 准 (1)中学教师取得硕士以上学位计8分,双学士、在读硕士研究生计6分,本科学历的初中教师4分,合格学历计3分。 (2)小学教师硕士、双学士学位计8分,本科计5分,专科计4分,合格学历计3分。 现任农村、山区、海岛、薄弱学校、特教学校教师,教龄满20年计10分,满15年计8分,10年计6分,不满10年的按年限(第一学历本科5年、专科7年,下同)每超一年计1分;其它学校教师,教龄满20年计8分,满15年计6分,10年计4分,不满10年的按年限每超一年计0.5分。 班主任工作满15年计7分,12年计5分,9年计3分;不满9年的,按3年资格年限每超一年计0.5分。 任现职以来,师德考核每学年一个优秀计1分。任现职以来,学年度考核等次每个优秀计1分。 省、市、县、学区(职专玉海集团)、校级劳模、优秀党员、先进工作者、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园丁奖(省功勋、春蚕奖,市奖教金、终身班主任奖、师德楷模视同上述奖项)分别计10、8、6、2、1分(省、市、县、学区[职专玉海集团]、校级单项先进按1/2分计入),学区级上限为4分,校级上限为3分。 (1)现任校级领导5分,中层2.5分(工会、团队干部视同中层);现任教研(年段)组长:学区、学校分别计2分、1分(身兼数职的以最高职务分计入)。 (2)先进集体(文明班级)的班主任,分管部门先进集体(省级7分、市级5分、县级3分、学区2分、校级1分)。此项上限为7分,校级上限为2分;文明班级班主任与优秀班主任不重复计分。 (3)教坛新秀省级10分,市8分,县5分,学区2分;学科骨干市级6分,县级3分,学区1.5分;教坛新苗县级2分,学区1分(取最高项,不累加)。 (4)优质课、公开课、讲座:①省、市、县、学区(职专玉海集团)优质课一等奖分别为6、5、4、3分,二等奖分别为5、4、3、2分,三等奖分别为4、3、2、1分。②省、市、县、学区(职专玉海集团)、校公开课、讲座或经验介绍分别为4、3、2、1、0.5分(公开课、讲座或经验介绍必须是教育行政部门颁发文件、证书,同一课题多次开课讲座只计最高分)。③学员在各类培训班上的开课讲座以相应级别1/3计分。此项上限为10分,校级上限为3分。 (5)教师基本功竞赛:省一等6分、二等4分、三等2分;市一等4分、二等3分、三等1.5分;县一等3分、二等2分、三等1分;学区(职专玉海集团)一等2分、二等1分、三等0.5分。教师基本功指教案、说课、评课、命题、课件、演讲、作品评比等各项比赛(各项评奖必须是教育行政以文件形式公布并颁发证书,同项目获奖计最高分)。此项上限为10分,学区上限3分。 (6)指导学生竞赛获奖:①省及上一等3分、二等2分、三等1.5分;市一等2分、二等1.5分、三等1分;县一等1.5分、二等1分、三等0.5分);学区(职专玉海集团)一等1分、二等0.5分、三等0.2分。②被评为优秀指导师的省及上、市、县、学区(职专玉海集团)级分别计3、2、1.5、1分。音体美等项目学生个人获奖第1、2名为一等奖,第3、4名为二等奖,第5、6名为三等奖;学生团体赛以团体名次给主要指导师(教练员)计分。学生作品发表指导师以相应级别三等奖计分。优秀指导师与学生个人竞赛获奖不重复计分。此项上限为5分。 教育学会、杂志社等部门所获得的优质课、课件制作等各类奖项不计分。 (1)论文发表:发表在国家刊物(核心期刊)的每篇计4分,省级3分,市级2分(提供杂志封面、目录和内容且有刊号页必复印,杂志社、编辑部获奖证书无效)。 (2)论文(案例、叙事等)获奖,省、市、县、学区一等6、4、3、1.5,二等4、3、2、1,三等3、2、1、0.5计入。 (3)课题研究,承担省、市、县课题(已结题)研究的负责人、执笔分别计4、3、2分;课题获奖分别计6、5、4分。课题组成员按课题得分除以合作人数计分。(资格论文不计分,县级交流论文每篇0.5分计入,学区评比论文总分不超过3分) 以业务测试得分x15%。 10 7 10 10 教育 工作 三 教育 教学 能力 教学 工作 30 课题、四 论文获教科研 10 奖与发能力 表 五业务测试 合计 15 100 备注 (1)同年度先进、同项目多次获奖只计最高分,不逐项累加;同年度同一层次多项先进计一项。 (2)除评先评优、三个层次骨干项目外,其余奖励、荣誉和成果均必须是任现职以来获得;教龄、班主任龄计算到当年12月份底 (3)学生竞赛获奖指导师必须由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并以文件形式公布或颁发证书的才有效。教师学科、论文、案例、课题等评奖须持评奖通知及获奖文件复印件。 (4)本标准适用于一级教师、实验师、讲师职称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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