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于临时雇佣的杂工)
甲 方: 乙 方:
甲方因 需要,招用乙方为临时工。根据相关法律之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为 个月,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 乙方应完成的工作任务
是: 。
第三条 乙方提供的工作性质为:临时工,按劳计酬。
第四条 根据乙方目前的健康状况及从业能力,乙方愿意依据本合同第二条、第三条的约定,为甲方提供劳动服务,保证按约履行劳务义务。
第五条 乙方完全知晓,并理解本合同的法律意义及责任,双方不具有劳动合同关系。
第六条 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以完成______________工作任务为工作时间。 第七条 甲方支付乙方劳务报酬的标准、方式、时间:
甲方以 形式向乙方支付劳务报酬,劳务报酬 元/月,甲方于每月 日前支付乙方上一个月的劳务报酬。
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工作时间为甲方提供劳务服务,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六条约定完成工作任务,甲方有权按照乙方实际工作时间向乙方支付劳务报酬。甲方有权将乙方缺勤天数的劳务报酬予以扣发。
第八条 甲乙双方特别约定:甲方只负责按本合同规定支付乙方劳务报酬,不负担乙方任何医疗、意外伤害、养老保险、农保、工伤、失业、生育、住房公积金等福利保险费用。
第九条 乙方同意医疗费用自理,医疗期内甲方不支付乙方劳务报酬。 第十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终止: 1、本合同期满的;
2、双方就解除本合同协商一致的;
3、乙方由于健康等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义务的。
第十一条 甲方有权根据乙方的能力、业绩等情况,单方解除本合同; 除应当支付的劳务报酬外,甲方不向乙方支付任何补偿,亦不承担任何的经济责任。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若单方面解除本合同,需提前三天,以口头形式通知另一方。
第十三条 劳务期间,乙方因故意或故失给他人人身或财产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与甲方无关;如发生伤害事故,甲方垫付了相关费用,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十四条 因本合同引起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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