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小侦探旅游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教职工请销假制度(修订)

教职工请销假制度(修订)

来源:小侦探旅游网
宁县和盛小学教职工请销假制度

(2013年9月1日修订)

为了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规范教师出勤行为,保障教职工合理使用请销假权利,鼓励出全勤,依据《宁县中小学教师管理制度》之规定,根据我校实际情况,订立本制度。

一、全体教师除享受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外,因事因病需请假必须按既定的制度执行。

二、考勤包含:上班、出发、教研活动、监考阅卷、值班等。 三、教师假别分为事假、病假、婚假、丧假、产假等。

四、教师的婚假为7天、直系亲属丧假为5天,产假按《宁县中小学教师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五、教师因公出发,外出学习参观,视为出勤。

六、考勤采取定时定点签到、教导处全查、抽查相结合的方法,检查未见其人且无请假记录者按旷工论处,因请假造成空堂的按旷课论处。

七、无故不能缺课或离岗,有事有病必须请假。经教导处随机抽查,缺课、离岗者(以教导处抽查记录为准)每节课处罚10元。

八、教职工上班在规定时间内到教导处签到,超过规定时间视为迟到,超过1小时未签到者视为旷工。

九、请假人请事假或病假必须先确定代班、代课教师,经批准,到教导处登记后方可离校。请假半天以内者不写请假条,经主管副校长或教导主任同意后,在教导处登记后离校。半天以请假须写出请假条,经校长审批,在教导处登记后离校。打电话请假者,超过一天都必须委托他人请假条,无请假条或不进行登记者(以请假登记册为准)按旷工对待。

十、请假时长以实际请销假时间计算,实际请假时长超过批准时长 部分,没有续假者按旷工计算;实际请假时长小于批准时长者,以实际请假时长为准。

十一、设全勤奖100元/人/学期。全勤指一个考勤期间无旷工、无请假、无迟到、无早退。

十二、请短期假按以下标准扣除请假人岗位津贴:请事假、病假每期累计3天以内(含3天)不扣款;超出3天部分,病假每天扣24元,事假每天48元; 旷工每天扣80元;旷会(以例会点名册为准)每次扣40元,请假按半天计算;迟到、早退每次5元。

十三、监考阅卷、外出活动等集体活动原则上不准请假,因故确需请假者,须提前一天 履行请假手续。津贴扣除按双倍计算。

十四、旷工或请假后课程由教导处安排的,旷工教师或请假教师除按第十二条规定扣除个人津贴外,按每节课10元标准支付教导处安排的代课人员劳动报酬。

十五、请长假者按《宁县中小学教师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履行请假手续并执行相应工资待遇。

十六、教职工每学期请假累计超过15天,取消评优选模资格。 十七、带班代课教师须尽职尽责完成请假人的各项工作任务,不得迟到、旷课、早退,并对该班安全工作负全责。

十八、上班期间,每天按八节课计算。

十九、本规定自2013年9月2日开始执行

宁县和盛小学

2013年9月1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xiaozhentang.com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2495号-4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