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
在制造过程中进行监控,以免不合格品的产生和流转,同时可以及时进行纠正,避免造成更多损失.
2 适用范围
本程序规定了本公司所有的在制品、半成品的检验和试验的控制要求.
3 职责
3.1 质保部负责过程检验和试验控制和归档管理,有关检验人员(包括专职的和兼职检验人员)应
严格检验流程计划和按检验作业指导书对在制品和半成品进行检验控制,正确作出在制品、半成品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
3.2 生产车间生产班组长和员工负责按工艺规程和操作指导书或样件对在制品进行连续自检互
检监控,确保质量问题的及时发现,保证产品质量的稳定.
3.3 所有检验人员和班组长均应及时对检验信息进行收集、传递、反馈、上报,务必及时,准
确 .
4. 工作程序
4.1 强调人人把关的原则.执行内部顾客规定,下道工序检验上道工序的质量,防止缺陷发生. 4.2 首件三检
a. 首件三检指工人自检,班组长互检,检验员专检. 下列情况必须三检:
每个工作班开始,每道工序调试后正式加工的第一个产品,更换或调整生产设备或工装模具夹具时及工艺更改后.
b.首件三检时,应按检验作业指导书和操作规程进行检验,每班都应核对原材 料领料单和工艺卡上写的是否与工艺文件上规定相一致,质保部负责控制检验标准的及时有效性. c.首件三检时,检验员在《首(末)件检验结论单》上填写实测数据. d.只有首件检验合格的产品方可进行正式批量生产和转序。
e.首件检验不合格时,质保部要及时将问题连同《首(末)件检验结论单》反映到制造部和技术课,并通知生产车间停止生产,生产车间获息自动停止生产,首件不合格的责任部门必须及时采取措施解决问题.
4.3 巡回检验(巡回检验由检验人员进行)
a.检验人员按检验作业指导书规定的检验频次,数量进行检验,并做好检验记录,填写《巡检(自检)记录单》.
b.巡回检验和重点是工序质量控制点,检验人员进行监督,发现异常立即通知操作者停止生产并向技术部门和生产部门报告.
d.巡回检验按检验作业指导书的频次进行,并对巡检作出记录. 4.4末件检验(末件检验由检验员进行)
a. 批量加工完成后,对最后一件或和几件进行检验,并填写《首(末)件检验结论单》. b. 末件检验合格后,把末件和检验记录单挂在工装上,以供工装返回检验时用.
c. 末件检验不合格时,由出现末件检验责任部门或岗位,应对前面加工的产品进行追踪复核,分析原因,并及时将信息反馈至有关部门,制订纠正措施,其原因分析和纠正措施可填写在《纠正预防措施实施表》.
d.工装模具凭《首(末)件检验结论单》方可入工装库房. 5.5 产品工序完工检验
a.工序完工检验应在操作工人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要求生产员工对自己加工的产品做到自检、自分,作好标记并控制自检正确.
b.检验人员按检验作业指导书要求对工序完工的产品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在《质量记录卡》
上本道工序栏内签名,贴上标识,方可流入下道工序.
c.检验不合格的产品由生产员工重新自检自分再提交检验.
5.6 由检验员对生产中出现不合格品进行清理,划分缺陷种类,填写《缺陷收集卡》,根据控制计
划要求采用统计过程控制,防止缺陷出现. 5.7 对来不及检验而放行或例外转序的产品见《进货检验和试验程序》4.3款控制要求执行. 5.8 认真执行质量分析会制度.贯彻三不放的原则,即原因不清不放过,责任不明不放过,措施不
落实不放过.
a.每月召开一次质量分析会,填写《质量分析会议记录》,总经理、副总经理或管理者代表主持,各部门、各个车间主管和检验员参加,质保部按《质量月报表》的情况通报月质量情况,并进行原因分析明确责任,提出改进措施.(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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