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通过在市委党校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培训课程的学习,激起了我对马克思主义原著研读的热情,使我对马克思主义有了更深一步的认识和理解,由感性认识到理性思考。其中恩格斯的《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以下简称《终结》)以往我并不熟知,而此次党校的培训课程将其与《共产党宣言》、《资本论》、列宁书信等一起作为经典著作研读书目,让我对该著作产生了浓厚的兴趣。通过老师课堂的讲解及自己课后的学习,我对《终结》的内容有了初步认识,并对该著作的现实指导意义有了粗浅的思考。下面从其重点内容、理论价值、对当代的启示等三方面进行阐述。 一、《终结》的重点内容
马克思主义哲学是科学的、完整的理论指导体系,然而又是开放的、不断创新和发展的体系。《终结》在马克思主义理论宝库中占有重要地位,在该著作中,恩格斯揭示了马克思主义哲学与德国古典哲学的关系,并阐述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理论和思想。《终结》共四个章节,分别阐述马克思主义哲学与德国古典哲学的关系,分析黑格尔哲学及其辩证观;对费尔巴哈唯物主义及哲学基本问题进行分析阐述;揭露了费尔巴哈唯心史观的表现;阐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产生和它所实现的哲学变革,论述辨证唯物主义特别是历史唯物主义的一系
列基本原理。
二、《终结》的理论价值
(一)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分析和总结。马克思主义哲学具有完备的理论体系,而《终结》是恩格斯对当时马克思主义哲学诞生理论基础的分析和自诞生以来40年发展成果的总结。恩格斯在唯物辩证法的基础上进行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研究, 强调了实证科学在哲学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体现出马恩唯物史观具有革命性变革的实质。
(二)对于黑格尔和费尔巴哈哲学的批判性吸收。恩格斯在《终结》中肯定黑格尔及费尔巴哈哲学的历史作用,同时又批判了黑格尔保守的客观唯心主义及费尔巴哈的旧唯物主义,吸收黑格尔辩证法和费尔巴哈正确的基本哲学内核,使在其基础上发展起来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有了更强大的生命力。
(三)对马克思主义哲学唯物史观进行分析阐述。恩格斯在《终结》中指出,历史进程是受内在的一般规律支配的,隐藏在社会现象背后的规律是推动历史发展的动力,人民群众是历史的真正创造者。阶级产生和阶级斗争的根源在经济,阶级斗争是阶级社会发展的动力,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马克思主义哲学实现了唯物论与辩证法的统一,唯物主义自然观和历史观的统一。
三、个人对《终结》当代启示的几点思考
(一)生产力及经济基础的决定作用对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的启示 《终结》中着重论述唯物史观,恩格斯在科学分析社会历史领域的客观规律与人的活动的基础上,揭示了生产力对生产关系或经济关
系,以及经济关系作为经济基础对国家、法、哲学、宗教等政治的和思想的上层建筑的决定作用。邓小平同志很好地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这一理论,他指出:“落后国家建设社会主义,在开始的一段很长时间内生产力水平不如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不可能完全消灭贫穷。所以,社会主义必须大力发展生产力,逐步消灭贫穷,不断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在我国党的基本路线的“一个中心”正是是贯彻了这一思想。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公报强调,最重要的是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党的基本路线。说明了党中央对生产力标准始终不渝地坚持,唯有大力发展社会主义生产力,才能实现强国富民。
(二)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的论断对群众路线的启示 唯物史观认为:人民群众是社会发展的推动者。恩格斯在《终结》中是这样阐述的:“与其说是个别人物,即使是非常杰出的人物的动机,不如说是使广大群众、使整个的民族,并且在每一个民族中间又是使整个阶级行动起来的动机,而且也不是短暂的爆发和转瞬即逝的火光,而是持久的,引起重大历史变迁的行动。”我们党贯彻了这个观点,始终坚持群众路线的工作方法,并不断赋予新的时代内涵。只有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依靠群众,联系群众,才能顺利完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事业。十八大召开后,现在全党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改进工作作风,把群众路线理论和实践推向新的阶段。
(三)批判费尔巴哈道德观对当代道德与法律关系的启示 费尔巴哈的道德观是从抽象的人出发去研究道德问题,认为追求
幸福的欲望应当是人类道德的基础,是适合于任何时代和任何情况的。恩格斯认为费尔巴哈的道德基础在理论上是不切实际、无法实现的。马克思主义道德观表明道德是具有历史性和阶级性的,不同的时代有不同的道德,经济基础变化了道德迟早也要随之发生变化。由此我想,我们可以用唯物辩证的方法探讨一下我国的道德和法律的关系问题。良好的道德体系对执政者和民众都有劝诫作用,结合我国当前社会道德的实践,赋予新的意义,可以有利地促进人民道德水准的提高,促进社会秩序的稳定和发展。但是,我们也必须正视在现实社会中道德无法解决的问题。社会变化过程中,不同道德标准的碰撞会导致人类道德的缺失。经济飞速发展催生的缺乏诚信、严重腐败等社会问题仅仅依靠倡导加强道德建设是不够的。而法律的作用在这时得以体现。法律代表了国家权力的运行和国家意志的实现,能够对人与人之间形成的社会关系发生影响,具有规范性和强制性,能够将社会矛盾和冲突控制在一定范围内。所以,在道德和法律的问题上,我们既要加强法制建设,做到有法可依,违法必究,也要加强新时期的道德教育,用正确的道德去辅助法律,以便更好地发挥道德和法律的作用。
(四)《终结》是恩格斯运用马克思主义哲学方法论的典范 在《终结》文中,恩格斯运用历史分析法、阶级分析法、对比分析法对德国古典哲学和马克思主义哲学进行了分析和定位。对其所批判的黑格尔及费尔巴哈哲学体系也是进行了客观的评价,批判地吸收。著作本身,就充分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的具体运用。这对我们学习和研究马克思主义哲学有很好的示范作用和现实指导意
义。我们学习的是方法论,对其中的哲学观点要批判性地继承,并赋予新的时代内涵。
通过对《终结》原著的研读,我再一次受到了马克思主义哲学思想的洗礼,更深层次地理解马克思主义哲学产生的历史必然性,加深了对唯物辩证法与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的理解。进一步坚定了我将马克思主义作为今后工作、学习的指导思想,一方面继续深入学习马克思主义著作,提高理论水平,另一方面要与时俱进,探索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的可行之路,在实践中不断发展马克思主义,不断运用到自己的工作实践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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