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办法
为规范公文的处理、归档流程,实现公文的闭合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办法。 一、收文管理。
收文管理是自上级来文(公文、纪要、通知、传真、电报等)的接收处理过程。运行流程如下:
收文→登记→提交→签批→分发→承办→督办→反馈 1、办公室文员负责每天下载上级来文,并分类登记造册,每天报行长签批。
2、文员在行长签批后,按照批注及时送达承办部门。 3、承办部门在《公文交接登记薄》上签字确认已收到文件,并按照文件要求立即开展相关工作,如文件内有要求上报州分行上级部门的资料,必须在时限内落实上报。
4、承办部门根据公文轻重缓急,在2个工作日内形成落实意见,并将落实意见和文件执行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及时向部门负责人和行领导反映。
5、收文部门要及时了解公文办理进展情况,督促承办部门按期处理完毕。 二、管理规定
1、各部门要明确公文接受责任人,将收到的公文整理
留存,年底交回办公室文员处。
2、各部门负责人接到公文后,要认真组织传达学习,学习要有签名记录。
3、紧急公文经请示后,可特事特办,采取特殊措施保证及时签批、发出。
本文件自文件印发之日起执行。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