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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完整

来源:小侦探旅游网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一、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各级安全生

产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企业行政第一把手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应贯彻管生产必须

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企业的各级领导人员和职能部门,必须在各自工作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负责。

第三条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企业的每个职工都必须在自己岗位上认真履行各自

的安全职责,实现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工业总公司下属各单位。 第二章 岗位制度

第五条 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把安全工作列入公司管理的重要议事日程,亲自主持重要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批阅上级有关安全方面的文件,签发有关安全工作的重大决定,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负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3)、组织制定并实施公司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重大安全技术措施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4)、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解决安全措施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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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充实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定期听取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或审批有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6)、按规定和事故处理的“三不放过”原则,组织对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 (7)、加强对各项安全活动的领导,决定安全生产方面的重要奖惩。

第六条 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组织开展安全技术研究工作,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和安全防护装置,组织研究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方案;

(2)组织落实总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3)组织总公司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

(4)在组织新项目以及技术改造项目的设计、施工和投入使用时,做到“三同时”(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5)审查总公司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项目,保证技术上切实可行; (6)负责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7)负责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第七条 部门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保证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和总公司规章制度在本部门贯彻执行,监督检查分管部门对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 (2)对本部门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起保证监督作用,并积极提出建议和意见,支持上级领导关于安全工作的奖惩;搞好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制度等的宣传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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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在评选先进时,要把安全工作业绩作为重要内容;

(4)支持群众性的劳动保护监督和安全生产竞赛活动;

(5)深人生产一线,掌握了解安全生产状态,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各种问题,做到防患于未然;

(6)参加公司有关安全规章制度和劳动保护条例的制定; (7)关心职工劳动条件的改善,保护职工在劳动中的安全与健康;

(8)参加安全检查和对新建、改扩建工程的“三同时”监督,参加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做好伤亡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第八条 机关员工安全职责

(1)认真学习和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的各项禁令和规定,履行安全职责;

(2)提高安全生产意识,严肃认真地做好各项工作,对本岗位的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

(3)认真学习并执行安全用火、防静电、防腐蚀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制度和规定; (4)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在发生事故时,及时地如实向上级报告;

(5)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保持工作环境整洁,文明办公;

(6)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 第九条 分公司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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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证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和总公司规章制度在本单位贯彻执行,贯彻“五同时”的原则,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监督检查本单位对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

(2)组织制订并实施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3)组织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临时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开展岗位技术练兵,组织安全技术考核;组织并参加项目部的安全活动,及时处理工人提出的意见;

(4)组织分公司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保证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等处于完好状态,并教育职工加强维护,正确使用; (5)及时报告本单位发生的事故,注意保护现场;

(6)配备合格的安全技术人员,充分发挥分公司和项目部安全人员的作用。 第十条 项目部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1)贯彻执行总公司和分公司对安全生产的规定和要求,全面负责本项目部的安全生产;

(2)组织职工学习并贯彻执行总公司、分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教育职工遵纪守法,制止违章行为;

(3)组织并参加安全活动,坚持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4)负责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临时人员)进行岗位安全教育;

(5)负责项目部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组织力量消除,并报告上级;发生事故立即报告,并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做好详细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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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搞好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的检查维护工作,使其保持完好状态;督促教育职工合理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用具,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第十一条 兼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职责

(1)在项目部负责人的领导下,负责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工作,协助项目部负责

人贯彻上级安全生产的指示和规定,并检查督促执行。

(2)参与制订项目部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

情况;

(3)负责编制项目部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隐患整改方案,并负责及时上报和检

查落实;

(4)做好职工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教育与考核工作;

(5)负责分公司安全设备、灭火器材、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的管理,掌握车间

尘毒情况,提出改进建议;

(6)及时深入检查,发现隐患,制止违章作业。 第十二条 班组长(代班长)安全生产职责

(1)贯彻执行分公司和项目部对安全生产的指令和要求,全面负责本班组的安全生产;

(2)学习并贯彻执行总公司、分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教育职工遵章守纪,制止违章行为;

(3)组织并参加班组安全活动,坚持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4)负责对新工人(包括临时人员)迸行安全操作规程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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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负责班组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组织力量消除,并报告上级。发生事故立即报告,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做好详细记录,参加事故调查、分析,落实防范措施;

(6)负责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的检查维护工作,使其经常保持完好和正常运行。督促教育职工合理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用具,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7)组织班组安全生产竞赛,表彰先进,总结经验。

(8)负责班组建设,提高班组管理水平。保持生产作业现场整齐、清洁,实现文明生产。

第十三条 生产操作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精心操作,严格执行工艺纪律,做好各项记录;

(3)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隐患,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如发生事故,要正确处理,及时、如实地向上级报告,并保护现场,作好详细记录; (4)按时认真进行巡回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 (5)正确操作,精心维护设备,保持作业环境整洁,搞好文明生产; (6)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具和灭火器材; (7)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

(8)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 第三章 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第十四条 公司党委安全生产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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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本公司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起保证监督作用,并积极提出建议和意见;

(2)协助行政领导搞好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制度等的宣传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

(3)发挥各级党组织在企业安全生产中的监督保证作用,教育党员起模范带头作用,并带动周围群众做到安全生产无事故;

(4)协助行政领导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在评选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党员时,要把安全工作业绩作为重要内容;

(5)支持开展群众性的劳动保护监督和安全生产竞赛活动;

(6)深人生产一线,掌握了解职工的思想动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各种思想问题,做到防患于未然。发生事故后,要做好稳定职工情绪和及时恢复生产的各种思想工作。 第十五条 工会安全生产职责

(1)贯彻国家及总工会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并监督认真执行,对忽视安全生产和违反劳动保护的现象及时提出批评和建议,督促和配合有关部门及时改进;

(2)监督劳动保护费用的使用情况,对有碍安全生产、危害职工健康安全和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有权抵制、纠正和控告;

(3)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教育职工自觉遵纪守法,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程、规定,支持总经理对安全生产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给予批评和惩罚; (4)参加企业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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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协助行政搞好班组的安全建设;

(6)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活动;

(7)关心职工劳动条件的改善,保护职工在劳动中的安全与健康,组织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进行预防性健康疗养;

(8)发动和依靠广大职工群众有效地搞好安全生产;

(9)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和对新装置、新工程的“三同时”监督,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十六条 经营部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相关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在总经理、副总经理和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总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组织制订、修订总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提出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并检查执行情况;

(3)组织参加安全大检查,贯彻事故隐患整改制度,协助和督促有关部门对查出的隐患制订防范措施,检查隐患整改工作;

(4)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及大修项目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试车投产工作,使其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5)负责按计划保质量及时供应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所需设备、材料; (6)按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制订职工劳保用品的发放标准,负责各类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保管,并督促检查有关部门按规定及时发放和合理使用; (7)深入现场检查,解决有关安全问题,纠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令其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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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负责各类事故的汇总统计上报工作,并建立、健全事故档案。按规定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9)负责对总公司各单位的安全考核评比工作,会同综合部认真开展各种安全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开展安全技术研究,积极推广安全生产科研成果、先进技术及现代安全管理方法;

(10)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搞好安全装备的维护保养和管理工作。 第十七条 综合部安全生产职责

(1)协助总公司领导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及时转发上级和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文件、资料。做好总公司的安全会议记录,对安全主管部门的有关材料,及时组织汇审、打印、下发; (2)组织检查落实干部值班制度;

(3)组织对职工的安全技术教育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与取证工作; (4)把安全工作业绩纳入干部晋升、职工晋级和奖励考核内容; (5)按国家规定,从质量和数量上保证安全生产人员的配备; (6)临时用工协议书中应有安全方面的条文,并会同有关部门执行; (7)监督检查安全用火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8)掌握公司主要生产过程的火灾特点,经常深入基层监督检查火源、火险及灭火设施的管理,督促落实火险隐患的整改,确保消防设施完备和消防道路通畅; (9)认真执行上级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做好机动车辆的年检、维修保养工作和驾驶员的年审、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确保安全行驶。 第十八条 财务部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关于安全措施经费提取使用的规定,专款专用,并监督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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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保证事故隐患治理费用、安全教育费用等安全费用的资金到位,负责审核各类事故处理费用支出,并将其纳入企业经济活动分析内容;

(3)保证劳动保护用品的开支,保证总公司安全生产实际需要的经费。 第十九条 市场部安全生产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行业相关法律法规,遵守接触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制度和相关规定;

(2)负责所辖范围内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 (3)负责对本部门的安全隐患提出治理方案和计划。 第二十条 分公司安全生产职责

(1)严格执行国家和总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加强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接受安全培训考核;

(2)审定安全生产计划,确定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发布本分公司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制定安全技术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3)检查并考核下属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4)搞好环境保护,实现文明生产;

(5)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组织,配置专(兼)职安全技术管理人员;

(6)负责所管辖范围内职工、临时工、民工的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和安全管理; (7)落实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安排在当年具体工作中;

(8)对安全装置进行定期安全检查、校验工作。及时整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有重大隐患应坚决停用;

(9)负责对外来参观学习、办事人员进行进厂安全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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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参加对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落实事故“三不放过”原则,坚持发生事故向总公司汇报制度。

2、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资金保障制度

根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要求,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降低企业财产的损失,保障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企业必须投入一定的资金,确保安全目标的实现,安全工作能够顺利展开。 (一) 安全生产资金来源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要求,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施工企业对安全工作的资金的投入不少于企业营业额的3%,并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

(二)安全生产资金投入方向 1、意外伤害保险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三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施工单位应当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案例意外伤害保险,意外伤害保险费由施工单位支付。根据市建委规定每平方米1.5元收取保险费(建筑面积),意外伤害保险期限自建设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止。 2、劳动防护用品机具(资金)投入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九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路条例》第二十二条、三十二条、三十四条规定,施工单位应当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包括安全、安全带、安全网、手套、皮鞋、防护镜和安全防护服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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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及工程特点及时足量的向作业人员发放安全防护服装及工具,切实做到保护人身安全及身体健康的要求。 3、安全教育培训资金投入

根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三十六条、三十七条规定对特种作业人员经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管理人员、作业人员的安全法规、常识、安全技能的培训,使其能达到安全生产的要求。参加培训取得特种作业证,并掌握相应的安全知识。必须保证资金投入保证培训教育面达到100%,没人都参加培训。 4、机械安拆检查、维修的投入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大型、特种机械设备的安装、拆除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安拆维修作业(避免在安拆、维修过程中发生事故),达到安全使用的要求。

由市质量技术监督特种设备检验所对机械设备进行检测(收取相应的检测费用)。

在施工中为保障安全需要,对临边洞口进行防护,对附近的高压电线、工程脚手架,深基坑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根据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投入资金物资,使措施顺利落实。 6、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投入

加强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创造从业人员良好的生活环境,保持施工现场整洁,树立公司文明形象,创建良好工作环境(降低粉尘、噪音污染)使从业人员身心健康。

7、安全人员办公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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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公司正常的安全工作的展开,必要安全规范、标准、采购,监理安全档案。

8、应急救援预案投入 1)救援物资、机械、设备投入 2)应急救援人员教育培训投入 3)应急救援演练投入 4)应急救援金储备

(三)安全资金必须专项专用,其使用程序为:

单位安全资金账户——安全科审批——生产副经理审批——经理审批——专项资金使用

3、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为了进一步提项目工人的安全意识,提高安全技能,掌握安全操作技术规范,提高工人的自我保护意识,杜绝各类伤亡事故的发生,各项目部根据如下原则制订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严格执行国家、市特种作业人员上岗作业的有关规定,适时组织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并向安全部门或主管部门通报情况;认真落实国家和市有关劳动保护的法规,及有关人员的劳动保护待遇,并监督实施情况;

2、项目部建立三级安全教育档案:

规定新入公司工人的教育,调换新工种,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工人的安全教育和特种行业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及发证。建立现场职工安全教育卡、对新进场工人必须进行安全施工基本知识、安全纪律和操作规程的三级安全教育。

一级安全教育由工程处会同质安部门对新入公司的人员进行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法规、方针、政策、安全规章制度、安全纪律和遵章守纪教育,时间累计为15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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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安全教育由项目部负责,对经过教育的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知识,结合施工性质进行安全规章制度、高空作业、现场安全用电、事故报告、劳动纪律教育,时间累计为15学时。

三级安全教育由班组负责,教育内容是现场安全注意事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本工种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的性能和安全管理使用的知识、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时间累计为20学时。

职工“三项”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才能进入操作岗位;并将考核内容列为工人考工、评级内容之一,并附考试卷;

3、特殊工种培训:

电工、电焊工、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塔吊司机、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由培训中心(或培训班)进行专业安全教育和操作技能培训,上述特殊作业人员都必须经市劳动部门考试发证,持证上岗。无证上岗者,按安全生产奖惩条例罚款;

4、采用新的施工(生产)方法、新设备、新材料时,各项目部要组织制订新的安全措施、新的安全操作方法和新的岗位安全知识教育。

5、调换新工种必须进行现场安全注意事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本工种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性能和安全管理使用知识的教育。

6、本制度由项目部实施,公司质安部负责解释。

4、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本公司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全面实现某公司安全生产,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在生产、经营和建设过程中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有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所属各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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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事故隐患分类

第四条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第五条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工、停产,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本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事故隐患。

第二章 责任分工

第六条 本公司主管安全的公司领导责任分工。

(一)负责审批本公司上报的重大事故隐患项目; (二)负责审批本公司重大事故隐患治理资金。 第七条 各单位和作业部级领导责任分工。

(一)组织贯彻落实上级关于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要求和规定,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和相关管理细则;

(二)组织并参加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和事故隐患整改治理,对暂时解决不了的事故隐患逐级上报;

(三)按月组织研究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布置有关专业部门制定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对一时不能解决的隐患,组织制定相应措施和应急处置预案,落实事故隐患治理资金;

(四)组织对相关外协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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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各专业系统责任分工。 (一)生产部

1、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重大事故隐患或紧急情况时,要立即下达停工处理指令,不得违章指挥;

2、对于发现的事故隐患要做好生产平衡工作,调整运行方式及时安排时间进行解决;

3、处理事故隐患时,做好指挥预案。

(二)设备部

1、组织开展设备设施的安全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组织整改治理,对一时解决不了的事故隐患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2、组织制订设备、设施事故隐患整改方案、应急预案以及事故隐患治理资金的申请、安排,并组织事故隐患治理工程、项目的实施;

3、组织对检修单位作业现场和日常管理中隐患进行检查工作,对存在隐患整改治理工作监督检查。 (三)人力资源部

1、组织开展岗位劳动纪律情况和劳务用工管理情况的检查,对存在隐患组织落实;

2、组织开展消防、交通、治安专业的安全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组织整改治理,对一时解决不了的事故隐患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3、对发现、排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实施奖励,并根据某公司领导批复,组织做好奖励的审核、兑现。 (四)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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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组织开展食品卫生、行为规范、职工后勤的安全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组织整改治理,对一时解决不了的事故隐患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2、组织制订公共卫生等隐患整改方案、应急预案,对事故隐患治理工作组织实施;

3、组织对绿化、保洁单位作业现场和日常管理中隐患进行检查工作,对存在隐患整改治理工作监督检查。 (五)财务系统

在编制资金预算的同时,将事故隐患治理资金纳入资金预算安排,并对提出的事故隐患治理资金进行审核,保证事故隐患治理资金的落实。 (六)工程部

1、组织开展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组织整改治理,对一时解决不了的事故隐患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2、组织制订在建工程、设施事故隐患整改方案,对事故隐患治理工作组织实施; 3、组织对工程单位施工现场和日常管理中隐患进行检查工作,对存在隐患整改治理工作监督检查。

第三章 事故隐患的排查与统计上报

第九条 各单位行政一把手,是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全面负责。

第十条 在事故隐患排查中,各单位按照区域分工、包机制度明确每台设备、设施、每个区域、部位事故隐患排查的责任人,对所辖设备设施、区域的事故隐患排查工作负责,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及时上报或组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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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应依据法律、法规、标准、规章、规程和某公司的有关规定,班组按班次、作业区按日、作业部按周、公司层按月组织进行事故隐患排查工作。 第十二条 单位事故隐患排查分部门级、区域级和班组级三级排查制度,均建立“隐患项目登记、处理台帐”,由上一级主管负责人进行检查和签认。 第十三条 各专业系统应按照各自的工作范围、职责分工,分别组织进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将工作开展情况按时限要求向上级领导和安全专业汇报。 第十四条 对检查发现的各类事故隐患,应逐级进行登记或上报。 (一)一般事故隐患

1、班组应及时处理,并记录在安全工作日志中;

2、当日不能解决的事故隐患由班组上报作业区,由作业区填写“隐患项目登记、处理台帐”,并明确整改时限、负责人和控制措施;

3、一周内不能解决的事故隐患由作业区上报作业部,由作业部组织制定整改计划。采取控制措施,并落实到岗到人,同时填写“隐患项目登记、处理台帐”。 (二)重大事故隐患:应立即上报部领导和某公司有关专业部门。报告内容应当包括:

1、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

2、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3、隐患的治理方案; 4、防止发生事故的控制措施。

第十五条 各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按月、年进行统计,于每月初5日前,每年1月15日前向公司安全专业分别上报上月及上一年“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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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治理月度、年报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登记表”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登记汇总表”。统计分析表应由主管领导签字,实行零报告制度。 第十六条 各级专业部门有权对所管辖的专业范围内发现的事故隐患向责任单位下达隐患整改指令书,并督促进行治理整改。由上级专业部门下达《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改正指令书》的事故隐患,责任单位应按时限要求及时进行反馈。

第四章 事故隐患的治理

第十七条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应本着边排查、边整改和“三定四不推”的原则,严格按照“责任落实、措施落实、资金落实、时限落实”的要求,组织开展事故隐患治理整改,确保治理整改到位。

第十八条 一般事故隐患:责任单位应限期治理;重大事故隐患:由公司组织专业部门制定整改方案,采取强制性监控措施,进行限期整改。 整改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整改的目标和任务; (二)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三)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四)负责整改的机构和人员; (五)整改的时限和要求; (六)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第十九条 重大事故隐患需公司安排计划治理的,隐患所在单位应提出具体整改方案,及时上报公司安监部,并制定详细完善的应急处置措施。

第二十条 重大事故隐患责任单位在整改结束后,应及时向公司提出验收申请,由公司对事故隐患治理情况进行现场验收或向上级提出验收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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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 暂时整改不了的事故隐患,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控制。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在停产或停止使用的情况下进行事故隐患治理整改。并根据其级别,分别由所在部门进行检查,检查主体为对应级别的负责人或分管专业。

第五章 事故隐患的奖励和处罚

第二十二条 建立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发动职工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对发现、排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经单位申报、专业部门审核、公司批准后,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标准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根据事故隐患所在部位,按照区域分工对责任人落实考核。凡被公司级专业管理查出的事故隐患,对责任单位考核500-1000元/项,对单位行政一把手考核200元/项;凡被部门专业管理查出的事故隐患,对责任区域考核200-1000元/项,对责任班组考核200-500元/项,对班组长考核100元/项。 第二十四条 未按规定对事故隐患进行排查、整改或上报,导致发生事故,对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进行严格考核。情节严重的,由安监部提出意见,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若与上级下发的相关管理规定相违背,以上级下发文件为准。

5、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为加强对工伤事故调查处理工作,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职工在施工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1、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预防或减少各类伤亡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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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发生事故后,负伤者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上报上级领导和安全职能部门,

并保护好事故发生现场和迅速采取措施抢救人员及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对于重伤死亡事故,必须以最快速度上报公司,公司须在事故发生后的1小时内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和政府有关部门。

3、直管项目发生轻伤事故的,劳务公司和直管项目部共同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非直管项目发生轻伤事故的,由所在单位安全职能部门会同其它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处理结果及时上报集团公司工程管理部。

4、重伤事故由公司工程管理部会同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处理结果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5、死亡事故由上级主管单位和政府有关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集公司有关部门配合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

6、事故调查的主要内容是查明事故发生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确定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的建议;重伤、重大事故还要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7、事故调查应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不采取改进措施不放过、责任人和广大群众不受教育不放过、对事故有关的领导和责任人不查处不放过)。

8、伤亡事故发生后,隐满不报、谎报、故意拖延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调查以及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由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9、因忽视安全生产、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玩忽职守或者发现事故隐患、危害情况而不采取有效措施以致造成伤亡事故的,集团公司将按有关规定从严处理,触犯刑律的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6、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制度

为加强对施工现场安全事故的防范,及时做好安全事故发生后的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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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认识事故应急救援范围

安全事故是指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发生死伤或造成巨大经济损失产生重大影响的各类生产事故。包括因工程质量产生的事故、施工现场毗邻建筑坍塌、土方坍塌、一氧化碳中毒、架体倒塌等事故。

二、加强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为加强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领导,实施应急救援预案,成立公司

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各个项目部也要建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及职责应当报公司备案。

(二)公司领导小组负责发生特大事故后应急救援预案启动工作的领导,与

事故发生地项目部应急救援小组协调,组织成员按照预案分工,开展应急救援抢险工作;

(三)平时还要负责组建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及组织实际训练工作、建立通信

与报警系统,储备抢险、救援、救护方面的装备和物资、督促做好事故的预防工作和安全措施的定期检查工作。

(四)发生事故时,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命令、信号。向上级部门、当地政

府通报事故的情况。必要时向当地政府和有关单位发出紧急救援请求。负责事故调查的组织工作并总结事故的教训和应急救援经验。 (五)小组成员要按照预案职责分工,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尽职尽责。当接

到大事故报告后,领导小组成员要迅速到达指定岗位,因特殊情况不能到岗时,经组长同意,由所在部门按职务高低递补。 三、完善的应急救援体系

为保证应急救援预案的顺利实施,建立应急救援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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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项目部在组织抢险、保护事故现场同时,按

照有关规定迅速向公司及相关部门报告;公司必须以最快的方式,将事故简要情况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安全综合管理部门等报告,最迟不能超过1个小时;报告的内容主要有: 1、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估计; 3、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4、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5、需要有关部门、单位协助事故救援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6、上报人姓名、联系电话。

(二)公司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前往事故现

场,确定危险目标,组织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迅速开展抢救工作。遇有特殊危急情况,要立即向当地政府、公安、消防、急救中心救援,防止事态扩大。

(三)各项目部及相关单位要按本预案要求,参与抢险救援工作,在救援

过程中要听从指挥,密切配合,协调作战,保证抢险救援工作做到有条不紊。

四、采取应急救援的保障措施

(一)各项目部要结合本项目部实际,制定本工程的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

案,并报公司备案。

1 、项目部在工程开工前,针对工程的具体情况,应当编制建筑施工安全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预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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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建设工程的基本情况。含规模、结构类型、工程开工、竣工日期; ( 2 )、项目部基本情况。含项目经理、安全负责人、安全员等姓名、证

书号码等;

( 3 )、施工现场安全事故救援组织。包括具体责任人的职务、联系电话

等;

( 4 )、救援器材、设备的配备;

( 5 )、安全事故救护单位。包括建设工程所在市、县医疗救护中心、医

院的名称、电话,行驶路线等;

( 6 )、对于易发生事故的高处坠落、触电、起重设备伤害、坍塌、自然

灾害等应明确救援的方法、要求和具体措施。

2 、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报公司及监理审批后方可实施。

(二)各项目部要结合实际建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保证一旦发生安

全生产事故,能迅速有效地投入抢救工作,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尽可能减少事故的损失。

(三)建立事故应急救援的其他各种保障,包括根据自身需要,确定各救

援组织器材装备、事故应急救援所需经费的来源、额度以及建立组织,落实专业急救援人员等。

五、做好应急救援预案配套制度的完善和专业队伍的训练 (一)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

1、值班制度: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夜班由行政值班和生产调度负责,

如有问题及时处理。

2、检查制度:每月由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结合生产安全工作,检查应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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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援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例会制度:每季度由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组织召开一次指挥小组成员

和各专业队负责人会议,检查上季度工作,并针对存在问题,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进。

4、总结评比制度:每次训练和演习结束后应进行总结评 比奖励和表彰先

进。建立总结评比办法和对于事故处理中有功和有过人员的奖罚措施。 (二)培训和演练 1、对操作人员的培训内容

(1)鉴别异常情况并及时上报的能力与意识, (2)对待各种事故如何处理, (3)自救和互相救护的能力。 2、对专业队的培训

(1)各种器材、工具的技能与知识, (2)任务的目的和如何完成任务,

(3)与上下级联系的方法和各种信号的含义。 3、对企业一般员工的培训 (1)具有哪些危险隐患, (2)各种信号的含义,

(3)防护用具的使用和自制简单防护用具, (4)紧急状态下如何行动。

4、上人员均须定期举行训练和演习。

六、预案的评估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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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为了能把新技术和新方法应用到应急救援中,及对不断变化的情况

保持一致,预案至少每年要更新和修订一次。

(二)对危险源和企业内新增装置、人员变化进行定期检查,对预案及时

更新

(三)在实践和演练中提高指挥水平,对预案进一步合理化

七、 预案对正常施工多发性伤亡事故所采取的措施。 (一)预防高处坠落事故的措施

1、凡在距地面2米以上,有可能坠落的框架工程的楼层临边、未安装栏杆的阳台临边、卸料平台临边、无外架防护的屋面周边、深基坑临边等“五临边”和电梯井口、楼梯口、预留洞口、通道口等“四口”危险作业处作业时,都必须遵守JGJ80—91《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和建设部《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若干规定》的要求,设备有效可靠的防护设施,防止高处坠落和物体打击事故的发生。

2、施工现场凡属“三无”产品起重机械一律不准进入工地,并强制给予报废和销毁,使用的起重机械必须提供购销合同,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安装使用说明、备案证明等原始资料。安装单位应编制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并由本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并组织安全施工技术交底并签字确认,方可进行安装和拆卸作业。在运行前,拆装单位与使用单位必须组织对楼层停靠装置、制动装置、断绳保险装置,上、下限位及缓冲装置、附墙锚固装置,上料口联锁和安全门等安全装置进行验收,经确认合格签字后方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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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和门型钢管脚手架必须按JGJ130—2001和JGJ128—2010规范编制施工方案或安全技术措施,由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并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后,方可进行搭设和拆除作业,脚手架操作层必须严密铺满脚手板,并由顶层作业层的脚手板往下计,每宜隔12M满铺一层脚手板。下部应用安全平网兜底,脚手架外侧应设置18CM高踢脚板和防护栏杆,并挂设密目式安全立网封闭作业。作业人员上下应设有专用通道,不得攀爬架体。脚手架必须由取得相应资质和资格的专业架子工搭设和拆除。搭设完成后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现场技术人员、安全员、搭设人员验收,经确认合格并签字后方可使用。

4、使用自制的悬挑式脚手架或其他类型脚手架,必须进行设计计算,经公司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组织技术部门和安全监督部门的有关人员审查鉴定合格和批准后,方可投入使用,拆装作业应符合本条第三款的要求。

5、模板工程必须贯彻执行JGJ162—2008规范及相应规范,对模板支撑系统,进行设计计算,并编制有针对性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模板设计及施工方案应当专业技术人员编制,并经上一级技术部门负责人组织同级安全监督部门的人员共同审核,由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执行。 (二)预防危险性较大工程的措施

1、项目部应会同监理及相关单位共同分析本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项工程,并应向公司上报本工程涉及的危险性较大工程的详细目录和具体情况,应用“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监控软件”编制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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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并建立审核、审批、论证及专项施工方案实施的现场验收检查制度,对危险较大工程施工全过程负责。

2、公司应当指定专人按其所编制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要求,对危险性较大工程实施全过程进行监测,并要求在工地醒目的位置设立公告栏给予公示。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项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在现场值班;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带班跟踪监理,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在现场值班。发现有异常情况和危及人身安全紧急情况的,应当立即组织作业人员撤离危险区域,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 (三)预防坍塌事故的措施

为防止坍塌事故发生,施工现场必须贯彻执行国务院《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56]国议周字第40号)文件中第五章“土石方工程”,第七章“拆除工程”的规定和JGJ120—99《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执行建设部《关于防止拆除工程中发生伤亡事故的通知》(建监安[94]第15号文)和建设部《建筑工程预防坍塌事故若干规定》(建质[2003]82号)。除必须严格遵守上述规定外,还应当做到:

1、任何建筑物或构筑物的基础工程,在施工前都必须进行勘察,摸清地下情况,制定施工方案,按照土质的情况设置安全边坡或者固壁支撑。对于土质疏松或较深的沟坑,必须按照特定的设计进行支护。对于基坑、井坑的边坡和固壁支架应随时检查(特别是雨后和解冻时期),发现边直有裂痕、疏松或支撑有折断、走动等危险征兆,应立即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对于挖出的泥土,要按照规定放置,不得随意沿围墙或临时建筑堆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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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于人工扩孔桩工程,必须根据地质情况及条件制定施工方案,制定包括防止坍塌、打击、坠落、触电、火灾、流砂、中毒等内容的安全技术措施,并须配备气体检测仪后,方能施工。

3、施工中必须严格控制建筑材料、模板、施工机械、机具或其他物料在楼层或层面的堆放数量和重量,以避免产生过大的集中载荷,造成楼板或层面断裂坍塌。确因施工需要必须放置时,必须进行结构载荷验算,采取有效支撑、加固措施,并经上级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能置放。 4、拆除工程必须编制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经安全部门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动工;较简单的拆除工程,也要制定有效、可行的安全措施。

(四)防止触电事故的措施

为了防止触电伤亡事故的发生,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严格按《建筑施工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规范执行,并做到: 1、所有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工程,必须实行TN—S接零保护系统和三极配电两极保护,编制临时用电的施工组织设计,并按规定作好用电管理,外电线路防护和配电线路、照明、配电箱及开关箱等的架设和配备工作。开关箱必须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

2、按照《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GB/T3787-2006)的要求,做好各类电动机械和手持电动工具的接零保护,保证其安全使用。 (五)施工现场防火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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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施工组织设计中必须按消防法规的规定将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要求同施工平面布置图,施工工艺一道综合设计。

2、施工现场应当建立消防安全检查制度,建立健全消防组织。 3、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区,如:易燃可燃材料堆放区、仓库区、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并符合防火间距要求。

4、施工现场道路应畅通无阻,夜间作业应设充足的照明,并加强值班巡逻。

5、不准在高压架空线路下方搭建临时设施或堆放可燃物品。 6、工程开工前应配备符合规定的消防器材和设施,如灭火器,能满足高层建筑灭火的消防水源、消防栓、砂箱、铁锹等。

7、焊割使用的乙炔器瓶和氧气瓶存放间距不得少于2米;使用时两者间距不得少于5米。禁止使用液化石油气代替乙炔瓶使用。 8、施工现场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格执行焊割作业“十不烧”规定。

9、施工现场加强用电安全管理,防止电气火灾事故。

10、施工现场冬季取暖应制定防火、防中毒的措施。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制度

为贯彻落实上级应急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加强我公司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和国务院、省、市、县各级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结合我公司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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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紧紧围绕紧急状态下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能力提高这一主线,全面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培育过硬的应急救援队伍,提高救援人员的技术水平与救援队伍的整体能力,以便在事故的救援行动中,达到快速、有序、有效的效果。经常性地开展应急救援培训、训练或演习应成为救援队伍的一项重要的日常性工作。

二、基本任务

锻炼和提高队伍在突发事故情况下的快速抢险堵源、及时营救伤员、正确指导和帮助群众防护或撤离、有效消除危害后果、开展现场急救和伤员转送等应急救援技能和应急反应综合素质,有效降低事故危害,减少事故损失。

三、基本要求

(1)应急演练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应急预案规定。 (2)领导重视、科学计划。开展应急演练工作必须有领导的重视,给予资金等相应支持,必要时有关领导应参与演练过程并担当与其职责相当的角色。

(3)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应急演练应结合可能发生的危险源特点、潜在事故类型、可能发生事故的地点和气象条件及应急准备工作的实际情况进行。演练应重点解决应急过程中组织指挥和协同配合问题,解决应急准备工作的不足,以提高应急行动整体效能。

(4)周密组织、统一指挥。演练策划人员必须制定并落实保证演练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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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目标的具体措施,各项演习活动应在统一指挥下实施,参演人员要严守演习现场规则,确保演习过程的安全。演习不得影响施工地的安全正常运行,不得使各类人员承受不必要的风险。

(5)由浅入深、分步实施。应急演习应遵循由下而上、先分后合、分步实施的原则,综合性的应急演练应以若干次分练为基础。

(6)讲究实效、注重质量要求。应急演练指导机构应精干,工作程序要简明,各类学习文件要实用,避免一切形式主义的安排,以取得实效为检验演习质量的唯一标准。

(7)应急演练原则上应避免影响公众,如必须涉及有限数量公众,则应在条件比较成熟时择机进行。

四、应急培训

制定培训计划,对应急救援系统各层次和岗位人员进行工作和任务分析,根据各岗位人员的职责,制定工作任务。

(1)岗位的总体目标;

(2)重要职责:按职责对工作全面说明; (3)任务:每项职责下要履行的各种任务; (4)任务说明:明确说明责任人该怎么做; (5)小组与个人:个人执行任务和小组执行任务。

(6)要求应急人员了解和掌握如何识别危险、如何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如何启动紧急警报系统、如何安全疏散人群、应急救援中常用的人工口对口呼吸和胸外按压法等基本操作,重点是火灾应急培训以及重大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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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事故应急的培训,强调重大危险源事故的不同应急水平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五、应急救援训练与演习的目的

(1)应急救援训练是指通过一定的方式来获得或提高应急救援技能。演习是指按一定程式所开展的救援模拟演练。目的是为提高应急救援技术水平与救援队伍的整体作战能力,以便在事故的救援行动中,达到快速、有序、有效的效果。

(2)演习的目的是:验证应急预案的整体或关键性局部是否可能有效的付诸实施;验证预案在应对可能出现的各种意外情况方面所具备的适应性;找出预案可能需要进一步完善和修正的地方;确保建立和保持可靠的通信联络渠道;检查所有有关组织是否已经熟悉并履行了他们的职责;检查并提高应急救援的启动能力。

六、应急救援训练类型

应急训练的基本内容主要包括基础训练、专业训练、战术训练和自选科目训练四类。

(1)基础训练。基础训练是应急队伍的基本训练内容之一,是确保完成各种应急救援任务的前提基础。基础训练主要是指队列训练、体能训练、防护装备和通讯设备的使用训练等内容。训练的目的是应急人员具备良好的战斗意志和作风,熟练掌握个人防护装备的穿戴,通讯设备的使用等。

(2)专业训练。专业技术关系到应急队伍的实战水平,是顺利执行应急救援任务的关键,也是训练的重要内容。主要包括专业常识、堵源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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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运和清消,以及现场急救等技术。通过训练,救援队伍应具备一定的救援专业技术,有效地发挥救援作用。

(3)战术训练。战术训练是救援队伍综合训练的重要内容和各项专业技术的综合运用,提高救援队伍实践能力的必要措施。通过训练,使各级指挥员和救援人员具备良好的组织指挥能力和实际应变能力。

七、应急救援演习类型

演习分为全面演习、组合演习和单项演习。可在场区也可在场外进行。演习既可由公司单独进行,以指挥、通信联络为主要内容,也可由应急救援专业队伍进行演练。

(1)单项演习。是为了熟练掌握应急操作或完成某种特定任务所需的技能。是在完成对基本知识的学习以后才进行的。根据不同事故应急的特点,单项演习的大体内容有:

a.通信联络、通知、报告程序演练;

b.人员集中清点、装备及物资器材到位(装车)演练;

c.化学侦察动作演练:对事故发生区边界确认行动,对危害区边界变化情况时判定行动,对滞留区地点及危害程度侦察等;

e.防护行动演练:指导公众隐蔽与撤离,通道封锁与交通管制, 疏散人员接待中心的建立,特殊人群的行动安排,保卫重要目标与街道巡逻的演练等;

(2)组合演习。是为了发展或检查应急组织之间及其与外部组织之间的相互协调性而进行的演习。主要演习可涉及各种组织,各机动侦察组之间的任务分工及协同方法的实际检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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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全面演习。是应急预案内规定的所有任务单位或其中绝大多数单位参加的全面检查执行预案可能性的演习。主要目的是验证各应急救援组织的执行任务能力,检查他们之间相互协调能力,检验各类组织能否充分利用现有人力、物力来减小事故后果的严重度及确保公众的安全与健康。

八、编制演练方案

明确演练的课题、队伍、内容、范围、组织、评估和总结等。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组织相关人员开展应急处置、救援演练和专项演练。演练要从实战角度出发,切实提高应急救援能力,深入发动和依靠职工群众,普及运输安全知识和技能。

九、总结

各专业应急救援体系管理部门、各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救援基地、救援队伍和救援人员都应定期开展针对性的演习,演习的具体形式可以是桌面演习、功能演习和全面演习,演习过程中应安排专人对演习过程的不足进行评价和记录,并在事后进行总结,及时发现并解决预案、资源、程序、能力、协同应急等方面存在的不足,持续提高应急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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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安全技术管理制度

本标准规定了安全科、基层单位的安全职责及安全施工中的施工准备、施工现场、高处作业,起重吊装,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拆除工程,工程试车等安全管理规定。

⑴职责

①施工安全管理规定为安全施工指导性规定,由公司安全处监督执行;

②基层部门依据“施工安全管理规定”负责具体实施; ③对信笺、改建、扩建、大检修工程施工,必须按审核批准的图纸,编制好施工组织实际和施工方案,经技术科、安全科审核,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行各项施工准备;

④凡在厂区已建工程区域内施工,必须向有关部门办理动土手续,弄清拟建的地下管网、电缆和文化地址情况;

⑤应按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方案中必须包括安全施工部分),并经安全处批准,方可安排施工;

⑥负责施工的工长、技术员或项目负责人,在每项工程施工前必须在技术交底的同时进行安全交底,不经安全交底的项目不准施工。

(2)施工现场

①施工现场开工前,按施工总平面和分项工程施工平面部署、安排作业棚、临时休息室、办公室、仓库、茶炉房、搅拌站、铆焊场、施工材料、构件堆放场,所有安排必须经安全防火部门审批,对厂区内施工还须经厂内有关部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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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施工现场危险地区如坑、井、陡坡、悬崖、电气高压设备等,必须设置危险标志,夜间要设红灯信号。

施工现场道路必须保持通畅,道路的宽度转弯半径必须保证行车安全。雨季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排水沟。

④施工现场夜间施工应有足够的照明,电气线路架设必须符合电气工程要求。

⑤工地材料、机具的堆放,必须整齐稳固,边角余料应堆放制定地点,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⑥施工现场易燃易爆、有毒物质的存放,必须设专人保管,并按国家有关危险品管理制度执行。

⑦工地现场要规定设置一定数量的消火栓和消防器材,并按防火管理制度执行动火、用火手续。

⑧所有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不准穿拖鞋、凉鞋、高跟鞋进入现场作业。

⑨电气焊、电工等特种作业工种作业必须携带特种作业工种作业证,办好各种手续(如动火证、进罐作业证,高处作业证,电工操作证等),否则不准作业。 (3)高处作业

①在施工组织设计火施工方案中,必须明确高处作业所采取的防护措施,高处作业系指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作业称高处作业。凡工况高处作业必须按工部工况高处作业分级办理工况作业证,否则不准进行工况高处作业。(2米以内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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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投产运行生产装置区的高处作业为工况高处作业)。

②凡参加高处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可进行高处作业。

③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使用防护用品,必须栓好安全带,不准穿硬底鞋、拖鞋、凉鞋进行高处作业。

④高处作业用的脚手架、吊栏、吊架、手搬葫芦,必须按有关规定架设,脚手架搭设使用必须经检查、检验合格后方准使用。 ⑤凡设备孔、洞、坑边,必须有防坠落的护栏、安全网或盖板,无防护措施不得作业。

⑥凡15米以上脚手架或烟筒滑模、倒模、滑堤倒模施工必须编制施工方案,经批准后方可施工。 ⑦高处作业分级特级30米以上

一级 2——5米 二级 5——10米 三级 15——30米 特级 30米以上

⑧一、二级高处作业由施工单位主管领导审批;三级高处作业由安全科审批;特级高处作业由按科审查,项目经理(总工程师)审批,安全科监督执行。

⑨作业人员需随身携带高处作业证,以备检查。

(4)工机械和电气设备

①单位必须建立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的维护保养制度,按规定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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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进行维护检修,确保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安全运行。

②施工机械以及电机的转动和危险部位都要设安全防护装置。 ③工机械必须保持各种安全装置齐全好用。

⑤单位必须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不准非电工进行作业。停电、倒闸或其它有关变电室内变配电作业,均按规定办好作业票。

⑥配电所、配电室建立巡回检查制,做好巡回检查记录。 ⑦所有电气设备必须保持接线正确,接地良好。 ⑧施工现场架设的高压线路必须符合电气规程规定。 ⑨手持电动工具必须绝缘良好,并安装触电保护器。 ⑩配电盘、配电箱必须按规程规定设置。 ⑾定期进行防雷、绝缘、预防型实验。 (5)拆除工程

①拆除工程施工前,应对拆除的生产装置、管线、搭器设备、建筑物、构筑物进行全面检查、制定拆除方案,经技术科、安全科审核,主管经理或总工程师批准,方可施工。

②拆除工程方案必须向参加拆除的人员进行安全交底,方可进行拆除作业。

③拆除工程应按自上而下,先外后内的顺序进行,禁止数层同时拆除,未拆除部位应保持稳定,不许用挖切推倒的方法拆除。

④进行检修作业拆除,必须进行管线、设备的动火分析,办好动火手续,进入塔罐内拆除必须办理进罐作业手续并设罐外监护人,否则不准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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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拆除物件不准自上而下抛掷,也不得集中在楼板上存放,必须采取吊运或顺槽流放方法及时清除。

⑥对不稳定的部件必须先行加固后再进行拆除。

8、防护用品使用管理制度

(1)、安全防护用品及施工电器产品必须选购使用国家和行为主管部门指定的生产厂家生产的并持有《生产许可证》、《出厂合格证》及市安监部门颁发的《准用证》,“三证”不齐全的安全防护用品,不得用于施工中。购买的各种防护用品和施工电器产品进行后,在使用前必须进行严格的检验和试验,经试验合格后方能使用;对检验、试验不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及施工电气产品要坚决报废,并作好检验和试验记录入档。

(2)、建立安全防护用品及施工电器产品的使用、检查、维修制度,对安全防护用品及施工电器产品定期进行检测,维修保养。安全网3个月检测一次,安全帽每年检测一次,安全带二年检测一次,漏电保护器每月测试一次,并作好检测记录入档。

(3)、存放安全防护用品及施工电器产品的库房要通风、避光、隔热,防潮等措施。各种安全防护用品和施工电器产品要按品种、规格、型号、分类码放整齐,不得混放。

(4)、做好防护用品资金管理、采购计划对比的成本核算工作,保质、保量、按期组织货源,注意点滴节约,提高经济效益,确保施工生产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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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防护用品库内布局合理,储运方便,符合防火和安全的要求,要分类存放,上盖下垫,防止腐烂、锈蚀。设有标志牌,做到“四定位”,即“定库号、定架号、定层号、定位号”,码放整齐,标志明显。 (6)、仓库管理要做到:管理科学化、摆放规格化、整洁卫生化。

9、安全生产考核奖罚制度

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鼓励先进,惩罚“三违”,公司制定奖罚条款如下: 1. 奖励:

1.1 凡创双标、单标的项目,都必须是目标管理内工程项目,其建筑面积在2500M2以上,建筑结构层次不限。

1.2 确定创标项目,发包与承包双方必须签订创标奖罚政策,合同一式三份。

1.3 创标项目确定后,分级上报主管部门,有分级主管部门分期到现场验收考核,一般分基础设施初建阶段、主体工程验收阶段、拆架子前期阶段,有施工单位向分级主管部门报告联系验收考核。

1.4 奖贴金兑现,凭主管验收部门发证为依据(文件)由总公司年终表彰大会上兑现,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施工过程中分期预付合同规定的部分金额。

1.5 在市级以上大检查中被通报表扬的工程项目,奖励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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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奖贴金分配方法,合同上确定的金额极大部份是补贴施工单位增设现场设施的,也可以从奖额中抽出一部分奖给施工现场有关管理人员,以鼓励大家创标的积极性,奖额有项目承包者自行决定。

1.7 奖贴金由公司负责兑现,公司、办事处预付。 1.8 对创标的施工单位,在今后业务分配上建议从优。 1.9 公司组织质安大检查中的奖罚,由检查组临时决定。 1.10 合同创标,经主管部门验评不达标的工程项目,按合同规定处罚条款处罚,有发包方负责收取,此款全部上交总公司,年终清交汇算时结清,同时对承包者将给予适当的行政处分。

2. 处罚:

2.1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工地其项目经理给予行政上降级及在一年内给予少分业务或不给业务的处分,情节恶劣清退,经济处罚依据签具的《工程项目承包合同》和签具的工程管理目标责任承诺的有关条款处理。

2.2 在省级大检查中被通报批评者罚现金10000元,在市级大检查中被通报批评者罚现金5000元,在总公司例行的大检查中按《标准》打分不满75分者罚,缺一分罚100元。

2.3 安全职能部门出具的整改单,必须按规定日期整改好,然后回执报出具部门复查验收,若不送回执又不如整改者处50元—200元的罚款(奖罚款由安全部门开收付凭证,收付款由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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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负责办理)。 3. 违章处罚细则:

序号 违章内容 罚款对象 处罚标准(元) (1) 不戴安全帽每人罚 项目经理 5 (2) 高空、悬空作业不系安全带 项目经理 50 (3) 井架、吊篮乘人每人各罚 个 人 50 (4) 井架、吊篮乘人每人各罚 开 机 工 100 (5) 施工现场无“五牌一图” 项目经理 200 (6) 安全生产技术措施不编制 项目经理 100 (7)安全生产资料不真实、残缺不齐 项目经理 200 (8)无安全生产三级协议书签具 项目经理 200 (9)强令职工冒险违章作业 指 挥 者 200 (10)安全生产无检查、无活动 项目经理 100 (11)高空作业时乱抛材料工具杂物 项目经理 50 (12)非操作人员乱开或玩弄机电设备 项目经理 200 (13)作业时穿拖鞋高跟鞋塑料底鞋 项目经理 50 (14) 无故翻爬井架、脚手架 工 人 10 (15) 不按规定布设安全网 项目经理 100 (16)井架防护每缺一项 项目经理 50 (17)电机设备无接地或接零每处 项目经理 20 (18) 特种工无证上岗(除停止操作外) 项目经理 200 (19)易燃地区不设灭火设备每处 项目经理 50.. ..

—100

(20脚手架未经验收使用 项目经理 50 (21发现触保器失灵每只 项目经理 100 (22闸刀无盖或无插头直接电源每处 项目经理 20 (23) 易燃易爆处吸烟(每人) 个 人 10 (24) 擅自使用(明火)电炉 个 人 50 (25) 工地发现小孩 项目经理 50 (26)外地工无身份、计划生育证 项目经理 50 (27乙炔气与氧气存放不符合规定 项目经理 10(28)打群架 项目经理 100 (29)架子上面嘻闹 个 人 5 (30) 食堂人员烧火时离伙房 个 人 5 (31)工地进行赌博(没收赌具) 个 人 100—200 (32)偷窃财物按现价 个 人 1—5倍 (33)酒后高空作业 个 人 50 (34发现不满十八周岁的童工作业 项目经理 3000 (35)吊盘内卸料不拉保险杠每次 项目经理 100 (36)穿背心、赤膊作业 个 人 20

10、易燃、易爆物品保管制度

(1)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对危险品的管理; (2)定义和术语

危险化学品指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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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等; (3)职责

①安全科为危险化学品主管部门,对危险化品的管理实施监控; ②各适用单位负责危险化学品的适用管理; (4)活动描述

①危险化学品的供方不许是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生产的正规厂家或制定的产品销售的中间商,其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标识和完整的安全技术资料,供方必须提供产品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②经常使用剧毒化学品的应当向当地公安部门申请领取购买凭证,凭购买证购买;

③单位临时需要购买剧毒化学品的,应当凭单位出具的证明,向公安部门申请领取准购证购买; (4)运输搬运

①运输必须办理“易燃、易爆和化学品准运证件”。

②选择具有运送易燃、易爆和化学品资格的司机、装卸工人进行运输,并向搬运方提出环境方面的要求,对其进行监控;

③搬运遇热、遇潮、遇振,容易引起燃烧或爆炸,或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物品,应选择搬运时间,采取隔热、防潮、防震动措施; ④运输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法互相抵触的物品,不得混合装运。对其产品要按国家安全条款包装,防止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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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储存保管

危险化学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者专用储存室,储存方式、方法与储存数量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并由专人管理。危险化学品的出库,必须进行检查登记,库存危险化学品应当定期检查。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后成重大危险源的化学危险品必须在仓库内单独存放,实行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制度,储存单位应将剧毒化学品和重大危险化学品的数量、地点以及管理人员情况报当地公安机关备案。

11、现场消防制度

一、施工人员必须执行施工现场“防火须知”六条规定。 1、施工现场未经批准不得任意动用明火。 2、焊接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

3、油漆间、木工棚及危险品仓库等易燃易爆场所规定的禁火区域严禁吸烟。

4、非电工严禁擅自装接电器具、拉设电线。

5、禁止擅自使用非生产性电加热和煤油炉等明火器具。 6、消防器材不得挪作它用,周围不准堆物,保持道路畅通。 二、食堂须用煤气灶,必须按上海市有关要求进行采购证件符合方可使用。

三、施工现场工地禁止各班组和个人自开炉灶或用家用电器烧饭、烧菜、烧水取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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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电气焊的弧火花点必须与氧气瓶、电压桶、乙炔瓶、木料、油类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少于10m,与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少于30m。 五、气焊工在施工焊场周围应消除易燃、易爆品或进行覆盖隔离。 六、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的存放之间距离不得少于2米,使用时两者间距不得少于5m。

七、在用可燃材料作保温层、冷却层、隔音、隔热设备的部位或火星飞践的地方,在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八、临时搭设的建筑物区域内应按规定配备的消防器材,一般临设施区每100m2配备2只10kg灭火机,面积>1200 m2的应备有专供消防用的太平桶,积水桶(池)、黄砂池等器材设施,上述设施周围不得堆放物品。

九、临时木工间、油漆间、木、机具间等,每25 m2应配置一只种类合适灭火器,油库、危险品仓库应配备足够数量种类合格的灭火机。 十、24m以上的高层建筑施工现场,应设置具有足够扬程的高压水泵或其它防火设备和设施,并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要求增设临时消防水箱,保证有足够的水源。

十一、高层建筑地下工程施工现场应备有通讯报警装置使于及时报告险情。

十二、严禁在屋顶上用明火熔化柏油(沥青)。

十三、施工现场必须执行禁火及动火审批制度,(审批制度另附)。 十四、当发生火灾事故时,要及时组织人员制止事态蔓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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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班组活动制度

(1)组织学习安全基本知识,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

(2)组织开好班前会和周一安全活动,做好记录并督促班组成员穿戴好劳动护具。

(3)负责本班组安全日检查,即对本班组施工生产范围内的施工现场、电气设备、各类机具的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向领导或安全员反映。

(4)积极开展危险度预测工作做好预想预控。

(5)发生事故时要维护好现场,立即组织抢救,并迅速报告。对发生的一般事故和未遂事故,组织进行分析,采取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6)认真学习和严格执行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听从领导和安全人员的指挥,遵照规程作业,并随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7)积极参加安全活动和班前会,认真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和危险度预测。

(8)进入现场(岗位)施工作业前必须检查周围环境,使用的机具设备是否安全,对发现的不安全问题向班长或有关领导汇报,并采取可靠措施后方可进入岗位施工。

(9)发生事故时应保护现场,积极参加抢救,并如实向领导报告事故发生的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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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一、 治理施工扬尘污染。要求所有施工 现场必须采取硬化措施,减少裸露面积。施工现场必须采用商品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禁止在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灰土、露天堆放水泥和石灰,减少扬尘污染。 二、严格施工现场材料堆放管理。施工现场的施工区、办公区、生活区实行分开设置、区划管理。现场的各种设施、建筑材料等物料应当按照施工总平面图划定的区域存放 ,并设置标识,禁止混放。 三、治理道路管线施工占路、污染环境问题。道路工程施工时,必须按照道路标准设置临时辅路,配备洒水降尘措施,保证群众正常出行。设专人对工地周边卫生及时进行 清扫,严禁污染周边环境。 四、提升施工围挡标准。工地围挡不仅能起到美化环境的作用,更是降低扬尘污染的重要屏障。 文明施工措施 一、组织保证:

为保证现场的文明施工,建立以公司文明办、项目经理部、施工队三级管理体制网络,并专设文明施工管理组,把文明施工和开展5S(即整理、整顿、清扫、清洁、素养)活动列入项目管理的重要内容,制订有关规章制度,经常督促检查实施情况。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必须戴安全帽,佩戴上岗卡,严禁赤脚,穿高跟鞋、拖鞋、喇叭裤、裙子等上岗。 二、场容场貌:

现场明显处设立按建设部规定的五牌一图(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防火责任〉牌,安全生产记录牌,文明施工牌),主要通道和办公,宿舍等门前全部采用硬地化,做到道路畅通、整洁、不积水,工地周围设置 2.5M高硬质围墙,实施封闭式管理,严格按平面布置图施工。 三、料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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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筋、砂砖石料,周转材料等按类归堆,做好材料,专设拌和台、分设料库。 四、消防保卫:

建立消防、保卫领导小组,完善责任制度,按规定配设消防器具,严格明火作业规定,禁用电炉,严格治安保卫制度管理人员佩戴上岗证,24小时有人值班非施工人员不行擅自进入。 五、环境保护:

建立现场卫生管理制度,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采取切实措施控制施工噪音、烟尘、污水、垃圾等对周围环境的污染和危害,保持工地现场整洁,合理处理施工用水和排水。施工时产生的废弃物和各类垃圾,应堆入在规定地点,并定期清运出场。设立设施齐全的厕所,并定期专人加以清扫。 六、办公及职工生活:

经常保持工地办公场所清洁整齐,无乱挂乱堆现象,办公设施完整无缺,桌椅橱柜摆设夺序,公文资料存放整齐。

七、专设食堂和职工宿舍,食堂符合卫生要求,炊事员一律经体检后持证上岗,有防范和隔绝蝇、鼠等措施,剩饭残渣下脚料倒入加盖的容器内,职工宿舍设通风窗,室内环境整洁有序,室外洗地,浴室、晒衣架和收集废弃物的垃圾桶,并有专人负责环境卫生,施工期间现场设置若干茶水桶,茶水桶有明显标志,加盖上锁,由炊事员负责茶水桶管理并定时加水保证供应,在高温期间,增加清凉饮料,风油精,人丹,清凉油等的供应,并设卫生保健箱2只。

14、其他与安全生产有关的制度

(二)各工种操作规程

1、抹灰工安全操作规程 2、砼工安全操作规程 3、木工安全操作规程 4、钢筋工安全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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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6、电焊工安全操作规程 7、气焊工安全操作规程 8、架子工安全操作规程 9、普通工安全操作规程 10、物料提升机安全操作规程 11、混凝土机、砂浆机安全操作规程 12、塔吊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13、场内机动车辆安全操作规程 14、油漆玻璃工安全操作规程 15、其他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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