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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队质量管理及考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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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质量管理检查考核办法

(讨论稿)

为加强安全质量管理工作的力度,切实贯彻执行各项安全质

量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施工作业人员责任感,牢固树立安全、质量保障意识,不断促进安全质量管理水平的稳步提高,特制定安全质量管理考核办法。

第一条 成立安全质量考核小组。考核小组由三公司十四处领导及各项目部经理组成。考核小组下设安全质量监管员一名,负责日常安质工作的组织检查、培训宣传、劳动保护、资料汇总、考核总结等相关事宜。考核的结果直接与各施工队的绩效挂钩。

第二条建立三级安全质量责任体系,十四处为安全质量总责任人。对本处安全质量工作负全面责任。项目部经理为该项目部的第一责任人,承担项目部综合监管、指导责任;各施工队长为项目实施第一责任人,对项目实施中安全质量负直接责任。实施人员对本队的安全质量负岗位责任。

考核小组职责.docx工程队施工人员安全职责.docx

第三条建立安全日常质量自查自检制度

1、施工前,项目部与施工队之间必须做好工前技术、安全交底,明确质量要求、安全要素。

2、施工时,施工队责任人必须督促并带头做好各工序的自检工

作,施工中如发生安全、技术质量难题,不可盲目冒险作业,必须现场报项目经理,按甲方、设计单位认可的技术处理措施和要求进行处理。完工后,施工队责任人必须做好现场作业点安全质量综合自检后,方可转移下个工作点。

3、项目部第一责任人对本部的安全质量检查每周不少于1次,安质检查员每周不少于2次。考核小组对各项目部的检查每月不少于1次。要求检查要有针对性,有资料图片佐证,与施工队之间,与包区人之间有信息反馈,发现问题有改进的措施,有整改的结果,也有责任追究的结果。

第四条建立安全质量例会制度

1、各项目部每周要开一次综合性的例会。就车辆、人员、工具、安全隐患、质量问题、人员奖惩、施工得失、优劣评价和意见建议等开展交流和沟通,并提出下步工作的改进办法。例会要有记录。

2、处部每月要召开一次质量安全分析例会,时间定为次月的第一个周六。内容由各项目部负责人汇报本期安全、质量、队伍动态方面的问题,要求内容图文并茂,多谈问题,多提办法和改进措施。会后要形成会议纪要,并向三公司、无线局等有关部门和领导汇报,并在OA网上通报。

第五条安全、质量考核的内容:

1、检查考核施工作业点是否按照电信行业相关的质量标准、技

术要求和施工操作规程规范操作。

2、检查完工后的站点是否符合质量标准,分析存在的问题,褒奖好的作法,提出整改要求。

3、对质量技术要求高或风险程度大的作业点,检查项目部是否根据工程需要及时调配了技术人员、安全员予以指导,以满足工程施工安全质量要求。

4、检查施工人员文明施工情况,要求施工时必须统一着装,佩

带工作牌,佩带安全帽,收工时,必须对现场进行打扫、清理,回料入库时,铁件等必须按要求进行捆扎、分类、堆码、轻拿轻放、摆放规整。

5、检查高处作业时是否划定施工作业范围,必要时采取了护绳、拦板、安全标识等可靠的隔离措施。

6、现场检查考核施工作业人员必须具备基本的应知应会操作技能(调整天馈方位角度;调整天馈下倾角度;连接馈线头;使用测试驻波比;使用测试手机)。

7、检查驻地宿舍走道、寝室、食堂、插座、晒台、用水、用电、用气等清洁卫生和安全防范情况。

第六条建立安全质量监管考核办法:

1、各级责任人未及时召开安全质量分析会,或者会议走形式、

走过场,达不到预期效果的,根据情节扣减当月绩效。

2、安全质量检查次数不够,达不到量化与力度要求的;总责任人扣罚当月绩效30%,第一责任人扣罚20%,安质员扣罚20%。

3、检查中发现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的,按照问题的大小轻重程度及整改成本等,扣罚整个施工队10%以上的绩效,扣罚项目部第一责任人20%以上当月绩效。

4、检查中发现施工人员违章作业、野蛮施工的,发现一次处罚100-500元。

5、 施工班组对所施工的工程不进行自检或经项目部抽检不合格的,每次罚100-500元,其所施工的项目考核分值为0,同时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合格。

6、凡因工作不负责任,不遵守操作规程发生的质量问题,其整改费用全部由责任班组承担,从考核绩效中扣减。因施工人员基本技能不足的原因而发生的质量问题或事故,属于员工必须应知应会范围的,其整改费用个人按50%承担,并责令停工跟班培训,限期提高。停工培训期间,按日平均工资的60%发生活补助费。

7、施工班组屡次出现同类的质量问题,或因质量问题造成严重影响的,对责任人予以开除处理。

8、对隐瞒事故不报者,对事故的主要责任者,除作一定的经济

处罚外,作开除处理。

9、对驻地宿舍乱扔、乱吐、乱倒和随意留宿外部人员,和浪费水电,以及影响他人休息等不文明不道德行为,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罚款50-200元。

10、因工作失职、失控、失察,造成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和损失的,按有关规定追究各级安全质量第一责任人责任。触犯刑律的,承担法律责任。

1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奖励,并发给500-5000元奖金。 (1)能够自觉遵守公司各项质量管理制度,按章操作,业务技术能力强,被单位评为技术能手和操作能手。

(2) 施工项目被评为公司样板工程的,按本办法最高规格奖励。(3)工作积极负责,能提出合理化建议,作用较大者; (4) 能及时发现安全质量管理环节中的问题或漏洞,并主动进行弥补,避免事故发生者;

(5)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避免了事故发生和挽回

了经济损失的,根据立功大小,奖励100元至3个月的当月奖金。

中通建三局十四施工处 二〇一一年八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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