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建设工程活动板房防火管理的通知
集团公司各部室、各分(子)公司、项目经理部:
按武汉市建委下发的武城建[2012]312号文件精神,在建项目要切实做好临时活动板房的管理工作,先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各项目要严格落实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机构、人员和责任,定期组织专项检查,项目部要落实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防火安全责任制,确保责任落实到部门和人员。要建立健全有效的规章制度,制定完善工程项目火灾应急预案,加强日常检查,做到隐患早发现,措施早制定,设施早到位,杜绝火灾事故发生。
二、严格执行标准规范,落实防火措施
(一)加强活动板房搭设管理。活动板房的设计、制作、安装、拆卸和使用要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建筑物技术规范》(JGJ/T188-2009)和《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要求执行。
1、施工现场临时建筑的耐火等级、最多允许层数、最大允许长度、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要满足《施工现场临时建筑物技术规范》(JGJ/T188-2009)要求。
2、全市凡新开工项目现场活动板房必须使用防火等级为A级的材料,搭设层数不得超过2层,每层建筑面积大于200㎡时,应至少设置两个安全出口或疏散楼梯。
3、施工现场临时建筑要保障办公生活的基本需求。生活区应设置开水炉、电热水器或饮用水保温桶;施工区应配备流动保温水桶;淋浴间内应设置满足需要的淋浴喷头,盥洗设施应设置满足作业人员使用的盥洗池。
(二)加强活动板房使用管理。活动板房安装完毕后正式使用前,应进行验收并提供活动板房出厂合格证、安装竣工验收表、活动板房产品防火检验报告等验收资料。使用过程中要做到“四不准”,不准在活动板房内使用电饭煲、电炉、电热杯、电棒等电热器具;不准在活动板房内乱拉乱接电线;不准在手机充电区域内堆放易燃易爆物品;活动板房不准用作危险品仓库、配电房。各工程项目部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建立安全值班巡查制度,落实专人加强巡查,加强施工现场生活用电、用火和易燃、可燃材料的日常管理,配备符合要求的消防器材且应放在明显和方便提取的位置,以便发生火灾时能及时就近就便灭火。
三、加强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
各项目部要加强日常安全教育,通过授课、培训、消防演练等形式,对现场从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普及防火、灭火和自救逃生知识,提高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意识。
四、认真抓好现场消防安全检查
要结合当前省、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百日整治行动”统一部署安排,认真做好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切实消除有关活动板房等临时建筑的消防安全隐患。对宿舍、办公用活动板房的板材燃烧性能达不到防火要求的,应在加强管理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三个月内完成拆除并更换燃烧性能为A 级的活动板房。
二○一三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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