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推行班组安全绩效验收考核,目的在于通过对班组成员一定时期的工作成绩、工作能力的考核,实事求是地把握每一位员工的实际工作状况,指导员工有计划地改进工作,促进公司安全健康发展。
二、班组安全绩效验收考核的结果主要用于工作反馈、报酬管理、职务(工种)调整和工作改进。
三、班组安全绩效验收考核的原则
(1)班组安全绩效验收考核不是为了制造员工间的差距,而是实事求是地发现员工工作的长处、短处,以扬长避短,有所改进、提高;
(2)班组安全绩效验收考核应以规定的绩考内容及方法为依据,实行百分制考核;
(3)班组安全绩效验收考核应以确认的事实或者可靠的材料为依据;
(4)班组安全绩效验收考核自始至终应以公正为原则,决不允许徇私舞弊。
四、适用范围
适用于除下列人员外的班组成员 (1)考核期开始后进入公司的员工;
(2)因私、因病、因伤而连续缺勤三十日以上者; (3)因工伤而连续缺勤七十五日以上者;
(4)虽然在考核期任职,但考核实施日已经退职者。
五、班组安全绩效验收考核内容
班组安全绩效验收考核内容分以下四部分:-
(1)基本情况,包括出勤、奖惩、合群性三个评价项目,共25分; (2)工作态度,包括责任心、积极性、协调性、纪律性四个评价项目,共20分;
(3)工作能力,包括专业知识、操作技能、创新能力三个评价项目,共15分;
(4)工作成绩,包括安全工作、任务完成、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四个评价项目,共40分。
六、班组安全绩效验收考核方法
(1)班长为班组安全绩效验收考核的直接负责人,具体执行班组安全绩效验收考核的初核、复核;
(2)班组安全绩效验收考核的初核结果必须公开,接受员工及相关部门监督;
(3)班组安全绩效验收考核的复核结果应在初核结果公开后两日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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