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属各单位:
根据阳煤发[2011]2号文《关于印发<阳煤集团2011年“一通三防”工作安排>的通知》及《关于印发<阳煤集团治理瓦斯超限补充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我矿局部通风机选型及配套风筒使用,加强井下局部通风管理,提高我矿瓦斯治理水平,现制定《阳煤五矿局部通风机及配套风筒选型标准》望各单位遵照执行。
一、局部通风机选型计算标准 1、掘开工作面需风量确定 (1)按照瓦斯涌出量计算: Q出=q掘×143 式中:
Q出——单个掘进工作面风筒出口风量,m3/min;
q掘——掘进工作面回风流中瓦斯的绝对涌出量,m3/min; 143——掘进工作面回风风流瓦斯浓度按0.7%计算所换算的常数。
其他,人员需风量、炸药需风量、工作面适宜条件按原公式计算风筒出口风量。
按局部通风机实际吸风量计算需要风量。
局部通风机实际吸风量Q吸必须考虑风筒漏风后,能够保证风筒出口风量达到Q出。
L=100×(Q吸-Q出)/(Q吸×l/100),% 岩巷掘进:(风机安设位置为岩巷) Q掘=Q吸×Ii+9S
煤巷掘进:(风机安设位置为煤巷) Q掘=Q吸×Ii+15S 式中:
Q掘——掘进工作面按瓦斯涌出量核定的全风压需风量, m3/min;
Q吸——Q出与百米漏风率换算值,实际选取时,结合所选风机的额定吸风量;
Ii——掘进工作面同时通风的局部通风机台数; L——百米漏风率,%; l——风筒长度,m;
S——局扇安设巷道的断面积,m2。
并经掘进巷道风速验算后,取最大值作为该工作面全风压需风量。
突出煤层掘进工作面全风压计算。
Q掘=Q吸×Ii+60S
S——局扇安设巷道的断面积,m2。
2、根据局部通风机选型计算标准进行风机、风筒的选取,并在作业规程中明确注明。
3、井下安装局扇安装应按照局部通风机选型批复要求,不得安装低于批复要求的局部通风机。
4、井下局部通风机选取计算时,应按照“各型号局部通风机相配套风筒规格要求”原则进行,如理论计算所先局部通风机规格大于“规格要求”时应按实际选取。
5、五林井井下掘开工作面所用局部通风机应不低于2×22kw风机,大井井下掘开工作面所用局部通风机应不低于2×37kw风机。
二、各型号局部通风机技术参数
风机有关技术参数:
型号 FBDNo6.3 /2×22 FBDNo6.3 /2×30 FBDNo7.1 /2×30 FBDNo7.1 /2×37 FBDNo7.1 /2×45 FBDNo8 /2×55 风量 468-274 518-318 608-352 652-377 800-500 950-700 风压 525-6125 640-7310 523-6288 602-7163 1200-6800 1500-7000
电机功率 2×22 2×30 2×30 2×37 2×45 2×55 转速 2900 2900 2900 2900 2900 2900 三、各型号局部通风机相配套风筒规格要求
型号 FBDNo6.3 /2×22 FBDNo6.3 /2×30 供风距离 <300m <500m 配套风筒直径(mm) ≥700 ≥700 煤岩巷 岩巷 岩巷 FBDNo7.1 /2×30 FBDNo7.1 /2×37 FBDNo7.1 /2×45 FBDNo8 /2×55 <500m <1000m <1000m >1000m ≥700 ≥800 ≥800 ≥900 半煤岩巷 半煤岩巷或岩巷 煤巷 煤巷 四、局部通风机装备标准
(一)每个掘进工作面装备2台(套)独立的、能力相同的局部通风机。其中一台(套)运行,一台(套)备用,运行的局部通风机采用“三专”供电,备用局部通风机由动力电源供电。即“双风机双电源”具备一路电源停电掘进工作面不停风、一台(套)局部通风机故障不停风的硬件功能。
(二)每个掘进工作面装备“智能排放瓦斯装置”一台,该装置采用双进四出(即一路局部通风机专供电源输入两路输出,一路动力供电源输入两路输出),实现以下功能。
1、瓦斯排放智能化,当掘进工作面停风后,不论哪台(套)风机投入运行时,能自动进入排放瓦斯状态,保证全风压风流中瓦斯浓度始终在1.5%以下进行排放。
2、监测系统分站供电电源能自动切换,保证掘进工作面监测系统的正常运行,做到瓦斯电闭锁功能。
3、电源自动切换过程中,保证风电闭锁功能的正常使用。 4、按瓦斯浓度(掘进工作面煤头、盲硐和全风压风流)情况,调节掘进工作面的供风量,实现合理经济通风。
5、掘进工作面使用“双风机双电源”和“智能排放瓦斯装置”
时,要根据工作面瓦斯情况和需风量情况进行风机和配套的智能排放瓦斯装置的选型,并且要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三)管理标准
1、“双风机双电源”和“智能排放瓦斯装置”的搬运、安装工作由生产队组负责进行,“智能排放瓦斯装置”的频率设置由通风工区根据瓦斯和需风量巷道风速情况给出数据,由专职电工操作。 2、智能排放瓦斯装置下井安装使用前,必须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在地面试验、测试合格,经机电部门检查验收认可后,方可下井安装使用。
3、“智能排放瓦斯装置”固定在标准的平板矿车上,车体长度和宽度大于设备的最大长度和宽度,安装在风机开关附近,距离风机不超过20m。距轨道大于7Ocm。智能排放瓦斯装置附近禁止存放、运输易燃易爆的危险品,周围要清理干净,无杂物堆积,通风良好便于散热。
4、“智能排放瓦斯装置”必须安设在接地基座上,必须用独立的接地导线与就近接地桩进行可靠的连接,且不能与其它设备串联接地。“智能排放瓦斯装置”不得安装在安全监控系统的断电范围内。局部通风机电源必须取自矿用隔爆兼本质安全型“智能排放瓦斯装置”负荷侧。
5、“智能排放瓦斯装置”的前门具有机械闭锁和电气闭锁双闭锁功能, 具有完善的综合保护,包括单相、过载、过压、欠压、短路、超温和漏电闭锁等保护功能,该装置将作为“双风机双电源”系统的双电源开关使用。
6、“双风机”的安装可以采用水平平行或上下平行的方式,两组风机由风筒裤衩转换装置连接。控制“智能排放瓦斯装置”的瓦斯传感器与掘进工作面共用,为“智能排放瓦斯装置”提供监测控制信号,并且与“智能排放瓦斯装置”实现联锁。
7、“双风机双电源”在正常情况下由“三专”供电的风机(即主风机)运转,因检修或主风机出现故障时,主风机自动切换到备用风机,由副风机实现对掘进工作面的通风任务,副风机单独供风期间,单独供风的时间不超过24小时。故障处理后,人工停止备用风机,然后启运主风机。
8、矿用隔爆兼本质安全型“智能排放瓦斯装置”由专人负责管理,其他人员不得停、开。
9、矿用隔爆兼本质安全型“智能排放瓦斯装置”实行挂牌管理,写明装置的型号、编号、所控风机的供风地点、适配风机功率、所控风机功率、下限频率、甲烷传感器对应端口、每个甲烷传感器的设定值、负责管理人姓名、检查时间。
10、监控系统监控分站的取电、断电及为调速装置提供所需传感器信号的连接由专职电工操作,监控工现场监护。
11、矿用隔爆兼本质安全型“智能排放瓦斯装置”在使用过程中
出现故障时,必须立即进行检修,检修时需要打开前门,必须停上一级电源。
12、机运区、通风区要将“智能排放瓦斯装置”的使用地点、维修备用数量型号登记在册,同时记录瓦斯自动排放装置调频范围和时间,以便于指挥。
五矿通风工区2011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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