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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鼓励患者参与医疗安全管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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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鼓励患者参与医疗安全管理的规定

各科室:

医疗安全是医患双方共同的责任,鼓励患者参与医疗安全活动不仅充分体现了患者的权利,也诠释了医院以患者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其中既包括医务人员要为患者及其家属提供相关的健康知识教育,又包括患者在就诊时应提供真实病情、真实信息,这有助于医院及时发现不良因素,避免医疗缺陷,保证医疗安全,对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将起到积极促进作用。为此,本院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医务人员有鼓励患者参与医疗安全活动的责任和义务。

(二)在诊疗过程中运用患者可以理解的语言主动邀请和鼓励患者参与医疗安全管理:

1、在给药、输血、输液、采集血样以及接受介入或手术灯有创诊疗之前,应主动邀请患者(或家属)参与身份确认。鼓励患者及其家属主动提供身份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住院号等,以便与医护人员进行信息核对,并向患者宣传提供真实病情和有关信息,保障诊疗服务质量和安全的重要性。

2、进行诊疗活动前,医务人员应亲自与患者或家属沟通,并请患者或家属参与诊疗部位的确认。尤其是患者在接受特殊检查(治疗)、有创操作前要告知其目的和风险,进行知情同意签字确认,以确保实施操作等医疗行为的顺利进行,需要使用设备或耗材的,医务人员应为患者提供设备和材料的相关信息。

3、手术部位标示:医师向患者和(或)家属解释手术部位识别标示的意义和方法,取

得患者及家属同意,在患者家属或监护人在场参与标示认定的情况下进行手术部位标示。

4、患者使用药物前,尤其是高风险药物前,医护人员应详细向患者讲解药物的使用方法和不良反应,并提供不同的治疗方案,方便患者及其家属自主选择;鼓励患者主动报告药物应用中的不良反应。

5、认真落实《医患沟通制度》、《患者知情同意告知制度》,加强医患沟通、护患沟通,保障患者的知情同意权。

6、鼓励患者通过认真填写《满意度调查表》反馈住院期间对医疗服务的意见和建议;在醒目位置公布医院投诉主管部门的电话等投诉途径;医院医务部设专人负责处理患者反映的问题。

(三)采用多种形式,针对患者的疾病和诊疗信息。

1、对门诊、住院患者及其家属提供相关疾病防治和健康知识的教育和指导,协助患方对诊疗方案做出正确理解与选择。

2、为患者提供有关健康和疾病的知识,增加患者对疾病的认识;向患者介绍疾病常识、手术或特殊治疗措施、医院规章制度等。制作健康教育处方及健康教育手册,内容由各科室自行拟定,可包括对特定疾病的简单解释、特殊医疗护理检查操作过程、面对疾病的正确心态、正当用药指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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