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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碳市场企业2018年度碳排放补充数据核算报告模板.doc

来源:小侦探旅游网
附件3

福建省碳交易市场企业补充数据核算报告模板

电网企业

2018年温室气体排放报告补充数据表

补充数据 1 输配电损失引起的二氧化碳排放(tCO2) 2 供电量(MWh) 3输配电损耗电量(MWh) 4供电线损率(无量纲) 数值 计算方法或填写要求 数据来自核算与报告指南附表1 来源于企业台账或统计报表 来源于企业台账或统计报表 年度输配电损耗电量/年度供电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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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泥生产企业(粉磨工段)

2018年温室气体排放报告补充数据表

粉磨工段1* 补充数据 1.二氧化碳排放总量(tCO2) 1.1 化石燃料燃烧排放量(tCO2) 3*4,51.1.1 消耗量(t或万m) 31.1.2 低位发热量(GJ/t或GJ/万Nm) 1.1.3 单位热值含碳量(tC/GJ) 1.1.4 碳氧化率(%) 1.2 消耗电力对应的排放量(tCO2) 1.2.1 消耗电量(MWh) 1.2.1.1电网供电电量(MWh) 1.2.1.2自备电厂电量(MWh) 1.2.1.3可再生能源电量(MWh) 1.2.1.4余热电量(MWh) 1.2.2 对应的排放因子(tCO2/MWh) 数值 烟煤 *6…… 烟煤 *6…… 烟煤 *6…… 烟煤 *6…… 计算方法或填写要求 1.1与1.2之和 按核算与报告指南公式(2)计算 若无实测值,则煤的低位发热量默认值取26.7GJ/t 按核算与报告指南公式(8)计算 来源于企业台账或统计报表 优先填报粉磨工段计量数据;如粉磨工段计量数据不可获得,则按全厂比例拆分 对应的排放因子根据来源采用加权平均,其中:  电网购入电力和自备电厂供电对应的排放因子采用2015年全国电网平均排放因子0.6101tCO2/MWh  可再生能源、余热发电排放因子为0  优先选用企业计量数据,如生产日志或月度、年度统计报表  其次选用报送统计局数据 *12.水泥产量(t) 全部粉磨工段3.二氧化碳排放总量(tCO2) 合计 说明:*1 核算边界为水泥生产企业粉磨工段,如生产工段多于1个,请自行添加表格。-2-

钢铁生产企业

2018年温室气体排放报告补充数据表 补充数据 1 二氧化碳排放总量(tCO2) 1.1 化石燃料燃烧排放 1.2 净购入电力、热力产生的排放 *12 主营产品 数值 计算方法或填写要求 1.1与1.2之和 数据来自核算与报告指南附表1 数据来自核算与报告指南附表1  优先选用企业计量数据,如生产日志或月度、年度统计报表  其次选用报送统计局数据 *12.1 主营产品名称 2.2 主营产品代码 2.3 主营产品产量(t) *23 排放强度(单位:tCO2/t) 纳入碳排放权交易体系的二氧化碳排放总量/主营产品产量*2 说明:*1 主营产品为 3206 粗钢 3207 轧制、锻造钢坯 3208 钢材,填写时需注意: 1) 钢铁生产联合企业:主营产品填写粗钢产量、钢材产量; 2) 独立炼钢厂:主营产品填写粗钢产量;

3) 压延加工企业:只外销半成品的,主营产品填写轧制坯、锻造坯产量;最终产品为成品钢材的,主营产品填写钢材产量。 *2钢铁生产联合企业的强度为纳入碳排放权交易体系的二氧化碳排放总量/粗钢产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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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企业(铜冶炼)

2018年温室气体排放报告补充数据表

补充数据 1纳入碳排放权交易体系的二氧化碳排放总量(tCO2) 1.1化石燃料燃烧排放量(tCO2) 1.2净购入使用电力对应的排放量(tCO2) 1.3净购入使用热力对应的排放量(tCO2) 2粗铜产量(t) 3排放强度(t CO2/t) 数值 计算方法或填写要求 数据来自核算与报告指南附表1 数据来自核算与报告指南附表1 数据来自核算与报告指南附表1  优先选用企业计量数据,如生产日志或月度、年度统计报表;  其次选用报送统计局数据 纳入碳排放权交易体系的二氧化碳排放总量/粗铜产量 -4-

石油化工企业(原油生产) 2018年温室气体排放报告补充数据表

炼厂1*1,*2 补充数据 1 既有还是新增 2 二氧化碳排放总量(tCO2) 2.1 化石燃料燃烧排放量(tCO2) 2.1.1 消耗量 3(t或万m) 2.1.2低位发热量3(GJ/t或GJ/万Nm) 2.1.3单位热值含碳量(tC/GJ) 炼厂干气 天然气 炼厂干气 天然气 炼厂干气 天然气 *42.1.4 碳氧化率(%) 炼厂干气 天然气 2.2 消耗电力对应的排放量(tCO2) 2.2.1 消耗电量(MWh) 2.2.2 排放因子(tCO2/MWh) 数值 计算方法或填写要求 2016年1月1日之前投产为既有,之后为新增 按核算与报告指南公式(2)计算 2.3 消耗热力对应的排放量(tCO2) 2.3.1 消耗热量(GJ) 2.3.2 热力供应排放因子(tCO2/GJ) 3原料油加工量(t) -5-

按核算与报告指南公式(18)计算 消耗电量包括从电网供电、可再生能源发电、余热发电、自备电厂 排放因子根据来源采用加权平均;其中:  电网排放因子选用区域电网平均排放因子;  可再生能源、余热发电排放因子为0;  自备电厂排放因子用排放量/供电量计算得出,如数据不可获得,可采用区域电网平均排放因子 按核算与报告指南公式(19)计算 净购入热量包括余热回收、蒸汽锅炉或自备电厂 热力供应排放因子根据来源采用加权平均,其中: − 余热回收排放因子为0, − 蒸汽锅炉或自备电厂排放因子用排放量/供热量计算 若数据不可得,采用0.11tCO2/GJ 优先选用企业计量数据,如生产日志或月度、年度统计报表; 其次选用报送统计局数据

4炼油能量因数 4.1 炼油生产装置能量因数 4.2储运系统能量因数 4.3污水处理场能量因数 4.4热力损失能量因数 4.5输变电损失能量因数 4.6其它辅助系统能量因数 4.7温度校正因子 既有设施 5 二氧化碳排放总量(tCO2) 新增设施 6 二氧化碳排放总量(tCO2) 附:炼油装置层面数据 装置1 *31 装置处理量(t) 2 能量系数 参考GB30251-2013《炼油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计算 参考GB30251-2013《炼油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计算 参考GB30251-2013《炼油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计算 参考GB30251-2013《炼油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计算 参考GB30251-2013《炼油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计算 参考GB30251-2013《炼油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计算 参考GB30251-2013《炼油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计算 参考GB30251-2013《炼油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计算 关于装置类型,参考GB30251-2013《炼油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说明:*1 核算边界:核算边界包括炼油生产装置,以及原油、半成品及成品油储运系统、热力站、发电设施、供排水、空气压缩站、空气分离站、污水处理、化验、研究、消防、生产管理等炼油辅助系统。其中,炼油生产装置指以下装置: 1) 蒸馏装置(常减压蒸馏、常压蒸馏、润滑油型常减压蒸馏);

2) 催化裂化(蜡油催化裂化、重油催化裂化、常渣催化裂化、深度催化裂解、MIPCGP、双提升管催化裂化); 3) 焦化(延迟焦化、稠油延迟焦化);

4) 催化重整(预处理和连续重整、预处理和固定床重整、预处理和组合床重整、脱重组分塔、芳烃抽提、芳烃分离(苯塔甲苯塔) 、芳烃分离(苯、甲苯、混二甲苯塔) ); 5) 加氢裂化;

6) 加氢处理(蜡油、渣油); 7) 中压加氢改质;

8) 加氢精制(轻质油P﹤3Mpa、轻质油P≥3而P﹤6Mpa 、轻质油P≥6Mpa 、石蜡、地蜡加氢、润滑油加氢P≤3Mpa 、润滑油加氢P﹥3Mpa ); 9) 制氢(氢气提纯) (气体、轻油、重油及焦炭)

10) 润滑油溶剂精制(轻质糠醛精制、重质糠醛精制、酚精制) 11) 溶剂脱沥青

12) 脱蜡与油蜡精制(酮苯脱蜡、酮苯脱蜡脱油、地蜡脱油、润滑油白土精制、石蜡发汗、石蜡白土精制、石蜡板框成型、石蜡机械化成型) 13) 润滑油中压加氢改质 14) 润滑油高压加氢裂化

15) 气体分馏(三塔流程、四塔流程、五塔和六塔流程) 16) 烷基化(硫酸法、氢氟酸法);

17) 三废处理(溶剂再生、硫磺回收、气体脱硫(含溶剂再生)、气体脱硫) 18) 污水汽提(单塔、双塔) 19) MTBE

20) 催化汽油吸附脱硫

21) 其他装置(石脑油异构、柴油碱洗、冷榨脱蜡、分子筛脱蜡、减粘裂化、临氢降凝、LPG脱硫醇、环烷酸、催化干气提浓、催化油浆抽提、催化油浆拔头、PSA提纯

氢、炼厂干气提纯氢气、氧化沥青)

*2如果企业炼厂多于1个,请自行添加表格。

*3如果企业炼油装置多于1个,请自行添加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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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如果企业有其他类型的化石燃料,请自行添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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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化工企业(乙烯生产) 2018年温室气体排放报告补充数据表

补充数据 乙烯装置*1,*21 1 既有还是新增 2 二氧化碳排放总量(tCO2) 2.1 化石燃料燃烧排放量(tCO2) 32.1.1 消耗量(t或万Nm) 2.1.2 低位发热量(GJ/t或GJ/万Nm) 2.1.3 单位热值含碳量(tC/GJ) 2.1.4 碳氧化率(%) 2.2 消耗电力对应的排放量(tCO2) 2.2.1 消耗电量(MWh) 3数值 天然气 裂解气 天然气 裂解气 天然气 裂解气 天然气 裂解气 *3计算方法或填写要求 2016年1月1日之前投产为既有,之后为新增 按核算与报告指南公式(2)计算 按核算与报告指南公式(18)计算 电量包括从电网供电、可再生能源发电、余热发电、自备电厂 2.2.2 排放因子(tCO2/MWh) 排放因子根据来源采用加权平均;其中:  电网排放因子选用区域电网平均排放因子;  可再生能源、余热发电排放因子为0;  自备电厂排放因子用排放量/供电量计算得出,如数据不可获得,可采用区域电网平均排放因子 2.3消耗热力对应的排放量(tCO2) 按核算与报告指南公式(19)计算 2.3.1 消耗热量(GJ) 热量包括余热回收、蒸汽锅炉或自备电厂 2.3.2 热力供应排放因子(tCO2/GJ) 热力供应排放因子根据来源采用加权平均,其中: − 余热回收排放因子为0, − 蒸汽锅炉或自备电厂排放因子用排放量/供热量计算 若数据不可得,采用0.11tCO2/GJ 3 乙烯产量(t)  优先选用企业计量数据,如生产日志或月度、年度统计报表;  其次选用报送统计局数据 4 丙烯产量(t)  优先选用企业计量数据,如生产日志或月度、年度统计报表; 其次选用报送统计局数据 既有设施 5 二氧化碳排放总量(tCO2) 新增设施 6 二氧化碳排放总量(tCO2) 说明:*1 核算边界包括原料缓冲罐、原料脱硫和脱砷、裂解炉区、急冷区、压缩区、分离区等单元,不包括汽油加氢、辅助锅炉、主火炬、废碱处理、其他产品储罐、-8-

循环水场、空压站等单元。

*2如果企业乙烯装置多于1个,请自行添加表格。 *3如果企业有其他类型的化石燃料,请自行添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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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生产企业(电石生产) 2018年温室气体排放报告补充数据表

电石分厂 *1,2(或车间)1 补充数据 1 既有还是新增 2 二氧化碳排放总量(tCO2) 2.1 能源作为原材料产生的排放量(tCO2) 2.1.1 能源作为原料的投入量(t) 2.1.2 能源中含碳量(%) 2.1.3 碳产品和其他含碳输出物的产量(t) 2.1.4 碳产品和其他含碳输出物含碳量(%) 2.2 消耗电力对应的排放量(tCO2) 2.2.1 消耗电量(MWh) 2.2.2 排放因子(tCO2/MWh) 数值 计算方法或填写要求 2016年1月1日之前投产为既有,之后为新增 2.1,2.2与2.3之和 按核算与报告指南公式(8)计算 如果能源多于1种,应在数值栏中分种类说明 如果能源多于1种,应在数值栏中分种类说明 如果碳产品和其他含碳输出物多于1种,应在数值栏中分种类说明 如果碳产品和其他含碳输出物多于1种,应在数值栏中分种类说明 按核算与报告指南公式(13)计算 消耗电量包括从电网供电、可再生能源发电、余热发电、自备电厂 排放因子根据来源采用加权平均;其中:  电网排放因子选用区域电网平均排放因子;  可再生能源、余热发电排放因子为0;  自备电厂排放因子用排放量/供电量计算得出,如数据不可获得,可采用区域电网平均排放因子 按核算与报告指南公式(14)计算 热量包括余热回收、蒸汽锅炉或自备电厂 热力供应排放因子根据来源采用加权平均,其中:  余热回收排放因子为0,  蒸汽锅炉或自备电厂排放因子用排放量/供热量计算得出 若数据不可得,采用0.11tCO2/GJ 优先选用企业计量数据,如生产日志或月度、年度统计报表; 其次选用报送统计局数据 2.3 消耗热力对应的排放量(tCO2) 2.3.1 消耗热量(GJ) 2.3.2 热力供应排放因子(tCO2/GJ) 3 电石产量(t) 既有设施 4 二氧化碳排放总量(tCO2) 新增设施 5 二氧化碳排放总量(tCO2) 说明:*1核算边界:从焦炭等原材料和能源计量进入电石生产界区开始,到电石成品计量入库的电石产品整个生产过程,包括炭材破碎、筛分、烘干、整流、电石炉、炉气净化车间、余热回收等设施。

*2如果企业电石分厂(或车间)多于1个,请自行添加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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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生产企业(合成氨生产) 2018年温室气体排放报告补充数据表

合成氨分厂 (或车间)*1.*2 1 补充数据 1 既有还是新增 2 二氧化碳排放总量(tCO2) *32.1 能源作为原材料产生的排放量(tCO2) 2.1.1 能源作为原料的投入量(t) 2.1.2 能源中含碳量(%) 2.1.3 碳产品和其他含碳输出物的产量(t) 2.1.4 碳产品和其他含碳输出物含碳量(%) *32.2 消耗电力对应的排放量(tCO2) 2.2.1 消耗电量(MWh) 2.2.2 排放因子(tCO2/MWh) 数值 2.3 消耗热力对应的排放量(tCO2) 2.3.1 消耗热量(GJ) 2.3.2 热力供应排放因子(tCO2/GJ) *3 3 氨产量(t) 既有设施 4 二氧化碳排放总量(tCO2) 新增设施 5 二氧化碳排放总量(tCO2) 说明:*1 核算边界:  煤制合成氨核算边界包括工艺:备煤(筛分、磨煤(干粉煤、水煤浆)、制浆(水煤浆)、煤棒制作(型煤)等)、气化(原料煤)、灰水处理、粗合成气变

换、净化(脱碳、脱硫)、压缩、合成、分离,不包括空分装置,也不包括燃煤锅炉。

 天然气制合成氨边界包括工艺:一段转化炉、二段转化炉、粗合成气变换、净化(脱碳、脱硫)、压缩、合成、分离;不包括空分装置,也不包括燃煤锅炉。 *2如果企业合成氨分厂(或车间)多于1个,请自行添加表格。

*3合成氨联产甲醇的企业,氨与甲醇单位产品消耗原料的比,按1:1.06分摊共用的原料;消耗电量按1:0.8分摊;消耗热量按1:1.06分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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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方法或填写要求 2016年1月1日之前投产为既有,之后为新增 按核算与报告指南公式(8)计算 如果能源多于1种,应在数值栏中分种类说明 如果能源多于1种,应在数值栏中分种类说明 如果碳产品和其他含碳输出物多于1种,应在数值栏中分种类说明 如果碳产品和其他含碳输出物多于1种,应在数值栏中分种类说明 按核算与报告指南公式(13)计算 电量包括从电网供电、可再生能源发电、余热发电、自备电厂 排放因子根据来源采用加权平均;其中:  电网排放因子选用区域电网平均排放因子;  可再生能源、余热发电排放因子为0;  自备电厂排放因子用排放量/供电量计算得出,如数据不可获得,可采用区域电网平均排放因子 按核算与报告指南公式(14)计算 热量包括余热回收、蒸汽锅炉或自备电厂 热力供应排放因子根据来源采用加权平均,其中:  余热回收排放因子为0,  蒸汽锅炉或自备电厂排放因子用排放量/供热量计算 若数据不可得,采用0.11tCO2/GJ 优先选用企业计量数据,如生产日志或月度、年度统计报表; 其次选用报送统计局数据 化工生产企业(甲醇生产)

2018年温室气体排放报告补充数据表

甲醇分厂(或车*1,*2间)1 补充数据 1 既有还是新增 2 二氧化碳排放总量(tCO2) *32.1 能源作为原材料产生的排放量(tCO2) 2.1.1 能源作为原料的投入量(t) *22.1.2 能源中含碳量(%) 2.1.3 碳产品和其他含碳输出物的产量(t) 2.1.4 碳产品和其他含碳输出物含碳量(%) *32.2 消耗电力对应的排放量(tCO2) 2.2.1 消耗电量(MWh) 2.2.2 排放因子(tCO2/MWh) 数值 计算方法或填写要求 2016年1月1日之前投产为既有,之后为新增 按核算与报告指南公式(8)计算 如果能源多于1种,应在数值栏中分种类说明 如果能源多于1种,应在数值栏中分种类说明 如果碳产品和其他含碳输出物多于1种,应在数值栏中分种类说明 如果碳产品和其他含碳输出物多于1种,应在数值栏中分种类说明 按核算与报告指南公式(13)计算 电量包括从电网供电、可再生能源发电、余热发电、自备电厂 排放因子根据来源采用加权平均;其中:  电网排放因子选用区域电网平均排放因子;  可再生能源、余热发电排放因子为0;  自备电厂排放因子用排放量/供电量计算得出,如数据不可获得,可采用区域电网平均排放因子 按核算与报告指南公式(14)计算 热量包括余热回收、蒸汽锅炉或自备电厂 热力供应排放因子根据来源采用加权平均,其中:  余热回收排放因子为0,  蒸汽锅炉或自备电厂排放因子用排放量/供热量计算 若数据不可得,采用0.11tCO2/GJ 优先选用企业计量数据,如生产日志或月度、年度统计报表; 其次选用报送统计局数据 2.3 消耗热力对应的排放量(tCO2) 2.3.1 消耗热量(GJ) 2.3.2 热力供应排放因子(tCO2/GJ) *3 3 甲醇产量(t) 既有设施 4 二氧化碳排放总量(tCO2) 新增设施 5 二氧化碳排放总量(tCO2) 说明:*1 核算边界  煤制甲醇核算边界包括工艺:备煤(筛分、磨煤(干粉煤、水煤浆)、制浆(水煤浆)、煤棒制作(型煤)等)、气化(原料煤)、灰水处理、粗合成气变换、

净化(脱碳、脱硫)、压缩、合成、粗甲醇精馏,不包括空分装置,不包括燃煤锅炉。

 天然气制甲醇核算边界包括工艺:一段转化炉、二段转化炉、粗合成气变换、净化(脱碳、脱硫)、压缩、合成、粗甲醇精馏;不包括空分装置和燃煤锅炉。 *2 如果企业甲醇分厂(或车间)多于1个,请自行添加表格。

*3合成氨联产甲醇的企业,氨与甲醇单位产品消耗原料的比,按1:1.06分摊共用的原料;消耗电量按1:0.8分摊;消耗热量按1:1.06分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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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企业

(除电石、合成氨和甲醇之外的其他化工产品生产)

2018年温室气体排放报告补充数据表

补充数据 1 主营产品名称 _______化工2 主营产品代码 产品生产分3主营产品产量(t) 厂(或车间)*2,31 *1*1

数值 计算方法或填写要求  优先选用企业计量数据,如生产日志或月度、年度统计报表;  其次选用报送统计局数据  当属于本表说明1中“两类或两类以上的主营产品的二氧化碳排放活动数据不能分开核算时”,各类主营产品的产量应分别报告。 按核算与报告指南公式(2)计算 按核算与报告指南公式(8)计算 如果能源多于1种,应在数值栏中分种类说明 如果能源多于1种,应在数值栏中分种类说明 如果碳产品和其他含碳输出物多于1种,应在数值栏中分种类说明 如果碳产品和其他含碳输出物多于1种,应在数值栏中分种类说明 按核算与报告指南公式(13)计算 电量包括从电网供电、可再生能源发电、余热发电、自备电厂 4二氧化碳排放总量(tCO2) 4.1 化石燃料燃烧排放量(tCO2) 34.1.1 消耗量(t或万Nm) 4.1.2 低位发热量(GJ/t或GJ/万Nm) 4.1.3 单位热值含碳量(tC/GJ) 4.1.4 碳氧化率(%) 4.2能源作为原材料产生的排放量(tCO2) 4.2.1 能源作为原料的投入量(t) 4.2.2 能源中含碳量(%) 4.2.3 碳产品和其他含碳输出物的产量(t) 4.2.4 碳产品和其他含碳输出物含碳量(%) 4.3 消耗电力对应的排放量(tCO2) 4.3.1 消耗电量(MWh) 3燃煤 天然气 燃煤 天然气 燃煤 天然气 燃煤 天然气 *4 -13-

4.3.2 排放因子(tCO2/MWh) 4.4消耗热力对应的排放量(tCO2) 4.4.1 消耗热量(GJ) 4.4.2 热力供应排放因子(tCO2/GJ) 5 排放强度(单位:tCO2/t) 排放因子根据来源采用加权平均;其中:  电网排放因子选用区域电网平均排放因子;  可再生能源、余热发电排放因子为0;  自备电厂排放因子用排放量/供电量计算得出,如数据不可获得,可采用区域电网平均排放因子 按核算与报告指南公式(14)计算 热量包括余热回收、蒸汽锅炉或自备电厂 热力供应排放因子根据来源采用加权平均,其中: − 余热回收排放因子为0, − 蒸汽锅炉或自备电厂排放因子用排放量/供热量计算 若数据不可得,采用0.11tCO2/GJ − 二氧化碳排放总量/主营产品产量 − 当属于本表说明1中“两类或两类以上的主营产品的二氧化碳排放活动数据不能分开核算时”,主营产品的产量是各类产品产量的加和。 说明:

*1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体系范围内的每类主营产品应当单独填写表格,但是当两类或两类以上的主营产品的二氧化碳排放活动数据不能分开核算时,可以合并填写,并在表格下方予以备注说明。

*2当一种产品的多个车间的数据分不开也可以合并报送,并在表格下方予以说明; *3如果生产该种化工产品的分厂(或车间)生产多于1个,请自行添加。 *4如果企业有其他类型的化石燃料,请自行添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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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纸和纸制品生产企业

2018年温室气体排放报告补充数据表

补充数据 1纳入碳排放权交易体系的二氧化碳排放总量(tCO2) 1.1化石燃料燃烧排放量(tCO2) 1.2净购入使用电力对应的排放量(tCO2) 1.3净购入使用热力对应的排放量(tCO2) 2主营产品产量(单位:t) 3排放强度(tCO2/t) 4企业不同生产工序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及产品产量 4.1 纸浆制造工序 生产线1纸浆种类 (若超过4.1.1消耗电力对应的排放量(tCO2) 1条,顺次4.1.1.1消耗电量(MWh) 添加行即4.1.1.2排放因子(tCO2/MWh) 可) 数值 - - 计算方法或填写要求 数据来自核算与报告指南附表1 数据来自核算与报告指南附表1 数据来自核算与报告指南附表1 企业只能选择以下产品中的一种作为主营产品: (1)纸浆;(2)纸和纸板。  优先选用企业计量数据,如生产日志或月度、年度统计报表;  其次选用报送统计局数据 纳入碳排放权交易体系的二氧化碳排放总量/主营产品产量 依据GB 31825-2015《制浆造纸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填写 按核算与报告指南 公式(6)计算 电量包括从电网供电、可再生能源发电、余热发电、自备电厂 排放因子根据来源采用加权平均;其中:  电网排放因子选用区域电网平均排放因子;  可再生能源、余热发电排放因子为0;  自备电厂排放因子用排放量/供电量计算得出,如数据不可获得,可采用区域电网平均排放因子。 按核算与报告指南 公式(7)计算 热量来源包括余热回收、蒸汽锅炉或自备电厂 对应的排放因子根据来源采用加权平均,其中:  余热回收排放因子为0;  如果是蒸汽锅炉供热,排放因子为锅炉排放量/锅炉供热量;如果是自备电厂,排放因子参考“自备电厂补充数据表”中的供热碳排放强度的计算方法;若数据不可得,采用0.11tCO2/GJ。 4.1.2消耗热力对应的排放量(tCO2) 4.1.2.1消耗热量(GJ) 4.1.2.2排放因子(tCO2/GJ) 4.1.3总排放量(tCO2) 4.1.4纸浆产量(t) 4.1.5排放强度(tCO2/t) -15-

4.2 机制纸及纸板制造工序 生产线1机制纸及纸板种类 (若超过4.2.1消耗电力对应的排放量(tCO2) 1条,顺次4.2.1.1消耗电量(MWh) 添加行即4.2.1.2排放因子(tCO2/MWh) 可) - 4.2.2消耗热力对应的排放量(tCO2) 4.2.2.1消耗热量(GJ) 4.2.2.2排放因子(tCO2/GJ) 4.2.3总排放量(tCO2) 4.2.4机制纸及纸板产量(t) 4.2.5排放强度(tCO2/t) 4.3 纸制品制造工序 生产线1纸制品种类 (若超过4.3.1消耗电力对应的排放量(tCO2) 1条,顺次4.3.1.1消耗电量(MWh) 添加行即4.3.1.2排放因子(tCO2/MWh) 可) - 4.3.2消耗热力对应的排放量(tCO2) 4.3.2.1消耗热量(GJ) 依据GB 31825-2015《制浆造纸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填写 按核算与报告指南 公式(6)计算 电量包括从电网供电、可再生能源发电、余热发电、自备电厂 排放因子根据来源采用加权平均;其中:  电网排放因子选用区域电网平均排放因子;  可再生能源、余热发电排放因子为0;  自备电厂排放因子用排放量/供电量计算得出,如数据不可获得,可采用区域电网平均排放因子。 按核算与报告指南 公式(7)计算 热量来源包括余热回收、蒸汽锅炉或自备电厂 对应的排放因子根据来源采用加权平均,其中:  余热回收排放因子为0;  如果是蒸汽锅炉供热,排放因子为锅炉排放量/锅炉供热量;如果是自备电厂,排放因子参考“自备电厂补充数据表”中的供热碳排放强度的计算方法;若数据不可得,采用0.11tCO2/GJ。 填写该生产线生产的纸制品产品具体名称 按核算与报告指南 公式(6)计算 电量包括从电网供电、可再生能源发电、余热发电、自备电厂 排放因子根据来源采用加权平均;其中:  电网排放因子选用区域电网平均排放因子;  可再生能源、余热发电排放因子为0;  自备电厂排放因子用排放量/供电量计算得出,如数据不可获得,可采用区域电网平均排放因子。 按核算与报告指南 公式(7)计算 热量来源包括余热回收、蒸汽锅炉或自备电厂 -16-

4.3.2.2排放因子(tCO2/GJ) 4.3.3总排放量(tCO2) 4.3.4机制纸及纸板产量(t) 4.3.5排放强度(tCO2/t) 4.4供热锅炉 4.4.1化石燃料燃烧排放量(tCO2) 4.4.2净购入使用电力对应的排放量(tCO2) 4.5其他工序 4.5.1化石燃料燃烧排放量(tCO2) 4.5.2净购入使用电力对应的排放量(tCO2) 4.5.3净购入使用热力对应的排放量(tCO2) 5企业新增机制纸和纸板生产工序二氧化碳排放量(tCO2) 6企业新增纸制品生产工序二氧化碳排放量(tCO2) 7企业新增机制纸和纸板生产工序机制纸和纸板的产量(t) 8企业新增纸制品生产工序纸制品的产量(t) - - 对应的排放因子根据来源采用加权平均,其中:  余热回收排放因子为0;  如果是蒸汽锅炉供热,排放因子为锅炉排放量/锅炉供热量;如果是自备电厂,排放因子参考“自备电厂补充数据表”中的供热碳排放强度的计算方法;若数据不可得,采用0.11tCO2/GJ。 包括企业各工序或车间的纯供热锅炉,不包括自备电厂热电联产机组锅炉 按核算与报告指南 公式(2)计算 按核算与报告指南 公式(6)计算 包括污水处理等工序 按核算与报告指南 公式(2)计算 按核算与报告指南 公式(6)计算 按核算与报告指南 公式(7)计算  仅针对主营产品为纸浆的企业  2016年1月1日之前投产为既有,之后为新增 仅针对主营产品为纸浆的企业 -17-

民用航空企业(航空公司) 2018年温室气体排放报告补充数据表

补充数据 1 航空器燃料燃烧二氧化碳排放量(tCO2) 1.1 航空煤油燃烧二氧化碳排放量(tCO2) 1.2 航空汽油燃烧二氧化碳排放量(tCO2) 1.3 生物质混合燃料燃烧二氧化碳排放量(tCO2) 2 运输总周转量(t*km) 数值 计算方法或填写要求 按核算与报告指南公式(2)计算 按核算与报告指南公式(2)计算 按核算与报告指南公式(2)计算  优先选用企业计量数据,如生产日志或月度、年度统计报表;  其次选用报送民航局数据  再次选用报送统计局数据 航空器燃料燃烧二氧化碳排放量/运输总周转量 3 排放强度(t CO2/(t*k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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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航空企业(机场)

2018年温室气体排放报告补充数据表

补充数据 1既有还是新增 2二氧化碳总排放量(t) 3吞吐量(t) 4主要建筑物建筑面积及投入使用时间 1#航站楼 4.1航站楼 建筑面积(万m) 2数值 投入使用时间(年/月/日) 1#办公楼 4.2办公楼 建筑面积(万m) 2 投入使用时间(年/月/日) 24.3建筑面积合计(万m) 5排放强度(t CO2/t) 26排放强度(t CO2/万m) 计算方法或填写要求 2016年1月1日之前投产为既有,之后为新增 数据来自核算与报告指南附表1 − 优先选用企业计量数据,如生产日志或月度、年度统计报表; − 其次选用报送民航局数据 − 再次选用报送统计局数据 如果航站楼超过1座,请自行添加表格 − 优先选用企业计量数据,如生产日志或月度、年度统计报表; − 其次选用报送民航局数据 − 再次选用报送统计局数据 如果办公楼超过1座,请自行添加表格 − 优先选用企业计量数据,如生产日志或月度、年度统计报表; − 其次选用报送民航局数据 − 再次选用报送统计局数据 包含航站楼和办公楼的总建筑面积 二氧化碳总排放量/吞吐量 二氧化碳总排放量/建筑面积 19

建筑陶瓷生产企业

2018年温室气体排放报告补充数据表

补充数据 1纳入碳排放权交易体系的二氧化碳排放总量(tCO2) 1.1化石燃料燃烧排放量(tCO2) 1.2净购入使用电力对应的排放量(tCO2) 2 主营产品产量 22.1主营产品总产量(m) 2.2主营产品总产量(t) 3.主营产品分类 *13.1内墙砖(E≥10%) 3.1.1产品产量(t) 23.1.2产品产量(m) 3.1.3产品工序 3.2外墙砖(10%≥E≥0.5%) 3.2.1产品产量(t) 23.2.2产品产量(m) 3.2.3产品工序 3.3玻化砖(E≤0.5%) 3.3.1产品产量(t) 23.3.2产品产量(m) 3.3.3产品工序 数值 计算方法或填写要求 1.1,1.2两项相加 数据来自核算与报告指南附表1 数据来自核算与报告指南附表1  优先选用企业计量数据,如生产日志或月度、年度统计报表  其次选用报送统计局数据  2.1与2.2均需填写 3.1.1与3.1.2均需填写 选填“一次烧成”或者“二次烧成” 3.2.1与3.2.2均需填写 选填“一次烧成”或者“二次烧成” 3.3.1与3.3.2均需填写 选填“一次烧成”或者“二次烧成” 说明: *1 E代表陶瓷产品吸水率,产品吸水率数据来源于企业产品检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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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陶瓷生产企业

2018年温室气体排放报告补充数据表补充数据 1纳入碳排放权交易体系的二氧化碳排放总量(tCO2) 1.1化石燃料燃烧排放量(tCO2) 1.2净购入使用电力对应的排放量(tCO2) 2 主营产品产量(t) 3 产品强度(tCO2/t) 数值 计算方法或填写要求*1 1.1,1.2两项相加 数据来自核算与报告指南附表1 数据来自核算与报告指南附表1 优先选用企业计量数据,如生产日志或月度、年度统计报表 其次选用报送统计局数据 说明:*1核算边界只包括生产陶瓷产品工艺流程,不包括生产五金器件、电子产品等工艺过程中产生的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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