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展 “交通安全文明出行”宣传月活动,本周完成:
1、开展交通安全教育“五个一”活动,组织一次交通安全进家庭活动。本周三发放《致学生和家长交通安全公开信》,回执下周三段长收齐后交政教处
2、开展“文明行走学生”评选活动。布置各班级出“文明行走、文明乘车,礼让他人” 板报,通过黑板报评比活动掀起“三会”(会骑车、会走路、会乘车)的文明出行活动热潮,时刻提醒广大学生文明行走、文明乘车,礼让他人。
3、开展“小手拉大手,交通文明齐遵守”活动。要求学生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的同时,班主任通过手机短信、发放告家长书等形式,主动向学生家长宣传交通法规,提醒家长对孩子加强监管,告诫家长不雇佣有安全隐患的车辆接送子女上放学,同时经常性地监督和教育子女不乘坐安全隐患的车辆。自觉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提高防范交通事故能力。
二、12.4法制宣传日
定于本周三下午第三节(16:30),邀请我校法制副校长林勇富召开“警惕不良行为 健康快乐成长”法制讲座
1、请高一年实验班4位班主任及邹木斌段长,16:25前把学生带到梯教,并维持秩序。 2、其余各班级班主任组织本班学生通过校园广播系统收听讲座,讲座过程中按林勇富要求,点播校园内网“六五普法”栏目内容,组织观看“中小学法制教育警示片”(26分钟)。 附: 华安县教育局文件 华教[2012]158号
华安县教育局关于开展 “交通安全文明出行”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职校:
近日,国务院确定将每年12月2日设立为“全国交通安全日”。为进一步深化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行动”,切实提高师生交通安全意识,根据《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交通安全文明出行”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漳政综〔2012〕191号)精神,我局决定于12月份在全县各学校开展以“交通安全文明出行”为主题的交通安全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师生守法理念、尊重生命理念和安全文化理念,不断增强师生交通法制意识、安全意识和文明意识,切实营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活动内容
1.开展交通安全教育“五个一”活动。各学校要广泛深入地开展交通安全教育“五个一”活动,即举办一次“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动员会或启动仪式;举行一次“交通安全文明出行”主题团队活动;举行一场交通安全专题讲座;观看一场交通安全教育宣传片;组织一次交通安全进家庭活动。
2.开展“文明交通进校园”活动。各学校要联合公安交警等部门开展“文明交通进校园”活动,主动邀请法制副校长进学校、上讲堂,为学生讲授交通安全知识,强化其交通安全意识。农村学校要以公路、铁路沿线村庄为重点,积极创造条件,主动邀请公安民警等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进农村、进学校”活动。
3.开展“文明行走学生”评选活动。各学校要通过开展评选“文明行走学生”活动,及时宣扬、表彰遵纪守法的文明交通参与者,在学校掀起“三会”(会骑车、会走路、会乘车)的文明出行活动热潮,倡导文明交通风尚。
4.开展“小手拉大手,交通文明齐遵守”活动。各学校在要求学生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的同时,要通过手机短信、召开家长会、发放告家长书等形式,主动向学生家长宣传交通法规,提醒家长对孩子加强监管,告诫家长不雇佣有安全隐患的车辆接送子女上放学,同时经常性地监督和教育子女不乘坐安全隐患的车辆。自觉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及时主动向教育、公安、交通运输、安监等部门举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提高防范交通事故能力。 三、活动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校要切实加强对“交通安全文明出行宣传月”活动的组织领导,紧密结合实际,把做好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明确职责分工,制定具体方案,督促抓好落实。 2.督促检查,纳入考评。要将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情况纳入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考评,加强对活动落实情况的跟踪分析、搞好引导,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
3.齐抓共管,确保实效。各校要积极联系交警、交通、安监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学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取得实效。
4.认真总结,及时报送。各校要不断总结新经验,注重发现和培养典型,以科学、创新的宣传新思路全面推动“交通安全文明出行宣传月”活动深入开展。各校要及时进行信息报道并将开展活动总结情况于12月20日前报县教育局德育股。联系电话:7366753,电子邮箱:hadyg@163.com。 华安县教育局2012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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