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和医疗安全,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医疗管理废物条例》和卫生部颁发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成立医院医疗废物管理组,制订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一、医疗废物实行分类管理,各医疗废物的临床科室,实险室及医技科室等,严格按照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分类收集。
二、医院将分类收集的医疗废物统一储存管理,必须直接交给获得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许可证的单位处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处置和倒卖。
三、盛放医疗垃圾的容器规格要符合标准,密封带盖、防渗漏;各种垃圾袋的大小、厚度、颜色等符合卫计委要求;黄色盛放医疗垃圾,利器装入防锐器穿透的利器盒内;严禁医疗垃圾混入生活垃圾中。
四、医疗废物包装要求为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容器的3/4时,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将包装容器的封口封严,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外表面污染时,应当对被污染的外包装进行消毒或增加一层包装袋;包装袋破损时要及时加套一层。
五、盛装医疗废物的容器应有警示标识、中文标签、医疗废物产生部门、产生日期、医疗废物类别等。
六、病原体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应当在产生地进行压力蒸汽灭菌后,再按医疗垃圾处理。
七、隔离的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具有传染性的排泄物、呕吐物、脓性分泌物、血、痰等有较强传染性的污物,用专门容器用0.2%有效氯消毒1小时后,将污物倒入污水处理系统。对特殊传染(甲类)病人的排泄物、呕吐物等消毒时,要加大浓度。
八、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应当使用双层包装袋密封,必要时喷洒消毒液。
九、贵重的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卫生用品,如导管、高压注射器、透析器等物品,为防止重复使用,要根据有关规定及本行业的要求,做好使用登记及用后处理工作,然后归感染性废物一起收集。
十、严格执行医疗废物登记制度,登记内容应包括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人、交接时间以及经办人签字等项目,最终处置单位应用联单管理制度。登记资料至少保存三年。
十一、污水的处理按**要求,余氯含量达到**规定的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十二、医疗废物收集运输由后勤管理中心安排,每日定时、定路线、专车、专人负责收集运输,全院统一储存管理,收集设施要符合要求,不得裸露运输及随地露天存放。
十三、收集运送医疗废物时,一定要做好个人防护。收集运送时要防遗撒、泄露和流失。
十四、医疗废物收集人员在收集前应检查包装容器是否完好、有无破损,标识、标签及封口是否符合要求。有破损加套一层包装袋。
十五、运送或搬动中发现包装容器破损时,就立即重新封闭并做相应的消毒。
十六、破损的医疗废物包装容器不能作为普通生活垃圾遗弃,应与医疗垃圾一同处置。
十七、密封包装后的利器盒和包装袋应放入周转箱内运送,不得仅使用包装运送。
十八、每日对运送工具进行消洁、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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