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八不准”
一、不准无证经营保健食品;
二、不准经营未取得保健食品批准文号的保健食品;
三、不准经营套号冒号的保健食品;
四、不准经营未获生产许可企业生产的保健食品;
五、不准经营标签、说明书上虚假夸大宣传或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保健食品;
六、不准经营未经进货查验的保健食品;
七、不准经营超过保质期的保健食品;
八、不准违反索证索票和台账管理有关规定。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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