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适用于安装有扩声设备的各类厅堂声学特性的测量 1 名词解释
注:本名词解释是为了说明标准中有关项目的物理意义,不是有关名词术语的完整定义。
1.1高可用增益
扩声系统在所属厅堂内产生声反馈自激临界增益减去6dB的增益。 1.2 传输[幅度]* 频率特性
扩声系统达最高可用增益时,厅堂内各听众席得稳态声压的平均值相对于扩声系统会传声器处声压或扩声设备输入端电压的幅频响应。 1.3 传输增益
扩声系统达最高可用增益时,厅堂内各听众席处稳态声压级平均值与扩声系统传声器处声压级的差值。 1.4 最大声压级
扩声系统在厅堂听众处产生的最高稳态峰值声压级。 1.5 声场不均匀度
厅堂内(有扩声时)不同听众席处稳态(或直达声)声压级的差值。 1.6 背景噪声
当扩声系统不工作时,厅堂内各听众席处室内固有噪声声压级的平均值。 1.7 总噪声
扩声系统达到最高可用增益,但无有用声信号输入时,厅堂内各听众席处噪声声压级的平均值。
1.8 系统失真**
扩声系统由输入声信号到输出声信号全过程中产生的非线性畸变。 1.9 反馈系数
反馈声压在系统中所产生的相应电压与自然声加反馈声压所产生总的相应电压的比值,称为反馈系数。
1.10 测试声源
为了测量扩声系统的各项指标专门组成各种形式的发声器。 1.11 音节清晰度
测听人员对规定的音节语声判断准确率的统计平均值。 1.12 系统[频率]均衡器 *[ ]中的内容可省略,下同
** 当测量由声输入到声输出的非线性畸变有困难(例如产生标准测量信号有困难或无条件在厅堂中提取扩声的直达声信号时,允许测量由电输入到输出的非线性畸变作为系统的非线性失真,但应注明这是由电到声的失真。
国家标准局 1985-02-16发布 1985-08-01实施
GB4959-85
为了补偿系统传输[幅度]频率特性,在扩声系统中加入的频率特性校正装置。 1.13 混响时间
声源停止发声后,室内声压级衰减60dB所需的时间。 1.14 再生混响时间
计入声反馈因素以后的混响时间。 1.15 反射声时间分布
声源发脉冲声时,室内反射声的时间排列状况。 1. 测量条件
2.1测量前扩声设备须按设计要求在厅堂内安装完毕,并调整扩声系统,使之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注:测量时,系统均衡器(若有的话)需要进行系统最佳补偿调整。
2.2 测量时,扩声系统中调音台的多频补偿置于“平直”位置。功率放大器的音调补偿(若有的话)置于正常位置。
2.3 测量时,厅堂内测点的声压级至少应高于厅堂总噪声15dB。混响时间及再生混响时间测量时信噪比至少应满足35dB要求。
2.4 各项测量一般应在空场及满场条件分别进行。对满场或模拟满场难以进行的项目可以只作空场。
2.5 测点的选取应符合下列条件:
2.5.1 所有测点必须离墙1.5m以远;测点距地高度为1.1~1.2m。对于有楼座的厅堂,测点应包括楼座区域。
2.5.2 对于对称厅堂,测点可在中心线的一侧(包括中心线)区域内选取。 2.5.2.1 传输频率特性、传声增益、最大声压级、系统失真和反射声时间分布的测点数不得少于全场千分之五,而且最少不得少于八点。其余,图1中的P,P’,P’’三点及池座、楼座距后墙1.5m处的座席共, 点必须包括在内。
2.5.2.2声场不均匀度的测点数不得少于全场座席的六十分之一。它们可以是中心线一列,在左半场(或右半场)再均匀取1~2列。每隔一排或几排进行选点测量。
2.5.2.3 混响时间及再行混响时间测量,空场时不少于五点,满场时不少于三点。图1的P1和P2两点必须包括在内:满场测点与空场测点重合。
2.5.2.4 总噪声及背景噪声测量只在空声条件下进行。测点的选取同第2.5.2.3项。
2.5.2.5 混响时间及反射声时间分布测量需要时可增设舞台上的测点。 2.5.3 对于非对称厅堂,应增加三分之二数量的测点。 2.6 有些项目的测量亦可采用录音法(声记录或重放)。 3 测量仪器
3.1 声频信号发生器
3.1.1 频率范围:20~20000Hz,不均匀度:优于0.5dB。 3.1.2 总谐波失真:不大于0.3% . 3.2 噪声信号发生器
3.2.1 应具有白噪声和粉红噪声输出挡。
3.2.1.1 白噪声均匀频谱密度:20~20000Hz,在“衰减器输出”或负载端开路时不均匀度±1dB。
3.2.1.2 粉红噪声(-3dB oct)的频谱密度:20~20000Hz,在“衰减器输出”或负载端开路时不均匀度±1.5dB。
3.2.2 20~20000Hz幅度为高斯分布。 3.2.3 信噪比不低于60dB。 3.2.4 具有压缩器输入。 3.3 功率放大器
3.3.1频率范围:50~15000Hz,不均匀度优于1dB。 3.3.2 总谐波失真:不大于0.5%。 3.3.3 额定功率:不少于50W 3.3.4 负载阻抗:8W,16W。 3.4 测试传声器
按GB 3661-83《测试电容传声器技术条件》。 3.5 测量放大器
3.5.1 频率范围:20~20000HZ,不均匀度优于±0.5dB。 3.5.2 总谐波失真:不大于0.5%。
3.5.3 开路噪声(线性):不大于15uV;短路噪声(线性):不大于10uV。 3.6 1 3 oct带通滤波器
按GB 3241-82《声和振动分析用1/1 和1/3 倍频程滤波器》。 3.7 1 4 oct带通滤波器 3.7.1 频率范围:60~1130Hz。
3.7.2 中心频率:63,90,125,180,250,355,500,710,1000,1400,2000,2800,4000,5600,8000,11200Hz。 3.7.3 带宽:1 4 oct(-3dB点) 3.7.4 选择性:优于300dB oct。
3.7.5 输入阻抗:不小于10kW。 3.7.6 输出阻抗:不大于100W。 3.8 3/4oct带阻滤波器 3.8.1 频率范围:60~11300Hz。
3.8.2 中心频率:63,90,125,180,250,355,500,710,1000,1400,2000,2800,4000,5600,8000,11200Hz。 3.8.3 带宽:3/4 oct (-3dB点)。 3.8.4 选择性:优于300dB oct。 3.8.5 输入阻抗:不小于10kW。 3.8.6输出阻抗:不大于100W。 3.9 电平记录仪
3.9.1 频率范围:20~20000Hz,不均匀度优于±0.5dB GB4959-85
3.9.2 动态范围:0db,75dB。
3.9.3 分辨率:用100mm记录纸时优于0.5mm。 用50mm记录纸时优于0.25mm。 3.9.4 输入阻抗:10~18k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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