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教发[2009]159号
关于开展第12届全国推广普通话
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各中学、九年制学校、中心学校,城区各小学、幼儿园:
2009年9月13日至19日是第12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为做好我县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工作,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根据自治区语委《关于转发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开展第12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宁语委[2009]3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学校(园)要高度重视本届推普周活动。“书同文、语同音”是中国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是当前语言文字领域的重要工作,各学校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结合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努力构建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相适应的和谐语言生活。
二、各学校(园)要围绕“热爱祖国语言文字,构建和谐语言生活”这一宣传主题,全面、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字,不断提高和扩大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社会影响力。
三、各学校(园)要结合新中国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根据学校实际,制定推普周活动方案,举办“校园文化艺术节”,以“祖国颂”为内容开展“中华诵〃2009经典诵读大赛”、“中华赞〃2009诗词歌赋创作大赛”、中小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等活动,切实开展推普周活动。
四、各学校(园)要争创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充分发挥学校在推广普及普通话中的基础和辐射作用,增强师生语言规范意识和普通话应用能力,说普通话,写规范字。同时面向社区和农村地区开展宣传活动,加快普通话在广大农村地区的推广与普及。
五、各学校(园)于9月23日前,以文本和刻录光盘形式将本届推普周活动方案、总结和相关活动照片报送教育体育局。
彭阳县教育体育局 二OO九年八月十二日
主题词:普通话 宣传周 活动 通知
抄送:县委志坚常委、人大廷枢副主任、政府吴璞副县长、政
协彩琴副主席,本局书记、各局长、工会主席、督学。
彭阳县教育体育局办公室 2009年8月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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