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关于认真组织参加第12届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
动的通知》,切实加强和改进我校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将“文明风采”竞赛活动当作学校德育的一项主体活动、常规活动来抓,将竞赛和教学相结合,将竞赛和育人相结合,充分展示学生文明风采,实现教师和学生素质的全面提升,让“文明风采”活动工作取得新成效。经研究,举办我校第十二届“文明风采”大赛活动。根据有关文件 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时间:
2015年12月1日—12月25日 二、参赛形式:
大赛由校团委牵头,政教处、教务处、实训处、关工委、相关教研组协作开展,所有作品需注明班级、学生姓名、指导教师,届时校团委组织相关人员对参赛作品进行审核、评比,并择优上报,参加市级复赛。 三、竞赛内容及要求:
(一)征文类比赛(语文教研组 总负责:程立洛)
项目:、“牢记历史,爱我中华”;“成长中的感动”征文演讲比赛
要求:请教研组长于12月25日前将电子档文章30篇,演讲比赛报送作品为演讲稿和演讲视频,收齐送至团委。
(二)设计类比赛(社科教研组 总负责:刘大迪)
项目:“职业生涯规划”设计比赛,主题为“我的未来我做主” 要求:请负责人于12月25日前将电子档文章5篇收齐送至团委。 (三)摄影类(团委 总负责:张为兵)。 项目:“职校美•学习美•劳动美”为主题的摄影。 要求:12月24日前完成摄影作品。
(四)微视频、校园情景剧(关工委 总负责:徐兆才)
项目:以“奋斗的青春最美丽”为主题的微视频,“法制•安全•环保•健康”为主题的校园情景剧。
要求:请关工委于12月25日前按作品要求,收齐适当数量作品送至团委。 (五)才艺展示类(实训处 总负责:王慧)
以“人人尽展其才”为主题的才艺展示,才艺展示分为舞台作品和非舞台作品 要求:舞台作品以视频形式,非舞台作品提交作品实物,12月25日报送团委。
四、工作机制:成立竞赛工作组 组 长:王荣飞 副组长:李名武
竞赛工作组成员(部门):教导处、政教处、实训处、关工委、团委和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的“文明风采”竞赛工作组。 五、奖项设置
(1)学生奖:每项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给予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 (2)指导教师奖:一位教师指导多项多份学生作品获奖,颁发各单项获奖级别最高的证书。
(3)组织奖:分优秀组织奖和组织奖,表彰对象为参赛班级。集体奖由竞赛组委会依据班级参加校级比赛的作品质量、数量以及组织过程中取得的德育工作实效评选。 (4)奖金设置:由学校组织安排,教师辅导学生参加文明风采等各级各类竞赛,获得组织奖或个人一、二、三等奖的,奖励组织单位及其辅导教师(同类多人次多层次竞赛执行比赛奖项按最高奖项纳入计算)。 奖励标准见下表(单位:元):
项目 等级 一等 组织 二等 三等 一等 个人 二等 三等
六、本方案经校务会通过实施,校务会负责对本方案的解释和修订完善。
霍山职业学校
2015年12月1日
市级 400 300 200 200 150 100 省级 500 400 300 300 200 150 国家级 600 500 400 400 300 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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