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现甲方将位于五贵路上段的廉租房四栋1层门面(共五间)的“——”快速补漆洗车店承包给乙方经营,有关事项如下:
一、承包期限为五年,即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承包抵押金为壹万陆仟元(小写:20000.00)人民币,承包期满后甲方全额退还乙方。
三、承包期内乙方自行负责水、电及人工费,甲方自行负责门面租金。经营期内乙方所用甲方的洗车、补漆、美容耗材,按甲方进货价补足甲方(以清单所列品名,单价为依据)。承包期内各种设施、设备的维修,损坏均由乙方负责,承包期乙方自己引发的各种经营性赔偿,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均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
四、承包费:乙方开始经营的一个月甲方不收取任何费用,第二个月收20xx元,第三个月20xx元,第四个月及以后视乙方经营状况双方协商适当增加承包费,承包费除房租费外不超过贰仟元(¥20xx.00元),如乙方亏损,也应交纳不低于房租费的承包费,承包费按月交纳。
五、如乙方经营不善,最低承包期为一年。
六、如乙方经营状况很好,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中途收回,否则赔偿乙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七、如乙方不愿继续承包,在最低承包期1年后可退还给甲方,但所有设施、设备应完好。
八、本承包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xiaozhentang.com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2495号-4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