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阅览室内多媒体计算机网络主要用于电子读物阅览,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改变网络用途,也不得将网络的全部或部分提供给非有关人员使用。
2、为保证多媒体计算机网络安全,任何未经授权的访问一律视为对网络的攻击。对网络的任何非法使用,将根据情节以及产生的后果予以处罚,未防止学生打开不良网站及图片,电子阅览室所有电脑都安装了国家统一的青少年上网保护软件——绿坝〃花季护航。
3、为防止计算机病毒传播,网络中计算机未经许可均不得使用U盘。因特殊情况需使用者,应将所用U盘提交管理人员进行无毒认证后方可使用。未经许可使用U盘者,除没收U盘并视情节处以罚款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4、使用者必须自觉爱护阅览室内所有硬件及软件,严禁野蛮操作。凡不按规定使用而造成的硬件和软件损坏,必须照价赔偿。
5、除管理人员外,任何使用者均不得移动、拆卸室内的网络设施和计算机,尤其禁止对计算机及其部件进行拆卸。凡因上述行为造成的整机及部件损坏或丢失,除照价赔偿外,还将报有关部门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6、任何读者均不得自带光盘或其他电子出版物、电子读物等多媒体载体进入室内。确因需要者,需提交管理人员审核后方可使用。未经许可而使用的,一律没收。
7、任何时间,均禁止在网络上玩任何游戏。
8、本阅览室的所有载体,原则上只在本室使用,不对外出借。确因需要的,可以向管理人员申请,上载到服务器上共享。由于技术原因无法做到的,须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借用。
9、因光盘载体的特殊性,使用者须自觉爱护光盘,对非正常原因造成的光盘损坏,必须照价赔偿。
10、阅览室内计算机主要使用于电子阅览,读者不得对计算机软件部分进行下列更改:
①修改计算机的显示属性,包括背景、界面风格、鼠标指针、默认图标等。
②设置个性化的屏幕保护程序及密码。
③安装任何软件。
④修改任何驱动器及目录的共享属性。
⑤删除任何系统文件或文件夹。
11、任何读者不得在本阅览室观看含有色情、反动、迷信、暴力等内容的电子出版物。
12、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行,所有超过本规定授权的行为均须事先申请,解释权归本阅览室。
郴州市第十五中学电子阅览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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