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 诺 书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今有 共同出资成立名称为 的企业,拟用“ ”作为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主要从事 行业全体投资人特此承诺:该企业名称的申请和使用遵守诚实信用和公平竞争原则。在今后的经营活动中,拟设企业将规范使用企业名称的全称,从事的'主营业务与其行业表述用语是一致的。若与其他企业因名称发生争议且登记机关依法作出变更名称的处理决定的,拟设企业将服从登记机关的处理决定,办理企业名称变更登记。
全体投资人盖章或签字:
X年 XX月 日
同 意 使 用 承 诺 书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今有 共同出资成立名称为 的企业,拟用“ ”作为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主要从事 行业。本单位(或个人) 对该企业名称登记无异议。
本单位(个人)特此承诺:在今后的经营活动中,若本单位(个人)与该企业因名称发生争议时,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通过民事司法途径解决。
同意使用单位(或个人)盖章(或签字)
X年 月 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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