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了提升员工个人素质和能力,充分调动全体员工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并在公司内部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争机制,规范公司员工的晋升、晋级工作流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权责
1.企业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公司员工的晋升制度。
2.相关部门经理负责晋升员工的申报、考核工作。
3.副总经理、总经理负责员工晋升的最终考核。
第四条升降的依据
1.职位所要求的知识、技能、
2.相关资历和经验。
3.工作表现和品行。
4.适应性和潜力。
5.公司要求的其他必备条件。
第二章员工晋升的类型与时间
第五条员工晋升类型
1.职位晋升、薪资晋升。
2.职位晋升、薪资不变。
3.职位不变、薪资晋升。
第六条员工晋升时间
1.定期:凡在年终(年中)被评为“A”且具备晋级资格的员工,可给予晋级。
2.不定期:在年度工作中,对公司有特殊贡献,表现优异的员工,随时予以晋升。
3.试用期员工,在试用期间,工作表现优秀者,由试用部门推荐,可提前晋升。
第三章员工晋升申报管理
第七条由员工所在部门管理者对准备晋升员工的工作表现、业绩各方面的能力进行日常观察,并根据本部门年度经营计划、部门年度人力资源发展规划以及阶段性业务发展对管理人员的需求,向公司人力资源不提交《员工晋升审批表》。
第员工晋升申报到正式任命期间,各部门可根据工作需要在部门内部宣布有该员工代理相应职位,并向其明确岗位职责要求和具体工作内容要求。在人力资源部未正式发布任命之前,员工晋升后对应当工资及福利待遇等维持晋升前的水平不变。
第九条人力资源部依据各部门报审材料对准备晋升员工进行考核,考核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并与15个工作日内出具相关评估报告反馈给相应部门。
第十条反部门呈报晋级者,部门需准备下列资料送交人力资源部。
1.《员工晋级申报表》。
2.员工自我评述报告。
3.员工人事考核表。
4.主管鉴定或推荐书。
5.具有说服力的事例。
6.其他相关材料。
第四章其他规定
第十一条凡在一年内,受过记过处分的员工不得参与评选。
第十二条员工晋升后若因不胜任该职位或犯有过失,公司可视情节轻重做出降职或免职处理。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人力资源部并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xiaozhentang.com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2495号-4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