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为切实做好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抓好各项工作任务落实,结合黄安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计划的要求,以解放思想、务实创新为先导,以“文明创建”为抓手,总结经验查找不足,从当前工作薄弱环节下功夫,在地方特色板块做文章,坚持优化塑造外在形象与弘扬提升内在文明并举,抓建设、促教育、重管理,不断提高全镇文明形象和群众文明程度。
二、创建目标
按照上级战略目标,对照《郓城县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实地考察工作责任分工》,落实好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重点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努力使全镇公共环境、公共秩序、公共服务和公益宣传氛围明显改善,群众文明素质不断提高,形成舒适便利的生活环境、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
三、工作任务
加快全镇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改善宜居宜业环境,强化文明城市创建宣传,增强公众的文明意识,提升文明创建水平,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一)突出三大整治,夯实创建基础
1、整治镇容镇貌
(1)生活垃圾定点投放,垃圾房、箱(桶)完好、整洁,无垃圾外溢现象,清运处理及时。
(2)河塘有效治理,无垃圾漂浮物,无黑臭水体。
(3)定期开展集中整治,重点对镇区街道、村便民服务中心、农贸市场、公共厕所等公共场所的`乱堆乱放,牛皮癣广告、违章搭建、黑烟囱、白色垃圾以及河道垃圾和排污口的综合治理。
(4)加快镇驻地公共卫生间轮椅通道、扶手或缘石坡道等无障碍设施的建设。
(责任部门:镇人居环境办公室、镇环保所、镇综合执法队、镇城建办完成时限:20xx年12月31日)
2、提升乡风文明
(1)无明显垃圾堆积、环境脏乱及道路坑洼现象。
(2)运用多种形式开展文明告知、文明提醒、文明规劝。无争吵谩骂、使用低俗语言现象;无乱扔杂物、随地吐痰、打喷嚏咳嗽不掩口现象;无损坏公共设施现象。
(3)村居内公厕为卫生厕所或无害化厕所。(责任部门:镇人居环境办公室、镇城建办、各行政村村民委员会完成时限:20xx年12月31日)
(二)突出重点、亮点,彰显创建特色
1、打造文明示范街,凸显创建亮点
(1)在镇政府驻地主要街道,设置具有地方特点和民俗文化特性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精神文明以及未成年思想道德建设方面的公益广告。
(2)在各村主要路道逐步安装精神文明和公民道德教育方面且能够长久保存的墙体宣传物。
(3)对镇驻地辖区内的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及时维护,杜绝挪用或侵占现象。(责任部门:镇宣传办、镇综合文化站完成时限:20xx年12月31日)
2、开展特色主题活动,传播文明新风尚
(1)组织一次“孝贤之星”“好媳妇好婆婆”评选表彰活动,在全镇范围内进行精神层面的文明宣传,弘扬公民道德新风尚。
(2)依托学校、医院、敬老院等场所,建立一批尊老爱幼、扶弱助残志愿服务基地。组织“志愿者服务周”主题服务活动,掀起文明创建新高潮。
(3)组织开展“文明创建、安全出行”系列主题活动。(责任部门:镇宣传办、镇综合文化站、镇民政办、镇交警中队、镇中心卫生院、镇中心校、镇初级中学、徐垓初级中学完成时限:20xx年12月31日)
(三)突出典型宣传,营造创建氛围
(1)充分利用宣传栏、宣传单、广告牌、横幅标语、电子显示屏等载体,广泛发布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宣传标语和公益广告。
(2)注重在弘扬传统美德、积极评选“孝贤之星”“好媳妇好婆婆”活动、积极参与创建、倡树文明新风等方面选树典型,大张旗鼓地宣传,充分发挥典型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中的示范引领作用。(责任部门:镇宣传办、镇综合文化站、镇综合执法队、各行政村村民委员会完成时限:20xx年12月31日)
四、推进步骤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4月30日前)。成立相关工作机构,配备人员,明确职责,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制定《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方案》,采取多种宣传手段和形式,加大创建宣传力度,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第二阶段:全力攻坚阶段(20xx年12月31日前)。全面开展创建活动,层层落实责任,将创建任务按照“责任到岗、目标到人、时间到天、措施到位”的要求逐项对标,全面创建。各责任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全面开展工作,保证创建工作系统高效进展到位,
第三阶段:巩固提高阶段(20xx年12月至测评结束)。全力以赴巩固已经取得的创建成果,并不定期开展自查,发现新问题,及时采取强有力的措施解决,保证各环节工作高质量地完成,将创建工作提高到更高水平。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提高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重大意义的认识,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把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摆上重要日程。进一步健全组织机构,加大工作力度,推动创建深入。通过坚强的组织领导,统一创建工作步伐,确保各项工作协调共进,真正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各方面分工明确、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创建工作合力。
2、强化全民发动。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多形式搭建群众乐于参与、便于参加的各种创建活动平台,将创建活动做实做深做活,最大限度激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形成文明城市共建、文明成果共享的良好氛围。
3、强化长效管理。各部门单位、各行政村要成立创建工作长效管理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具体负责指导、检查本单位的创建工作。
4、强化督查问责。建立督查制度,每季度对创建工作推进情况跟踪问效、督办落实。对因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由镇纪委进行诫勉谈话,并追究相关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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