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于___年_____月_____日履行了结婚登记手续,都愿共筑爱巢,白头偕老。但为防止今后可能出现的婚前财产纠纷,现双方理智地协商,就婚前财产达成如下协议:
一、婚前财产范围:乙方名下的财产包括:
1、房屋所有权人为,单独所有,房屋坐落于 (7门),登记时间为20--年9月1日,用途为网点,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新档案号:;房产证号:沈房权证中心字第 号。
2、房屋所有权人为 ,单独所有,房屋坐落于 登记时间为20--年7月18日,用途为住宅,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新档案号: ;房产证号:沈房权证中心字第号。
二、上述财产的`权利归属:甲方确认以上二处房产属于乙方婚前个人财产,与甲方无关,甲方保证以后发生任何情况都不对上述二处房产主张任何权利。
三、本协议涉及的二处房产甲、乙双方不存在任何争议。
四、本协议在双方签字后即可生效。
五、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二份,该四份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以上内容甲、乙双方充分阅读并表示理解,不存在任何异议,并且是在甲、乙双方自愿的情况下签订。
甲 方:
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 方:
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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