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带薪休假制度概况
带薪假又称年假,《德国联邦休假法》第三条规定,员工应享有每年不低于24个工作日的带薪休假。其中,工作日不含周日和法定节假日。需要注意的是,这项规定是根据每周6天工作制的情况来确定的,对于每周5天工作制的工作,符合法律规定的带薪休假期应当是每年不低于20个工作日。
每位员工,无论是全职还是兼职,小型工作者或者学生工,只要工作时间满1个月,都有权享受带薪休假。
上述关于带薪假期的规定只是法定最低标准,在个人劳动合同和集体劳动合同中劳资双方可以商定更多的带薪休假天数。
休假权
全职员工如何正确行使休假权?
根据《劳动法》规定,全部假期必须在工作至少6月后才能得到批准。如果工作未满6个月,依法可以申请部分带薪假期,即每工作满1个月可以申请1/12 的年假。
原则上试用期员工也依法享有带薪休假权,但不能申请全部假期,只能根据工作时间申请部分休假。
批假原则
公司批准员工休假的基本原则:
尊重员工意见,并尽量确保假期的连贯性。
员工在申请假期之前也要考虑公司运营情况或部门其他同事的休假情况。
在特殊情况下或有正当理由时,公司可以拒绝员工的休假申请。
优先休假权:
比如一个部门的几个员工都想在学生暑假期间申请假期,公司会首先考虑有孩子的父母。
有效期
带薪休假的有效期间:
一般来说,员工当年的带薪假期应该在本年度休完,最迟不得晚于下一年度的3月31日,特殊情形下可以推迟到下一年度的12月31日。
员工在休假期间生病,不能单独决定向后顺延目前的假期,而需要立即和公司沟通。
在有医生诊断书的情况下,生病的天数不属于假期,员工之后还可以申请相应天数的假期。
其他类型员工
其他类型员工的合法休假权:
兼职员工与全职员工享受同样的休假权利,在行使休假权时也必须遵守与全职员工同样的法律规定。
迷你工作者和学生工在法律上被视为兼职员工,也依法享受与全职员工同样的休假权利,在行使休假权时也必须遵守与全职员工同样的法律规定。
这三类员工享受带薪假期天数的权利取决于他们每周的工作天数,而不是工作时间。
以每周6天工作制,一年24天带薪休假日为例,计算结果如下:
上述算法是针对每周工作天数有规则的兼职人员,对于每周工作天数无规则的兼职工作人员,其假期的计算方法如下:
兼职员工的年度带薪休假天数 = 劳动合同中规定的年度带薪休假天数兼职员工年度实际工作的天数/公司年度工作天数
实习生
实习生的休假权利
自愿实习的实习生享有法定休假权:
在自愿实习的情形下,实习生被依法视为“正常” 雇员,不论其报酬如何,都依法享有休假权利。
原则上,在实习期间对带薪休假的要求得从至少1个月的实习期限开始。
实习期超过1个月,实习生每月可享受2天的带薪休假。6个月的实习过程中,累计享受12天的带薪休假。
义务实习的实习生不享有法定休假权:
如果实习生的实习是学校规定的必修实习,该实习的主要目的是获得专业知识、技能和经验,根据法律规定,这类实习生不享有法定的休假权利。
在实践中,实习生可以与公司就实习的报酬和休假权问题予以沟通,最大限度的争取个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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