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积极参与平安双坪建设、打造文明双坪良好形象,推动养成文明交通行为习惯和保障道路安全畅通,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本人愿意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抵制交通违法,摒弃交通陋习,努力争当文明驾驶人。在此,我郑重承诺: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和《贵州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自觉养成良好的交通驾驶习惯,坚决做到谨慎、安全、文明驾驶。
二、牢记“安全第一、以人为本,预防事故、从我做起”的理念,不驾驶无牌、无证、报废车辆和不符合标准的车辆;不超速行驶,不超员超载;不疲劳驾驶,不酒后驾驶,不醉驾;开车不接打手持电话。
三、不从事非法营运,不乘坐非法营运车辆;不使用货车、农用车、拖拉机等非客运车辆接送学生、参与婚丧嫁娶等载客活动。
四、遵守交通规则,系好安全带,不闯红灯,不抢黄灯,不违反交通标志标线规定。
五、增强文明交通意识,做到按道行驶;自觉礼让行人,不争道抢行,不随意变更车道;不抢道猛拐,不向车外乱扔杂物。
六、维护公共秩序,做到按位停车,确保停车有序;不乱停乱放车辆,不得影响别人正常通行。
七、遵守社会公德,做到文明规范,学校、医院路段不鸣喇叭,不乱开远光灯,遇路面积水减速慢行。
八、雨雪、大雾、凝冻、湿滑、严重损坏等通行条件差或不具备通行条件的路段,保持谨慎行车,不强行通过。
九、恪守驾驶道德,严格操作规范;遵守规章制度,随车携带好相关证件;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保持车容整洁。
十、听从交警指挥,服从交警管理。如有交通违法,自觉接受处罚,主动消除交通安全隐患,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十一、发现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积极举报,并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处置。
十二、疫情防控期间,自觉做好驾乘人员防疫措施,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工作人员的例行检查。
十三、争当文明交通志愿者,积极参与文明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及交通安全公益事业,营造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
十四、不擅自进入高速公路行走、玩耍或横穿高速公路,及时制止影响交通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不将牲畜赶进高速公路控制区域或行车区域放养、穿行;不将非机动车辆或摩托车进入高速公路行驶;不在高速公路上候车、拦乘车或上下车;不在高速公路控制区域或高速公路上摆摊设点;不向高速公路车道内投掷石子、抛洒杂物、垃圾或其他障碍物;不破坏、盗用高速公路防护网、标志牌、反光标及高速公路运行附属设施;不在高速公路控制区域内修建、搭接建筑物等棚屋设施,不占用高速公路用地、设施。
十五、如若违反以上承诺,自愿按照相关规定接受处罚。
承诺人: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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