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借助“大数据”科技手段,严肃查处了一批党员干部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持续释放动真碰硬、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现将部分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沙市区xx街办民政办公室原主任赵贪污城市低保资金案。
20xx年5月至20xx年5月,赵利用职务便利,由本人或安排他人冒领辖区8名城市低保户低保资金282388.92元,其中182391元被据为己有,其他用于单位等开支。20xx年10月,沙市区纪委给予赵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荆州区八岭山镇福利院党支部副书记、院长刘违规套取农村五保资金案。
20xx年至20xx年,刘利用职务便利,虚报五保老人供养人数,套取农村五保供养资金543185元,用于福利院日常运转开支。20xx年8月,八岭山镇纪委给予刘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监利县红城乡城建管理所副所长党违规领取廉租房补贴资金案。
20xx年至20xx年,党作为国家公职人员,违规领取廉租房补贴资金4200元。20xx年8月,红城乡纪委给予党党内警告处分。
江陵县普济镇熊沟村党支部副书记熊套取粮食补贴资金案。
20xx年至20xx年,熊在担任熊沟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用自己及妻子的名义虚报粮食补贴面积、套取粮食补贴资金6346元,用于家庭日常开支。20xx年4月,普济镇纪委给予熊党内警告处分。
公安县章庄铺镇荣农村党支部副书记王套取国家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案。
20xx年,王利用职务便利,以贫困户的名义为自己申报危房改造计划,套取国家危房改造补助资金7500元。20xx年9月,章庄铺镇纪委给予王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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