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 刘春梅 ,性别: 女 年龄:32 于20xx年x月x日被我单位录用,从事 工作。 20xx年 2 月 1日因 个人原因自动离职 终止(解除)合同,特此证明。
合同鉴证编号 :
单位(盖章)
20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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