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_________
本保函作为_________(投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投标人)响应招标编号GPCGD_________的_______(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的投标邀请提供的投标保证金,_________(开具银行名称)在此无条件及不可撤销地具结保证并承诺,本行或其后继者或受让人一旦收到贵方提出的下述任何一种情况的书面通知(贵方不需要说明理由,不需要提供证明),立即无条件地向贵方支付人民币(大写)_________ 元整 [保证金金额]((小写)RMB _______元):
1. 从开标之日起到投标有效期满前,投标人撤回投标;
2. 在发出中标公告后30天内,投标人未能按中标通知书的要求与买方签订合同;
3. 在发出中标公告后10天内,投标人未能及时按招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的要求交纳中标服务费;
4. 中标供应商未能按《投标人须知》的要求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
本保函自出具之日起至该投标有效期满后30天内持续有效,除非贵方提前终止或解除本保函。如果贵方和投标人同意需延长本保函有效期,只需在到期日前书面通知本行,本保函在任何延长的有效期内保持有效。本保函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按其进行解释。
银行名称(打印)(公章):
银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号: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姓名和职务(打印): 姓名 职务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亲笔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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