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xx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现将中秋节放假日期安排通知如下:
9月15日(星期四)至9月17日(星期六)放假调休,共3天。
9月18日(星期日)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商丘市政府办公室
20xx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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