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目的
(一)本规定旨在长期、稳定、统一和规范地推进人事考核工作;
(二)本规定的目的是让人事考核对企业理念、员工的观念和行为起重要的牵引作用。
第二条人事考核的作用
(一)让组织对其成员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业绩作出评价和排序,使组织掌握其成员的能力和贡献,让成员了解组织对其工作的评价;为组织成员的沟通提供通道,营造良好的氛围;
(二)形成组织成员之间互相监督、指导、教育、激励和约束;
(三)作为聘用、薪酬、奖惩、晋升、调动等人事决策的参考;
(四)提供信息,作为工作计划、人力资源规划的依据;
(五)获得职业培训的需求,为制定职业培训计划提供依据。
第三条人事考核的'原则
(一)明确化、公开化原则:考评标准、考评程序明确、公开。
(二)客观考评的原则:用“事实说话”,用实例、数据取代抽象字眼,避免掺入主观性和感情色彩。对考核期外,以及职务工作以外的事实和行为进行评价。
(三)直接主管与客户考评相结合的原则:对于一般员工,直接主管考核占总分的70%、客户占总分的30%。对于主管以上人员则采用直接主管客户考评直接下属三者结合的办法进行考核,其比分为70%:20%:10%。直接主管即负责日常工作的安排、指导、监督的领导,客户即某岗位直接服务对象,它可以是上级、平级或下级。每个岗位收集五名客户的考证意见,由直接主管综合评价。
(四)反馈的原则:考评的结果一般要反馈给被考评者本人,肯定成绩和进步,说明不足之处,提供今后努力的参考意见。
(五)差别的原则:考核的等级之间应当有差别界限,针对不同的考评结果,在工资、晋升、任用等方面应体现差别,使考评带有激励性,鼓励员工的上进心。
第四条适用范围
除下列人员外,其余人员均在适用范围内:
(一)管理公司总经理、俱乐部营运总监;
(二)兼职人员、公司顾问;
(三)连续出勤不满6个月者;
(四)考核期间休假停职6个月以上者。
(五)俱乐部人员考核标准另行规定。
第五条企业在人员考评中,主要的考核因素是:工作成绩、工作能力、工作态度、职业道德。
(一)人品品格:诚信、精进、团结、务实、健康。
(二)能力评价:指职务执行能力、专业技能、协作能力、改进创新能力。
(三)工作态度:指责任心、服从意识、敬业奉献精神、协作合作、团队精神。
(四)工作成绩:指在预定期间内实际完成的工作成果,用目标任务去衡量实际工作成果。
第六条考核执行机构
(一)由公司主管人事负责人牵头,人事部负责全公司人事考核的计划、组织执行事务,各部门实施。
(二)已制定《考核细则》(部门文件类)的部门,根据细则由部门定期对所属主管和员工进行考核,考核解释权归部门经理,考核结果报人力资源部归档。
第七条人事考核的分类
(一)俱乐部管理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俱乐部经理及助理和部门负责人)(ⅰ)
(二)俱乐部管理部门主要基层人员(健康顾问、高级健康顾问、前台接待等)(ⅱ)
(三)俱乐部管理公司管理部门员工表(ⅲ)
(四)俱乐部管理公司业务部门主管(ⅳ)
(五)俱乐部管理公司业务部门员工(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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