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觉遵守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定,应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做一个安全、文明生产的员工。
2、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了解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安全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
3、从事特殊工种和特种设备(危险性较大设备)的从业人员,须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有效特种(危险)作业的安全操作合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4、未经安全培训和安全教育不合格的或无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不得不上岗作业;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5、凡从事登高、动用明火、建筑防火、节假日加班、房屋拆除、设备搬迁、进入容器内部、临时电线等作业,须执行安全部门审批制度,未经审批同意,不得作业。
6、正确使用和爱护各类安全装置、设施、附件严禁拆除和挪动;发现有危及人身安全和损害财产的不安全隐患,应立即报告,并采取相应安全措施。
7、严格遵守各项防火规定和制度,严禁在禁烟区域内擅自动用和吸烟;正确使用和爱护消防器材;发现火灾险情应立即报告,并积极参加扑救。
8、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和规定,执行“各行其道”的道路交通安全通行原则,服从交警或交通信号灯的指挥,严禁违章驾车、骑车、走路。 (以下空格由本单位补充)
接受教育者签名:
20xx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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