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承诺人:永平县博南镇桃园寨子箐石厂
法定代表人:马栓柱
承诺人对报送国土资源部的资料做出承诺,即保证送审资料真实、客观、无伪造、编造、变造、篡改和隐瞒等虚假内容,否则,后果由承诺人自行承担。
承诺人:
时间: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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