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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铺门面转让协议 篇30

来源:小侦探旅游网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一、甲方将位于东莞市南城区石竹新花园秀竹苑39号铺

  二、转让费用为 支付给甲方¥35000元整。门面交接在本协议签订后 20xx 年 5 月 20 日完成,且当天支付给甲方余款¥200元整。

  三、门面转让交接完毕后,该门面的承租权及经营权利

  四、因甲方未征得门面出租方故

  五、甲方与 公司签订的门面租赁合同到期后,如该门面所有人继续与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应协助乙方继续租赁该门面,由甲方代替乙方签订门面租赁协议,但门面的经营权和承租权归属乙方。

  六、如乙方在协议期内需转让该门面,甲方同意受让方也可享受甲、乙双方签订的门面转让协议的权利。

  七、甲方剩余租期为月。甲方已支付的房租自xx月20xx年xx日共计xx元。由乙方支付给甲方。乙方向甲方支付押金 元。该押金在甲方与方签订的门面租赁合同到期后由甲方不计利息退还给乙方。

  八、乙方接手前该门面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甲方负责。接手后的一切经营权及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由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合同生效

  1、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合同签订地点:。

  2、双方约定本合同自当事双方法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后,甲方同时收到乙方到账的首付租金和押金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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