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管理,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形成富有活力、良性循环的用人机制,保证各项工作高效运转,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对部分人员的工作岗位进行调整。
一、工作岗位调整
1、XXX调整到土地规划利用科工作;
2、XXX调整到市信访大厅工作;
3、XXX调整到土地整理中心工作;
4、XXX调整到档案室工作;
二、几点要求
1、新调整岗位的人员要在2月13日前到新的岗位工作,要妥善安排好以前的工作,在3天之内完成各项工作及有关手续的交接,确保各项工作不断层和正常开展。
2、新调整岗位的人员要尽快熟悉新的岗位,积极努力工作,加强学习,不断提升自身工作能力和素质,尽快成为新岗位的业务骨干,努力推动各科(室)、站(所)工作再上新的台阶。
3、对于工作交接迟缓、不履行有关交接手续、不服从新调整岗位科(室)、站(所)负责人工作安排的人员,将停岗、停薪,严肃处置,并在全局进行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