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八届董事会于20xx年11月17日上午9时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召开第七次临时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xx年11月14日以电话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由李兆廷董事长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全资子公司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与西安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并与中国进出口银行陕西省分行签署<应收租金债权转让合同>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电”)为了调整长短期负债结构,补充流动资金,与西安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等系列协议,以自身拥有的评估值为6.17亿元的TFT-LCD玻璃基板生产线设备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融资人民币5.23亿元,租赁期限为起租日起6年,融资成本每年5.39%。同意光电将此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交易项下的全部应收租金债权转移至中国进出口银行陕西省分行(以下简称“陕西口行”)并与西安、陕西口行签订《应收租金债权转让合同》。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应付中国进出口银行陕西省分行的全部租金债务提供担保的议案》(详见同日披露的《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鉴于光电将前述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交易项下的全部应收租金债权转移至陕西口行并与西安、陕西口行签订了《应收租金债权转让合同》,同意公司为光电应付陕西口行的全部租金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特此公告。
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xx年11月18日